中国居民在境外的股票、债券、存款、理财产品、贷款等金融资产和负债今后都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申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近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一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
201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