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周围有从事餐饮这个行业的年轻人
你应该知道,
他们很多人的工资都达不到
“生活费”(living rate)的标准。
对于一个奉公守法的雇主来说,
生活费是很容易定义的。
它指的是公平工作委员会(FWC)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法律的规定,
雇主不能支付给员工低于这个标准的工资
不过,
那些以现金形式
支付工资的雇主确实是少付了。
以现金形式获得报酬的工作其实就是获得未扣除所得税(income tax)的现金工资,雇主不提供你的税务号码(Tax File Number),你也不会被列入雇主的员工名册中。因此,老板就可以不用支付你应得的养老金。他们支付给劳动者的时薪低于其合法薪酬。这些员工的收入没有扣税,所以老板这么做似乎有道理的。
根据2012年澳洲研究所(Australia Institute)委托开展的研究,澳洲有超过50万名临时工被支付的是现金工资,其中约10%的人年龄在18-29岁之间。这份报告的题目是《现金在手意味着地方收入减少》,但是,雇主普遍规避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会造成比各州GST收入减少更加严重的问题。
最近我研究了一个年轻人的薪酬福利,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咖啡师,时薪是17元。和法定标准做对比后,我发现她的时薪比法定的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少了6.64元。如果再加上9.5%的养老金,那么她的雇主就少付了她8.90元的时薪,或者在一个标准工作周(38个小时)里少付338元的工资。
撇开她的养老金不说,为了避免缴纳15%的所得税,实际上她的工资被削减了28%。当然,这里没有提到的是,她个人仍有义务为她得到的未扣税现金缴税。按照一年工作52周计算,每周工作38小时,时薪17元,那么她的年收入就是33,590元,应缴2954元所得税。
我的这位年轻朋友和她的雇主“合谋”逃税。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她的老板直接用现金支付工资,而且避免为销售咖啡所得的现金流缴纳GST。她自己也成为了一个避税者。她是一个高度自律和有道德的人,在她面前的是终生的工作和养老金。这是开启工作生涯的一种危险的方式。
澳洲有50万人都是如此,他们并非全是年轻人。但我们真的对此不感到惊讶。我们都认识经历过这种状况的年轻人,我们知道他们和拿着留学签证或打工度假签证的年轻人一起工作,他们遭遇相同方式的剥削,甚至境遇更糟。这些事情层出不穷,因为他们很无辜,势单力薄,而且可以肯定,只要他们尝试维权,他们就会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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