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离婚赡养费详解 收入高的一方应向配偶支付婚后赡养费

2017年07月17日 加拿大英豪移民




  收入高的一方应支付对配偶的赡养费


当伴侣结为夫妻时,结婚誓词里有:我们承诺相互支持对方,无论贫穷或是富有,健康或是疾病,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在加拿大的法律里,这样的誓言并不会因为这段婚姻的结束而无效,法院依然会监督你实现当时的诺言,方式为:要求收入高的一方支付对配偶的赡养费。



配偶赡养费概念解析


赡养费的概念在中国大陆的法律里以“补偿”和“帮助”的形式出现,可以理解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法院会酌情在离婚/分居时判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笔费用或在分割家庭财产时考虑较为弱势的一方。我们来看看中国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对应的,加拿大法律对赡养费的存在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赡养费与分割家庭资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大多数情况下,赡养费需要定期支付,情况可能随着双方情况的改变而变化。


加拿大《离婚法》的15.2条对配偶赡养费(Spousal Support)做出了总体阐述,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1.  15.2(4)条中提到了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包括双方同居的时间,双方在同居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是否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其他的配偶赡养费(比如对此次婚姻前的配偶需要支付赡养费);


2.  15.2(5)条中提到,法院不会予以考虑其中一方在婚姻或同居中的不端行为。例如,无论哪一方在婚姻中出轨,都不会影响赡养费的计算;


3.  15.2(6)条中列举了配偶赡养费的目标:承认因为婚姻或离婚对一方造成的经济上的利益或损害;重新分配婚姻中因为照顾孩子而产生的财务后果;缓解一方的配偶因为离婚而造成的经济困难,如果可行,促进一方在合理时间内获得经济自给自足的能力。


在配偶赡养费指南(Spousal Support Guideline)中,联邦对不同的省份根据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不同,制定了相应的表格和公式。


BC 省的家庭法法令(Family Law Act)规定同居超过两年后的分居,或同居之后并育有双方的后代的分居,适用的法律与离婚相同,这就把配偶赡养费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同居的伴侣。


获得配偶赡养费的权利


并不是只要配偶之间有收入差距就能得到配偶赡养费,在计算赡养费的时候,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此配偶是否应得到配偶赡养费?


在两种情况下配偶有权获得赡养费:


赔偿性:一方因为婚姻/同居失去的经济机会,比如:一方放弃工作选择在家照顾孩子;离婚时,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支付赡养费,以赔偿一方的付出,并支持他/她达到自足的状态。


需要:一方因为离婚而失去经济来源,“需要”另一方给予帮助。


在Bracklowv Bracklow 1999 1SCR 420一案中,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即使不因为婚姻中的付出,配偶之间也有(道德)义务对另一方在离婚后提供援助。在此案中,双方同居7年,结婚3年。妻子一直都患有各种疾病而无法工作,丈夫主要负责家庭的各项花销。法院在基于以下因素,认为妻子应该得到赡养费:较长(7年)的同居关系,离婚对妻子经济上造成的困难,妻子对经济支持的极度需要,以及丈夫足够的经济能力。


配偶在关系存续间的生活水平,会影响赡养费的计算。此外,在Bracklow一案中,法官提出,获得赡养费的权利的程度,与赡养费的金额紧密相关。可以理解为,在家庭中付出的贡献越多,婚姻时间越长,就越应得的相当的赡养费,以维持和之前的生活水平。


赡养费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赡养费支付的时间和金额,与双方婚姻时间的长短,收入差距,有无子女,子女主要由哪一方抚养密切相关。


在有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计算一方收入时会扣除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和收入税,在无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只考虑双方的税前总收入。


下面以无子女抚养费为例,向大家做出说明。


金额:(1.5%-2%)×同居年数×总收入差距,最多不超过50%。如果同居超过25年,比例为37.5至50%。


持续时间:(0.5-1)×同居年数;如果同居超过20年,为无限期;或者同居超过5年,同居年数和接受赡养费一方的年龄相加超过65岁,为无限期。


案例一:A与B 同居22年,有一个孩子已经成年并且经济独立,B在婚姻中因为孩子的出生放弃全职工作,后只做part-time的工作,直到孩子高中毕业。离婚时,A年收入90,000加币,B 年收入30,000加币,即现在A,B之间年收入差距为60,000加币。

A需要向B 支付的赡养费金额(每年):


(1.5%-2%)×22×60,000 = (33%-44%)×60,000 = 19800至26400 加币


至于应该取19800 至26400之间的哪一个数字,取决于收入水平,配偶支付能力,家庭中的贡献等多项因素,您的律师会帮您向法院证明您的立场。


A 需要向B支付赡养费的时间长度:因为同居超过20年, A需要向B 无限期支付赡养费。


案例二:A 与B 同居6年,假定B有权利要求A 支付赡养费,两人25岁结婚,31岁离婚。离婚时,A年收入90,000加币,B 年收入30,000加币,即现在A,B之间年收入差距为60,000加币。


A需要向B支付赡养费的金额(每年):


(1.5%-2%)×6×60,000 = (9% -12%)×60,000 = 5400至7200 加币


A需要向B支付赡养费的期限:


(0.5-1)×6 = 3 至6 年


至于应该支付5400至7200加币之间的哪个金额,以及3至6年之间的哪个时间期限,也取决于多项因素,您的律师会帮您争取您的最大利益。


关于65无限期支付赡养费的规则解释:例如,结婚时A为 62 岁, B 为60岁,双方同居7年后分开。假定A应该向B 支付赡养费,此时,B的年龄60 + 同居时间7年 = 67> 65, A 需要无限期向B支付赡养费。由此可见,当年纪较大的人选择在一起同居或结婚超过5年又分开,法律考虑到因为年龄缘故,收入低的一方分开后更难依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故要求无限期支付赡养费。需要注意,A在B要求赡养费的时候,首先需要证明基于“赔偿”或者“需要”,他/她有获得赡养费的权利。


博主就职的律所擅长高净值客户的离婚诉讼,客户们往往有价值不菲的房产和商业资产需要分割。在资产分割之余,还有赡养费这一单需要长期支付。如果同居时间长,两方收入差距大,那么这笔赡养费也是不小的数目。在加拿大家庭法里,资产分割和赡养费支付是两个概念,而高净值客户往往存在很多投资收入,当一定资产分给了收入低的配偶后,投资收入算作其收入与否,以及怎样计算,需要律师就个案做出分析。


赡养费的更改和复审


离婚时的支付能力以及收入状况可能并不会永远不变,所以,赡养费会存在更改和复审的情况。当支付赡养费一方的经济情况出现实质性的变化,比如:退休,失去工作能力;或者接受赡养费另一方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找到新的伴侣提供经济支持等,支付赡养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更改赡养费的金额。


在起草分居协议时,专业的律师也会放入复审条款,例如:要求每3/5年重新审查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协商或向法院申请,更新赡养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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