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三大主流移民国的绿卡和非税居民详解

2016年11月29日 凌宇澳洲移民



美国加拿大澳洲是目前最主要的三个移民大国,也是吸引中国富人投资移民最多的三个国家!随着全球税务一体化的进程推进,很多有意进行全球资产配置的富裕人士非常关心这三个国家的身份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关联情况。凌宇移民就此主题进行了长期的认真研究并和相关国家注册税务师开展了深入交流,特撰写此文以供参考。


绿卡持有人


绿卡是永久居留权的简称。持有绿卡的人士,只要在绿卡规定的最后日期内进入该国,就可以享有永久居住并享有大部分福利待遇的权利,满足一定条件后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持有某个国家的绿卡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该国的税务居民。


非税务居民


拥有一个国家的居住或永久居住权,但并不需要把来自该国以外的收入向该国申报纳税的人士。对于非税务居民的定义,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特定的政策和规定。

美国



很少有听说美国非税务居民的概念,这是因为美国税法以绿卡检定法则来认定您是否是税法所定义的居民。

 

绿卡检定法则

 

持有绿卡即为美国税务居民。不论实际居住美国或海外,都是税法上的居民。即使拿了绿卡之后回国做事或自己做生意,不在美国居住、工作,收入来源亦并非来自美国,仍须向美国如实报税。

 

只有持有B\J\F等类别的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才会根据另一套居住时间法则确认是否是美国税务居民。

 

若报税年度在美国停留不到31天,税法上认定为非居民;若报税年度在美国停留超过31天,以“居留日”为准,居留日超过183天,在税法上认定为居民。居留日计算公式:居留日=(当年停留日数*100%)+(去年停留日数*1/3)+(前年停留日数*1/6)。有些人员是免于居留时间法则之外的,主要有外国政府人员、访问学者、留学生、短期赴美运动员等。

 

由于居留时间法则的存在,国内经常出入美国的生意人或家眷在美的两地“空中飞人”要特别注意在美停留天数,否则一不小心虽无居留权却被税法认定为是美国居民,将会相当麻烦。综上所述,税法规定所有公民、永久居民及在美“居留日”超过183天的人(除免于居留时间法则的人员外)都在征税范围之内。

 

所以,一个通过投资移民获得美国投资移民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人,想申请非税务居民身份的第一步是先申请放弃美国绿卡,然后才有可能性。

 

美国绿卡和非税务居民身份不可共存!

加拿大



加拿大非税务居民,指的是完全切断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而且上个税务年度完全没有住在加拿大的特殊居民,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如果你是税务居民,你就要为你从全球范围,包括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如果你是非税务居民,你只需要为你从加拿大所取得的(特定)收入向加拿大纳税(或被扣税),在其他国家的收入不需要在加拿大申报,而无需为你从加拿大以外,比如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看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其主要判断准则是你在加拿大所建立的居住联系。这些居住联系包括:


一、主要显著居住联系Significantresidential ties to Canada

在加拿大有居所a home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a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受抚养人dependantsin Canada;


二、次级居住联系Secondaryresidential ties

在加拿大有个人资产,例如汽车、家具personal property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社会联系,例如图书馆借书证以及各种会员资格等个人财产和社会关系

在加拿大有经济活动,例如普通银行账户、信用卡等

有加拿大驾照aCanadian driver's licence

加入了加拿大某省政府的医疗保险


申请成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核心要求就是能证明已经将上述与加拿大的联系都已经断绝。而这个要求和保留加拿大枫叶卡的要求产生了明显的冲突。在移民和税务实践中,如果既想保留枫叶卡又想维持非税务居民的身份,则最多只有5年的时间可以持续。以非税务居民的身份延续第二个5年几乎是不可能的。


加拿大绿卡和非税务居民身份能够共存一段时间!

澳大利亚



澳洲税法有关居民与非居民的的界定:


澳洲税法界定的税务居民,与其永久居留身份、国籍等没有关系。也就是说,

具有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的个人并不一定会被认为澳洲税法所界定的居民;不具备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的个人也不代表因此而没有被认定为纳税义务人的可能。


澳洲税法所界定的税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

 1、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澳洲实际居留183天以上

2、参与澳洲的老年金计划

 

需要指出的是,澳洲的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都要缴税,但有差异的:

1、对于税务居民而言,需缴税的所得收入来源于澳洲境内或境外,有免征额,总体税率低;

2、对于非税务居民而言,需缴税的所得收入只限于来自澳洲境内的收入,无免征额,总体税率高。

 

澳洲税务居民的认定,关于居住要求的规定(每年183天以上)和维持澳洲绿卡的居住要求(每5年住满2年或申请豁免)之间存在较大空间。因此持有澳洲绿卡的人士,可以长期实现既保留澳洲绿卡,又维持澳洲非税务居民身份的状态。

 

只是如果一个澳洲绿卡持有人一旦发现自己有很多来源于澳洲境内的收入的时候,需要仔细去计算衡量一下税务或非税务居民身份的得失,以付出最少的税务代价。

 

澳洲绿卡和非税务居民身份可以长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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