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 2015-08-20

2015年08月19日 生活在美国



美国的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创立于1935年。由美国联邦政府卫生教育福利部主持。80年来,这一制度已为美国人广泛接受,并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社会保险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  


每个人一生中所能领取的社会保险福利金的数额,是根据他的社会保险卡所记录的收入情况来计算的。所以您终生使用一个社会保险卡号码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您在工作时所使用的名字务必要与您的社会保险卡上的名字相同。如果您更改了名字,您一定不要忘记更改社会保险卡上的名字。美国的这种服务是免费的。而且,您的孩子也将有他自己的社会保险卡。您在填写税单时,在直系亲属这一栏中,也需填上子女的社会保险卡号。  


2.社会保险税(Social Security Tax)  


如果您为别人工作,您的雇主将从您的工资中划拨出您所应缴的社会保险税(Social Security Tax)和医疗保险税(Medicare Tax),并代您缴到国税局(IRS),并向社会保险署报告您的收入。如果您自己雇佣自己,这些税费就由您自己提交税单时一同缴纳。国税局将向社会保险署通报您的收入情况。您所应缴的额度,等同于雇主和雇员的比例之和,但您会得到一些特别的减免。 


3.挣取社会保险“分数”(Credit)  


当您工作和缴税时,您会挣取社会保险“分数”,这些分数将决定您将来是否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险福利金。按规定,您每年最多只能挣取4分。大多数人需要挣取40分(也就是需要工作十年),将来才能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年纪较轻的人当他们要领取伤残福利金(disability)或遗族福利金(survivors)时,分数可适当降低。  


4.社会保险福利金(Social Security Benefits)的计算您所能领取的社会保险福利金是您在工作年限里的平均工资的某个比例。


每个人在退休或伤残时,社会保险福利金都不应是您的退休生活的唯一收入来源。同样,在您去世后,您的社会保险福利金也不应是您的家人的唯一收入来源。您还应该为自己的晚年安排其他计划,比如,养老金计划、存款和其他投资等。低收入的人员所得到的福利金比例比高收入人员所得到的略高。对于一名普通收入的人员来说,他所能得到的福利金是他的工作年限里的平均工资的40%。美国有专门的机构为国民提供免费的服务,免费评估他们将要得到的福利金数额。  


5.退休金(Pension)  


任何人如果挣得了足够的社会保险分数(Credits),并年满退休年龄后都可以领取退休金(62岁的人员也可以领取退休金,但数量有一定比例的减少)。1938年之前出生的人的退休年龄为65岁,1938年之后出生的人的退休年龄逐渐提高,1960年出生的人(含1960年以后出生)的退休年龄为67岁。凡是延迟退休的人员,也就是延迟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在70岁之前,每月都会挣到特别的分数。  


6.伤残福利金(Disability Insurance)  


任何挣足了社会保险分数(Credits),并患有一种严重的身体或精神方面的疾病并导致他们一年以上不能从事固定工作的人;或者患有某种不治之症的人,都可以领取伤残福利金。一般来讲,每月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的工作,视为固定工作。  


7.家庭福利金(Family Benefits)  


如果您符合条件领取退休金或伤残福利金,您的家庭成员也可以领取到家庭福利金。家庭成员包括:  


●62岁以上的配偶  


●62岁以下,但需抚养一名16岁以下的子女 


●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子女是19岁以下的在读学生  


●子女是18岁或大于18岁,身有伤残  


如果您已离婚,您的前妻或前夫也有资格领取此种福利金。(另有详细规定,限定前夫或前妻的领取资格)  


8.遗族福利金(Survivors)  


如果您挣足了社会保险分数(Credits),在您去世以后,您的家庭成员可以领取到遗族福利金。家庭成员包括:  


●60岁或60岁以上的遗孀  


●50岁或50岁以上的遗孀但身有伤残  


●任何年龄的遗孀,需抚养一名16岁以下的子女  


●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子女是19岁以下的在读学生  


●子女是18岁或大于18岁,身有伤残  


●以您为主要经济来源提供者的父母亲  


遗孀和未成年子女还可以领取到一种特殊的一次性补助,为225美金。如果您已离婚,前妻或前夫也有资格领取到遗族福利金。(另有详细规定,限定前夫或前妻的领取资格)  


9.联邦医疗保险
  
联邦医疗保险分两个部分:医院保险(也称PartA)和医药保险(也称PartB)。一般来说,凡是年满65周岁并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人都可自动享受医疗保险。连续两年领取伤残福利金的人,也有资格领取医疗保险金。其他人则必须先提交申请,方可领取。医院保险(PartA)从社会保险税款中提取,负责支付住院费用、职业护士的护理费用和其他服务。医药保险(PartB)来源于保险费(每月自愿交纳,2003年为58.7美金)和其他税收。它用来支付医生的费用、门诊治疗费和其他医疗费用,包括医院保险中未付的一些费用,如物理理疗费、家庭护理费等。  


10.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向那些低收入者和赤贫者每月提供生活补贴。65岁以上(含65岁)和伤残者才有资格领取。成人或儿童也可领取社会保险补贴中的伤残款。  


正如它的名称所表达的意义,社会保险补贴是为了补贴您的收入,使您能达到您所在州的生活水平。  


联邦政府支付一个基本数额,再由州政府负责另一部分的补贴,使您达到一定的生活标准。一般来讲,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同时有资格领取医疗补助、食物券等补助。  


社会保险补贴不是来源于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取决于您以前的工资收入。它是有国家的总的税收收入支付,以保险那些年老的和伤残人士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其它社会福利  


除了社会安全制度所创设的上述福利政策,美国还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一、工作保险  


1、失业保险金 (unemployment Insurance)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  


2、工人赔偿金( Worker’s Compensation 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  


3、州立伤残保险金(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  


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  


二、生活补助(Public Service for Low Income Persons)  


1、粮食券( Food Stamp)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凡是收入低微不足以糊口的美籍人士,都有资格向该机构申领粮食券。申领粮食券的人要亲自到办事处出示个人收人证和银行存折等。批准申请后,10日内就可收到一份可以兑换粮食券的卡片,上面注有申请人应得的金额,可以凭卡片到粮食券兑换处按月领取正式的粮食券。有些低收入家庭有老人、婴儿或孕妇,还可根据收入情况按月领取食物,包括奶粉、肉类、罐头及粮食等。  


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School Lunch Program)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  


4、廉价公共房屋(Public Low Income Housing)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三、医疗补助  


1、医药补助(Medicaid)  


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国公民。  


2、家中照顾计划(In Home Support Service)  


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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