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华人传统“家教”在美国易被误为虐童——入境须随俗

2015年09月07日 美国华人资讯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28岁华裔女子陈冰(Bing Chen,译音)因将幼女独自留在家中多达数个小时,与友人外出游玩,被控致危害孩童安全罪(Child Endangerment)于3日被判缓刑四年。根据法官霍斯金3日对被告的判决结果,被告要缴纳数项罚金,包括法庭调查及缓刑监督等费用。华人律师表示,根据被告判决内容,要求还是很严格。律师提醒,华人受传统文化影响,有些习以为常的行为,很容易在美国误认为是虐待孩童。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要支付665元(美元,下同)作为法庭调查费,此外,每项控罪需支付70元的建筑和法庭运营费(Construction and Court Operations Fee),以及支付缓刑监督费,如果被告违反缓刑规定,还要追加Probation Revocation Restitution罚金300元。

律师邓洪表示,估计被告要缴纳法庭罚金千元左右。当天法官对被告以刑事罪控罪判决,儿童福利局可能也会指控被告,儿童法庭会对是否取消陈冰对女儿监护权做出裁决,重要的是看陈冰在缓刑期间表现,是否完成所有缓刑期间的法官判决规定。

律师刘龙珠表示,根据判决被告陈冰在缓刑期间不能出国、不能违反任何法律,禁止拥有任何武器。被告要每14天向缓刑官报到一次,若搬离加州或更换工作,要在24小时内报告缓刑官。执法人员可以在任何时候搜查被告住所,被告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要求被告200小时小区服务需在2017年9月3日前完成。被告不能接触任何毒品,随时接受药物检验。

邓洪表示,危害孩童安全罪属家暴罪一种,虐待孩童罪行为包括体罚、致孩童危险及疏失照顾孩童。根据法官对被告判决结果,应是危害孩童安全罪及疏失照顾孩童罪两罪并罚。

刘龙珠表示,部分美国华人受传统文化影响,一些对孩童的习惯行为很容易被美国当地人误认为虐待孩童。比如新移民家庭家长打拼赚钱,有时就委托亲属或邻居友人到学前班接送孩子,长此下去,就会被美国当地人误认为对孩子疏失照顾。所以对待孩童,还是父母定时亲自接送为好。

华人新移民家庭很多在公寓居住,父母因为忙,有时就让孩子自己洗漱,有时孩子外观脏兮兮的,父母看到孩子这个样子,用口气很重教训孩子,这也容易被误认行为疏失,父母在看护孩子方面偷懒。若有人报警,父母可能被控虐待孩童罪,失去孩子监护权。

也有华人父母为培养孩子自立,常常让大哥哥照顾小弟弟小妹妹,以为培养孩子自立自强。美国法律对此绝对禁止,因为孩子的责任不是照顾孩子,照顾孩子的责任是父母。涉嫌虐待孩童罪,不仅失去孩子监护权,还可能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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