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虐待案后续:受害者已获美国绿卡,全家可移民;另一位富二代嫌犯已认罪

2016年06月04日 CityDiscount都市折扣




2015年3月底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凌虐同学案,在6月2日完成最新一次庭审,第四名主要嫌犯Lu zheng(1995年8月2日出生),对三项指控凌虐(torture)、绑架和攻击(assault)全部不抗辩(no contest),最终签署认罪协议书。他的部分将在7月12日正式宣判,如果其按时出庭,根据协议,法庭将只追究攻击罪的部分,至少获刑3年。如果没有按时出庭,法庭将三项罪名全部重罚,最高可判终身监禁。Lu zhen当庭表示,一定按时出庭。他将在那天宣判之后,被戴上手铐送去监狱服刑。


Lu zheng去年12月被捕,被关押一个月后,父母支付了100万美元保释金,让其可出狱候审(护照被没收)。



今年2月25日的那一次庭审结束后,据说,Lu zheng在律师及友人的陪伴下,有说有笑离开。当他看到围追堵截的记者们时,开着白色玛莎拉蒂豪车离开法院停车场的一刹那,猛踩油门,引擎发出惊天动地的狂吼,向众人示威叫嚣着离开。



2015年3月30日案发当天,美国加州罗兰冈一家私立高中的12名中国留学生连续7个小时在一公园内对受害人,同校的中国女留学生刘怡然实施令人发指的暴行,包括打耳光扒光衣服、高跟鞋踢头部,用烟头烫乳头、泼冷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其头发逼其吃掉等。案件起因只因男女关系之间的争风吃醋而起。在刘怡然被打的前两天,另一名被同一伙儿人围殴的女孩麦嘉怡,原本像大多数中国校园霸凌受害人一样,选择了沉默和忍受。直到刘怡然(之前也已被欺负了多次)报警后,她才在美国友人的鼓励下选择报警。


中国年轻学生动用酷刑凌虐同侪,为所欲为,既无法治观念,又毫无人性关怀,残暴程度,骇人听闻,全球震惊。此事件引发中国社会对美国处理校园霸凌的方法大讨论,美国社会则更多研讨了这些很早就离开父母,独自漂泊国外的“降落伞小孩”孤独,空虚所带来的心理问题。



三名主要嫌犯(最大的仅21岁)已在今年1月宣判,(从左至右)翟云瑶获刑13年徒刑,章鑫磊被判6年,杨雨涵被判10年,刑满后,3人将被驱逐,遣返回中国,此生不再会被允许进入美国境内。



翟芸瑶等人就读的高中,只能算是个隐藏在购物中心里的活动教室群。韩国人和中国人占据了整个学校,他们不会熟练地讲英语。见证过他们案件庭审的人很多还感慨说,第一次上庭的翟芸瑶只能靠翻译跟法官对话,然而后来...........中国学生在国外留学好几年不见得能说好英文,但出了几次庭,在监狱关上几个月后,英语都特流利。


翟芸瑶等人的学校老师罗宾逊(施虐案发生后已辞职)表示感到悲伤。“我不认为刘怡然有哪里得罪了翟芸瑶,最多是一些小口角。” 他记得案发前的一周还看见翟芸瑶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有说有笑,看起来很平常,但后来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

 

“这些从中国来的富孩子,甚至他们的家长,以前能够得到他们所有想得到的,且不会为坏行为承担后果。他们认为自己是可以超越法律的。”

 

"章鑫磊是一个安静的学生,尽管他从来不写作业,且经常在课上睡觉或者和别人一起翘课,但我还是不能想象他会做出那种事情。”


罗宾逊说,学校里只有6到8个老师,负责对86名学生的教育。翟芸瑶们每年要向学校缴纳13000美元。这里的校长乔治不能算是校长,更像是个商人。他只对一件事感兴趣,就是从中国家长的手里拿到更多的钱。

 

这所学校目前已经受到了美国认证机构的密切注意。



去年6月,一名涉案的女生在翟芸瑶和章鑫磊被逮捕后,逃回中国后与父亲商议,认为如果这样一走了之,未来会被通缉,将永远不能返回美国,实在可惜。后来其父亲和她一起回到美国,试图用金钱贿赂证人, 后也被警方逮捕。


在此案目前还有三名嫌犯在逃。



刘怡然的父亲在天津大爆炸中失去了工作。罪犯之一的章鑫磊的父亲表示,如果法律允许,他本人及其他几位被告的亲属愿意一起供刘怡然在美继续读书和生活,把她当女儿养,作为赎罪和内心的安慰。他感慨,为了这犯了罪的儿子,家里前后已花去了200多万,但这所有经历的一切,是花钱也买不到的人生阅历,我接受命运带来的一切。愿儿子不要虚度在监狱里的日字,好好反省。


他表示之所以强调需要法律允许才会供养刘怡然,是因现在自己法制观念也强了很多,看到先前那个行贿的案犯父亲被捕,不敢直接付诸实践,以免好心惹祸上身。



据悉,被害人刘怡然申请U签证之后获批,现也已获得美国绿卡。


所谓U签证。是美国的刑事犯罪受害者签证(Victims of Criminal Activity),(有效期为4 年,如果执法部门要求,可获得延长)是为帮助执法部门调查并起诉包括家暴、人口贩卖、性侵等犯罪。此签证可以保护上述犯罪的受害者,防止他们因没有合法身分而不敢指控犯罪,也为他们提供合法留在美国作证指控罪犯的身分。得到此签证后可以立刻申请绿卡,且此类申请将被优先审理,没有排期。 



申请U签证可以由受害人或者执法机构提出,符合核发U签证的条件如下:


精神及肉体因27种犯罪类别而受到严重伤害的被害人,犯罪类别包括绑架、勒索、敲诈、非法拘禁、行凶殴打、谋杀、过失杀人、家暴以及强暴、性虐待、性剥削与乱伦等刑事犯罪;


上述受害人报警后同意与警方合作,提供与犯罪相关的信息,协助执法机构调查;


犯罪地点在美国境内及领地或违反美国法律;


美国联邦、州、或地方等各级政府的执法机构应出示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证实这些犯罪是属于可以申请U签证的类别,而且犯罪发生在美国境内及领地或者违反美国法律,以及最重要的,该受害人(也是申请人)正在或已经或将帮助指控及调查上述犯罪。


根据美国移民法:U签证申请者未满21岁的话,可同时为父母、配偶、孩子,以及18岁以下的兄弟姊妹都可以是连带申请人。由于高中生刘怡然显然未满21岁,所以全家很可能可就此移民美国。



本案此前相关报道:点击这里


在中国顶多被“教育一通”,在美国可能被 “终身监禁”。未成年人无疑需要保护,但他们的行为也需要通过法治来规范,两者怎样协调,界限如何确立?从应对青少年霸凌的“美国经验”中,我们是否可以有所借鉴,该如何借鉴?


资讯收集,整理自网络

责任编辑 T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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