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忆网 澳洲最大的中文门户网站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亿忆墨尔本
据《Daily Mail》报道,一名17岁男孩被朋友父母发现与12岁女孩发生不安全性行为,日前被免于牢狱刑罚。
这名昆士兰少年对五项指控认罪,被判两年缓刑。他承认三次猥亵未满16岁儿童,两次与未满16岁儿童发生性关系。
Ipswich地方法院在庭审中了解到这名男孩和这名女孩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1日之间发生两次自愿性行为。他们在有性接触之前曾在Facebook上调情,这名男孩知道女孩的年龄。
他们在男孩朋友家中发生性关系时被朋友的父母撞见,事件引发当局关注。
皇家检察官Noel Needham在法庭上表示这名女孩在这个年龄已经有判断能力,他说到,“她自己有做决定的能力,尽管性行为仍不合法,但可以认为是双方自愿的。12岁以下才是无判断能力年龄。”
Greg Koppenol法官告诉男孩说他可能被判入狱,虽然他们年龄差距不大,但问题是女孩只有12岁。法官表示男孩没有犯罪前科,并诚心悔过。
图片均来自网络
亿忆网编译报道并保留全部著作权限,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采编:Sha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