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2014年05月25日 Melbourne



我总是觉得,你早晚会懂得,即使从生物学角度上来说,男生要比女生发育的晚些,心理也不可能那么成熟,但我总也还是一直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对你的喜欢,也许,那时候我们已经天各一方,再不见面。

我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我已不记得,只记得从开学后的某一天,就能定点的在那个车站见到你,那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你是高我两年级的学长,该说我辨别能力太强还是说你的动作过于特别,就有一种范儿在里面,黑色的眼镜框,模棱两可的脸,衣服收拾的干净利落,这个男生很好,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不错,到后来,也确实明白了,打篮球很帅气,学习也不错。我是新生,从另外一个区来的新生,在那里我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对于那个陌生的地方,我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和持续的抗拒,不愿透露任何关于自己的东西,那时同学眼里的我,总是神秘的。所以我也从来没有和一个人说起,你是我心里的那片天空,布满彩霞的天空。

坐车下车后,离学校有一段很长的路,每次我都会小心翼翼得跟在你后面,不管你有没有发现,又或许你早就知道了,只是我又是那么蹩脚的掩饰着,远远的望着你的背影,那时觉得就很满足了,有一天,你突然回过头来,我慌忙的把视线移开装作看风景,其实那条路上除了车就是灰尘,哪有什么风景可言,可我害怕,害怕藏在心里那么久的秘密被发现,不管是别人还是你,都怕,这大概是我还不够勇敢的失落。一辆车驶了过去,灯光落在我们的身上,你看见我拉长的影子,回过头来望着我,我和你的目光在空气中聚焦了几秒,又被我硬生生的移开了。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这条路可以再长点那该多好,让我至少的至少的还能够享受这样的时光更久一些。”

同学恋爱了,对象是你朋友,于是后来的后来,我有更加多的机会见到你,通常是我和同学走前面,你和你那个朋友走后面,那时候,即使我只是在当电灯泡,也还是乐意得很,因为你也是啊,我们都是可爱的电灯泡啊,我自私的在心里想“他们已经是一对了,这样你会注意到我的吧”。偶然的一次在车站听到你们班的同学叫你Z哥,想到班上的同学叫我Y姐,好配,虽然只是巧合,但我却也是乐了好一阵子,559和59,我该庆幸?高年级的比低年级所在的楼层高,你高我两年级,我和你相距两层楼,但是好巧,我们的班级错在一起,只要在走廊的后半段往上看就能看见你们班,于是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回教室一定要走走廊从后门进,然后在那一段路上看着自己办的玻璃折射出你们楼层的影子,你知不知道,我在看你呢。

后来,我们经历了很多很多,那些已经成为烙印,在我心上。Z,你知道么?那时的偏执只是我笨拙的喜欢你的方式,那时候的拒绝放弃,是因为我早知道未来的路。既然如此,何不让时间停留在还好的时候,至少流年过去后当我们想起这回忆,也不算太差。

我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黑色外套,想念你的关心话语,想念你的倔强骄傲。只是你说“忘了彼此,不再想念。”我会忘了,我会忘了,我知道,我是你的过去,你不愿意面对的过去,我是你的一道伤,这道口子是我亲手划上,伤了你,也伤了自己。你可以逞强忘记,我也可以假装失忆,早晚你会懂得,我爱的不容易。其实你懂得的,只是不想往伤口撒盐。于是放手,不再束缚彼此,何苦让大家都不容易。

天涯海角,那个熟悉的陌路人,可曾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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