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新州惊现可怕法律!也许有一天,你在澳洲房子的所有权将不再属于你!华裔老人因为回国,自己的房子被人吞了!

2016年06月10日 悉尼ing


小编语: 现实版的鸠占鹊巢。

在悉尼Redfern有那么一栋楼,房屋的主人是一个70多岁叫Paul Fuh的华裔老先生。





这位老先生原来是一名邮政员工,在1991年的时候通过打拼买下这栋房子。


他平时和邻居没有什么往来,虽然在这个房子里面住了十几年,但是邻居和他的来往并不是很多。


但是他的邻居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




2007年,他告诉邻居们,他要回国了,本来应该几个月之后就回来的,但是到现在他一直也没有回来。




而他的房子也因为没有人看管逐渐衰败……








然而,最近有一天,邻居突然听到Fuh先生的房子里面有脚步声,他们以为是他回来了,结果出门一看是一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自称是一位银行家,他和Fuh先生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


结果他就直接找到了开锁匠撬开了房门,宣称要占有这个房子!因为他依照的是一项很少有人知道的法律“adverse possession”(逆权侵占)。




那么这个法律是什么呢?


这个法律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消失”12年,并且不对外宣称自己对这个房子有占有权,那么这个“客人”就可以“反客为主”,占有这个房子。


在澳大利亚新州,如果一个房子的房主一直不宣称对一栋房子或者一块土地的主权。另一个人住进来,住满12年,能一直证明在这期间他已经在很积极的寻找房主但是找不到的话,就能“反客为主”,占有这个房子……




这个法律是当初英国殖民的时候最恶心的一个法律。


尤其是在白人占领原住民土地的时候,这个法律特别的盛行,想当初白人为了占领澳洲土地就建立了这个法律,就因为这个法律,很多原住民在海岸边上的地都被当初的英国统治者拿走了。


这个年轻人表示,他准备把房子重新装修一下就把这个房子出租出去。


哦,他真的是太精明了。


算算悉尼今天的房价,在Redfern的这个小排楼装修一下怎么着都能卖好几百万呢。


如果12年找不到房主,房主12年间没有回澳洲,那么这个房子就相当于白捡了啊……




好吧……


跟Fuh先生住在一起的邻居也是心疼的,虽然邻居已经报了警,但是因为这个年轻人有法律的支持,警察对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邻居们称这样的做法为“合法化的盗窃”,但是暂时也没有什么办法。


现在他已经雇了律师,并且对外宣称自己将占领这个房子…


快点发动力量找大爷啊!这个房子是你大爷的!!!



素材采写:小幺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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