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械专家阿尔佩斯(Philip Alpers)指出,尽管澳洲有着更加严格的枪支管制法律,但仍有可能发生奥兰多惨案式的袭击事件,因为澳洲社会上有超过25万非法枪支。
这位悉尼大学的教授周二指出,在奥兰多惨案中使用的枪支,与马丁·布莱恩(Martin Bryant)在1996年的亚瑟港大屠杀中使用的枪支类似,是一把AR-15突击步枪。
他说,社会上的很多非法武器都可能致命。
亚瑟港大屠杀造成35人死亡,在惨案发生后,当时的霍华德政府禁止了半自动突击步枪和手枪,通过强制收购行动销毁了64万支枪。
但阿尔佩斯教授称,认为澳洲可以免于此类攻击事件的想法是愚蠢的,因为一些持有突击步枪的人并没有在改革中把枪交给政府。
他说,“回购之后,仍有25万非法枪支没有收回,我们必须假设他们没有返还枪支,因为他们是不法之徒。”
“这意味着,它们中有很高比例很可能是半自动军用枪支,而这恰好是霍华德全国强制协议的管制目标。我认为,澳洲人沾沾自喜是很愚蠢的!这样的袭击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我们只是不知道而已。”
美国官员称,奥兰多惨案的枪手马廷(Omar Mateen)曾两次因为可能与恐怖分子有关而遭到FBI的调查,但他在制造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事件之前数日,却可以合法地购买到突击步枪和手枪。
在澳洲,只有动物种群工作者和枪支收藏家才能够合法地取得枪支,而且他们都必须通过严格的测试。
澳洲枪支管制协会(Gun Control Australia)的发言人布朗(Roland Browne)表示,自霍华德政府的改革以来,澳洲的枪支管制法律已经削弱。他指出,霍华德政府的法律起初强制购枪者在每一次购买枪支后遵守28天的冷静期。但现在,维州、新州、西澳和塔州只对第一次购买枪支的人实行这个规定。
他说,“在新州,某个并非收藏家的人持有140把枪,在塔州,有人有160把枪。”
“像这样造就大量枪支的行为是很有问题的,完全违反了国家协议实施的目的。”
布朗表示,自1996年以来,未成年人取得使用枪支的许可证越发容易。
他认为,法律需要更新,限制杠杆式的阿德勒猎枪,这款枪支是在1996年之后才开始制造,因此是合法的,尽管它可以在8秒钟之内发射8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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