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工资再返还,她与雇主家男主人串通造假保姆身份来加拿大!取消身分,面临遣返。。。

2016年06月24日 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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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女子持工签、以居家保母身分到加拿大工作,结果被发现实际生活和工作情况与当初申请时的条件不符,被指造假遭取消其身分,并面临遣返。




当事人随後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申请,但遭驳回。


中国籍居民王凤晴(Feng Qing Wang)受雇於一对华裔夫妇,以帮助他们照看孩子为由,通过居家保母计划获得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TRV)和工签抵加。


但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RB)的移民事务组发现,王凤晴随後并没有在雇主家担任全职保母工作,也没有住在雇主家中,原因是男雇主王新宇(Xin Yu Wang)的父母已经与他们住在一起并负责照顾孩子。


对此,王凤晴坚称并不知道情况有变。


移民组在为期五天的聆讯中,发现劳雇双方均未通知联邦移民部,王新宇父母已经可以帮忙照看孩子,根本不需要王凤晴做保母。


其次,雇主证实,他们早就知道情况发生变化,不再需要王凤晴所提供的服务,而他们也已经向自己的朋友,即王凤晴的姊姊表明情况。王凤晴的LMO正是她姊姊帮助申请获得。


资料显示,王凤晴在2010年7月9日获得LMO,并在次年5月取得TRV,而雇主父母在2010年时已递交永久居民申请,自2010年5月就已居住在加拿大,并承担抚养孙儿的工作。


移民部指申请人和雇主串同做假误导政府的证据之一是,为让移民部相信申请人在从事全职保母工作,男雇主从自己银行帐户给申请人开工资支票,申请人存到银行之後再取出还给雇主,雇主随後再向税务局(CRA)递交薪资文件。


判决书称,王凤晴直接或间接误导有关部门,没有提交所需的实际材料,应取消其身分。


王凤晴认为判决不合理,指证据显示做假的应是雇主方,自己则是受害者,并要求雇主的父母其中一人出庭,但遭拒绝,她随後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联邦法院5月作出判决,认为移民处审理程序中并无缺失公正性,宣布驳回司法复核申请。


僱主串通造假后果堪虞


移民部发言人Corinne Crichlow指出,虽然基于《私隐法》,无法对有关联邦法院对「居家护理」申请人上诉被驳回的情况作出回应。


不过,移民部强调,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皇家骑警及移民部,对于任何移民申请造假的行为,绝对不予姑息,若有永久居民犯法,例如僱主是永久居民且犯法,则他们有可能丧失永久居民资格,并会被遣返。


有移民顾问则说,如永久居民犯法,确实会被驱逐,不能待在加拿大,但如果僱主已是公民,则他们与申请人串通造假的行为,将被当局以《刑法》的伪造文件罪来论处,可能罚款或是坐牢,后果仍是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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