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29阶段,JENSEN律所在行动

2015年07月09日 美国移民信息平台



纽约Jensen律师楼成立于1996, 专精美国(技术,杰出人才和投资)移民。欢迎关注公众号:jensen-law-firm。联系方式:18964944259郑女士。

www.jensenlaw.com(有任何问题请查阅我们)

在过去几年內,EB-5移民签证申请人数量大幅增加。JENSEN律所目前也有几十位EB-5投资人正在经历他们的有条件绿卡居留期,并逐步迈向EB-5移民程序的最后一个里程碑,也就是获得I-829解除条件申请的批准。这个程序会使投资人最终获得美国永久绿卡,进而得到申请公民身份的资格。



EB-5投资人必须在其有条件绿卡身份届满两年的前90天内提交I-829解除条件申请。这个周年日期即为:
1) EB-5
投资人持境外领事馆签发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日期;或者,
2) I-485
身份调整申请的批准日期,即从一种非移民签证调整为移民签证。


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的I-829申请必须满足下面两个关键条件:

1证明EB-5项目已经创造了I-526申请中商业计划书和经济报告预测的就业机会。

2证明EB-5投资资金在有条件绿卡期间始终用于项目,并且尚未返还给投资人

移民局在审查I-829申请时会把主要焦点放在作为投资基础的EB-5项目上,而不是投资人。尽管如此,海外移民中介依然在此阶段发挥重要的协助作用。

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我们将持续关注项目的进展,并且与商业计划书中的规划进行反复对照。根据项目的规模,甚至雇佣自己的审计人员或施工监管公司,以确保项目运作遵循I-526申请中描述的规划。我们还可以监督就业机会的创造、审查施工进度、审查新商业项目的年度财务报告,必要时亦可以参观工地,确保投资人了解项目的当前进展。我们定期取得项目进度报告,并第一时间转达到每一位投资人,以便在发生任何问题和拖延时即时通知投资人。

每一位客户的信息变更,如地址变更这类信息,我们律所在投资人最终获得公民身份前都必须定时通报给美国移民局。这点对于在准备I-829过程中身处境外但持有重新入境许可的投资人而言至关重要。我们律所充分利用无时差的优势,协助投资人收集和准备文件,为每个投资人设立可追踪的数据库,确保投资人在有条件绿卡满两周年前90天内可以准时提交完整的I-829解除条件申请。

I-829申请无疑是EB-5签证申请程序中最重要的阶段,因为它能确保投资人获得永久居留权。这是每个EB-5申请人最重要的目标,而中介在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将能帮助他们顺利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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