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西兰,加拿大纷纷对海外炒房者放大招

2016年06月13日 新西兰全球移民专家


近日,新西兰几大银行相继宣布,不再向海外购房者提供贷款。

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6月9日宣布,将不再向只有海外收入的非居民发放贷款,持有临时性居民签证的人士必须提供本地地址和本地收入证明才能贷款。而使用海外收入来申请贷款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首付要求从15%提高到30%。  

澳新银行ANZ也表示,如果贷款人凭借海外收入来贷款,将只会向自住类型的房屋买家发放贷款,而不会批准用于购买生地或用来建房的贷款申请。  

新西兰银行BNZ也宣布从6月10日开始,停止向非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发放购房贷款,不论他们是否居住在新西兰。 居住在海外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希望凭借海外收入申请购房贷款,则首付要求不得低于40%。而他们的海外收入在评估时也会按照打六折的水平计算。 

至此,新西兰4大银行中仅有

ASB还没对此表态。但是ASB银行一直以来都要要求房贷申请者必须是新西兰居民或公民,所以,至此新西兰四大商业银行已经全部向海外收入申请房贷关上了大门。Kiwibank也宣布,如果贷款环境发生变化,他们也会积极跟进。新西兰本地贷款业界人士表示,此举会对瞄准特定价位房产的海外投资者构成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我们为大家梳理一下这次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 

海外人士:非新西兰、澳大利亚公民及非新西兰PR持有者,以海外收入贷款;

境内新西兰人:新西兰、澳大利亚公民或新西兰PR持有者,以境内收入贷款;

境外新西兰人:新西兰、澳大利亚公民或新西兰PR持有者,以境外收入贷款;

BNZ 新西兰银行

海外人士:

凭海外收入无法申请贷款 

境内新西兰人:

无变化 

境外新西兰人:

  • 仅可贷款60%且仅按收入的

    60%评估贷款额度

  • 不再对非新西兰、澳大利亚公民及非新西兰PR持有者凭海外收入放贷,无论其是否生活在新西兰。

  • 居住在新西兰境外的新西兰公民、澳大利亚公民以及新西兰PR持有者,以海外收入贷款,LVR(贷款估值比例,即贷款金额占总房价的比例)最高为60%,且海外收入中的最多60%可当做贷款依据。

该政策将对6月10日后的新申请有效,而针对所有海外收入,

BNZ都将对真实性进行仔细核查。

 ANZ 澳新银行

海外人士:

  • 贷款估值比例(LVR)不得超过70%;

  • 分租收入不可算作收入;

  • 海外收入贷款只可购买自住房;

  • 不再允许只付利息,不还本金

  • 不能申请额度账户

  • 只允许标准住房贷款,购买Bare Land和建筑贷款都将停止

  • 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

  • 允许转贷,但是将不能再加贷

  • 不再提供现金返还

  • 银行将对现有预批核实海外收入的真实性

 

境内新西兰人:

  • 奥克兰地区,自住贷款估值比例(LVR)从90%下降到85%;

  • 奥克兰以外地区,自助贷款估值比例(LVR)从95%下降至90%;

  • 投资房单独计算贷款比率(LVR),最高不超过总价的70%;

本地收入买地,自住目的依然可以受理,投资目的贷款申请不再受理。

海外收入买地,无论自住或投资,都不再受理


境外新西兰人:

与过去政策相同。  



WESTPAC 西太平洋银行


海外人士:

停止发放贷款。 

新西兰人:

贷款估值比例(LVR)从85%降为70%

特别要提到的是,持有PR不满两年的贷款者(temporary resident

visa),只有拥有新西兰地址(证明为新西兰本地居住者)和新西兰本地收入,才可能允许贷款。


澳大利亚

前不久,澳洲主要银行宣布,将停止向海外买家提供房屋贷款,非永久居民、持临时居留签证人士以及海外收入来源者都算为海外买家,此举是为了抑制海外投资者在澳洲炒房所出台的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收入完全来自海外的自雇人士,不可以获得贷款;非永久居民以及持临时居留签证人士,不可以获得贷款;如果本地居民的收入来源中有海外收入,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也就是说,包括留学生,外来劳工,旅游者以后想在澳洲买房将会十分困难,除非不需要贷款,全额买房。


加 拿 大

BC省房市一路攀升,目前BC省政府终于重拳出击,打击“炒房”(shadow flipping)行为。6月10日起BC省政府实施一项新政策:买家申报国籍。

从6月10日起,BC省省府要求非加拿大本土的买家必需申报国籍,他们需要将这一信息填在地产转让表(property transfer tax forms)上。同时,这一数据也会提交给联邦税务局(CRA)。所以,新政后,如果你在中国的收入想转到加拿大来洗白?中国税务部门会第一时间得到你在这里的资料,除非你不买房。如果你是移民,在加拿大没那么高收入(报税),还想炒房,基本是等着税务局秋后算账,缴罚款。 

这是BC省政府针对温哥华房产市场又一次放大招。5月10日,BC省财政厅长麦德庄(Mike de Jong)宣布了打击“炒房”政策的细节, 物业买卖新措施将会在2016年6月10日起实行,在这份新规定下,所有持牌的房产经纪人在帮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易时,必须在合约内加上:

  • 买方若想转手合约,需要卖方同意,卖方亦可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 在合约转手中获得的利润,必须全部归由原卖方。

BC省财政部长麦德庄(Mike de Jong)表示,此款新条例是为避免〝影子转手〞交易,同时政府可以更容易掌握外地人买卖本地房屋的情况,防止楼价被过度炒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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