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SK声明:关于洛杉矶郡质子治疗中心项目

2016年06月04日 美国创业区域中心ARCFE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EB5美国投资移民一点通”(USA-EB-5),中立深度及时,让EB5Sir与您分享EB-5中文第一手资讯。如需转载,请回复“版权声明”查阅。


昨天发布了,SEC查处质子中心项目的消息:

SEC第二枪,质子中心被诉|EB-5重要新闻


今天转发一篇,该项目在中国推广方之一,DELSK的声明,供各位朋友们参考:


自洛杉矶郡质子治疗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质子项目”)推出以来,DELSK本着对合作方以及投资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持续跟进项目进展。现针对近日美国证监局(SEC)发布的新闻:



DELSK发布以下声明:

 
        DELSK与太平洋质子治疗区域中心于2014年9月签署代理协议,自2015年1月起正式启动该项目。在该项目部分投资人I-526已获批的情况下,DELSK前期项目共招募37位投资人。根据投资计划,该项目应于2015年年初动工,但项目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为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DELSK及时委托美国律师对项目进行调查,主动停止后期进入项目的80位投资人的移民申请和投资。同时,DELSK将美国律师针对该项目调查了解的情况,主动向美国证监局报备。
 
        美国证监局起诉区域中心及相关责任人的依据,很大一部分来自 DELSK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所主动进行的调查,在美国证监局所披露的信息也对此予以了证实,也提及DELSK多次要求该区域中心披露关于项目工期、进展、资金以及变更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其所提供的任何文件都应当符合美国和中国两地的相关法律。
 
        现阶段,DELSK已聘请美国最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O’Melveny & Myers LLP,由J. Jorge deNeve律师(前SEC代表律师,主要从事企业及个人金融欺诈调查)作为代表持续积极配合美国当地有关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同时,DELSK在中国已委托律师对该区域中心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最大限度的降低投资人的损失。
 
        DELSK公司在此承诺,如果通过司法程序从区域中心所追回的投资款不足以弥补投资人的损失(限通过DELSK所招募的37位投资人),我司将承担该投资款差额部分的损失。
 
        无论是根据美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在EB-5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法律风险,均由项目方和投资人自行承担。以上声明均出于DELSK一贯以来秉持的责任、义务和担当以及致力维护长久合作关系的理念。在此DELSK也诚挚希望各合作方及其投资人积极配合我司完成针对该项目的相关调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人应有的权利和权益。


DELSK是EB5史上第一个针对自己选择的项目敢于自检自查的公司 —— 这是我们的责任;

DELSK是EB5史上第一个主动协助美国证监局保护投资人利益、最大程度减少投资人损失的公司 —— 这是我们的义务;

DELSK是EB5史上第一个敢于承担投资人由于项目问题所损失的投资款的公司 —— 这是我们的担当。


特此声明
2016年6月3日


以下摘取自SEC诉讼书:


原文翻译为:
78.   DELSK自2014年9月开始成为贝弗利质子EB-5项目(原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EB-5项目)在中国地区的独家市场代理,Liu与DELSK之间对此均认可。
 
79.   2015年11月3日,DELSK向Liu发送了一封信函,表明作为独家代理对项目的担忧以及双方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是否仍然生效。信中要求项目方证明“太平洋质子项目在中国市场以推广项目之用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必须是真实的、适时的、完整的并且遵守中国及美国两地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80.   在信中,DELSK提到:“由于项目资金结构的问题(即缺少自有资金)”在2015年9月,DELSK已向Liu提出正式要求停止该项目在中国地区的推广活动,“直至我们收到正式法律材料证明资金结构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在“2015年11月3日与Liu面谈商议项目资金结构的问题”。最后,DELSK根据其观点声明,要求PPEB5向其以及所有投资人提供一份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文件:“项目资金招募情状”、 “对项目建筑进度的解释”、以及“所有投资者的资金现况(投资款所在账户,以及资金是否存在滥用或挪用的情况)”。
 
81.    虽然DELSK与Liu之间的信函内容已经明确要求Liu向投资人披露更多项目施工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但Liu仍未向投资人做出更多信息披露。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