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与国会赛跑

2015年08月16日 美国EB5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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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美国国会设立了基于就业的第五类移民签证类别 - EB-5投资移民计划,旨在通过外国移民投资到一个商业企业并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来促进美国经济。

为了促进通过EB-5签证的移民投资,在1993年,国会设立了一项试行计划(即所谓的EB-5区域中心计划),该试行计划,经过国会批准曾获多次延期,最新一次是在2012年获得了为期三年的延期。所谓试行计划,就是预设了日落条款,也就是国会在2012年将其延期之时,将其有效期设定在了2015年9月30日。

受限于日落条款,如果在今年9月30日该计划到期之前,国会不将其再次延期的话,EB-5区域中心计划则将自动停止。然而,就整个EB-5签证类别来说,绝大多数签证都是通过区域中心计划来签发的。

临近日落时分,6月3日,参议院的司法委员会的两位重量级参议员,Charles E. Grassley主席和Patrick J. Leahy,提出名为:To promote and reform foreign capital investment and job creation in American communities (促进和改革外国投资和美国就业创造)的EB-5改革,S1501提案,可谓石破天惊。

从好的方面讲,该两党联合提案,肯定了EB-5计划的作用,意在继续将其延期,并且意图规范其管理避免欺诈。

但是,该提案在多个重要方面,对于EB-5行业现状提出新的变革,其中最重要的3点,近乎苛刻而难以实现:

1. 限制TEA(目标就业区)的审批,尽量将投资引入到乡村地区;
2. 控制非EB-5资金创造就业范围,力图确保EB-5投资能创造更多就业;
3. 除最低投资额提高30%之外,严格EB-5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证明。

自此,本来被业内估计十有八九能顺利延期的EB-5区域中心法案,瞬间变成一场日落时分的短跑竞赛,只知道对手是美国国会,但却不知道方向在哪。

区域中心,一方面,不敢对重量级参议员提出的EB-5改革提案掉以轻心,按照业内律师的提议,加紧递交现有项目的I-924范本预审批,以期其项目能符合Grandfather条款,维持当前法案的TEA(目标就业区)和最低投资额(50万美金)的认定;另一方面,在大都市特别是纽约的区域中心,匆匆拉起游说队伍,试图就TEA认定、就业限制等条款,作出有利变更。

中国投资者,在刚刚受困于EB-5签证排期之后,又面临最低投资额涨价的双重压力,被迫试图赶在9月30日之前,递交EB-5申请,以免投资金额不得不追加为80万美金。

对于开发商而言,更像是一场灾难,由于法案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说清楚,今后EB-5的就业如何计算,也就没法说清楚该募集多少比例的EB-5资金,而且究竟何时之后的项目按照新的法案计算,何时之前的项目按照老的法案计算,一概不确定。

中国的移民中介,也是头痛万分,既要赶在9/30变政之前,为已经做决定的投资者赶文件,又要考虑今后的项目选型,在不确定的政策面前,如何进行项目选型,谁又能说得清楚。

EB-5的法案,究竟如何走向,无疑是近期最热话题,一个悬而未决的法案,制造了无穷多的麻烦。

7月29日,众议员Zoe Lofgren和Luis V. Gutiérrez,又提出2015 EB-就业法案(The EB-JOBS Act of 2015),拟议将最低投资额涨至200万美元,而此时距EB-5区域中心法案到期只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

2个月的时间,其中还有一个多月国会夏季休会的时间,等国会9月份回到国会山之时,已经只剩下2-3周的时间来讨论EB-5法案的延期了。热热闹闹国会山上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在日落之前,能否吵个清楚,达成共识,悬念重重。

日落时分,国会究竟剑指何方?被迫站在跑道上的区域中心、投资者、开发商和移民中介,都已各就各位,却不得不相互打听,往哪跑。

本文为命题作文,首发于加州的移民报,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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