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

2014年03月28日 美国房地产投资快报


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

美国EB5投资移民法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EB-5项目主旨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特定目标就业区(TEA投资50万美元 (或者在一般地区投资100万美元)设立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以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临时绿卡)。同时,投资者(主申请人)及配偶以及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均可申请移民,入境后居住地不受限制。在2年期届满90天,若该项目行为仍在且运转正常,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者可申请将签证条件解除,从而获得永久移民签证(即永久绿卡)。

 

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0年生效实施。1993年美国政府在EB-5移民法规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条件中对“必须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从而使EB-5成为美国所有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相对较短、资格条件限制相对较少的一条便捷通道。为了使投资移民法案更具吸引力,从1996年开始,美国移民局在投资的方式和创造就业人数的计算方式等方面放宽了条件限制,使投资者可以通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也可以用借款的方式减少真正投资的数额等。

近年来,美国移民局又出台了一些新政策,鼓励海外投资者申请EB-5计划取得美国绿卡。20129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再次签署了EB-5区域中心计划延长3年的法案,EB-5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2015930日,并正式生效。在奥巴马的推动下,美国投资移民开启新的篇章。据统计,全球通过EB-5申请移民美国的家庭近3万个,这对有意投资美国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个大好消息。

EB-5投资移民的优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对申请人要求的条件比较宽松。没有年龄、经商、学历、英语能力等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投资款取自合法途径,申请一般不会被拒。尤其是在美国政府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项目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性,申请人获批的可能性很大。

2)申请周期短。在一般情况下,约15个月可以办成,这是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比较快捷的途径之一。

3)一人申请,全家移民。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都可以申请一起移民。

4)无移民监。投资人在持有条件绿卡期间,可以自由进出美国,不会有移民监的困扰。投资人既可以在国外注册自己的公司随时出国旅游和参加国际商务活动,也可以在原居住国继续经营事业。

5)子女可以按当地居民待遇免费就读美国公立学校,名牌大学的录取率是国际学生的几十倍。一旦录取,学生将有机会获得足够资助,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6)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无需住在投资项目所在地。

7)申请材料相对简单,手续比较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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