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离奇的案件,看澳洲如何走在了维护职工权益的前列

2017年07月07日 荞爸的澳洲来信


亲爱的微友:


我从没听过这样奇特的真实故事。


这个发生在澳洲的故事,汇集了被谋杀的选美皇后、进退两难的警察、差点丢了饭碗的法官、还有把人吓废掉的电子邮件。


一个人的一念之差会怎样害人丧命、又毁了自己?


被坏消息吓到住院又算不算工伤?


而法官为什么花了两年才做出裁决?


这一切都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凌晨的凶案


1997年,斯蒂芬·安德鲁·西在利斯戈警所担任警长。如果你住在悉尼,利斯戈就在蓝山的那头。


那天晚上,他手下有两个警员,一个驻扎在利斯戈,另一个在附近的小镇沃勒拉旺和波特兰晃悠。


波特兰正好在举办一场慈善舞会。


慈善,说明会有钱;舞会,说明会有美女。所以,前些年在举办这个舞会的时候,老是有人抱着人财双收的幻想,想要来趁机揩点油,搞得组织方很头疼。


这一次,组织方就要求警方一定要到场。


于是,在沃勒拉旺和波特拉的警员就喜滋滋地去了。


所以,西警长手下可用的就只剩下一个警员。


但偏偏不巧的是,他一下子接到了两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是一个从夜总会出来的酒驾司机,被利斯戈的那个警员一把逮住,然后押到警所审讯去了。问他为什么要酒驾,他只是骂骂咧咧地说“该死的女人”。


不管哪个女人对他做了什么以至于让他醉酒驾车一心求死,已经不重要了。对我们的主人公西警长来说,要命的是第二个案子。


第二个案子是一个的姐报来的,她说正在送两个女孩去医院,那两个女孩在利斯戈游泳场被砍了,血流了一路。


这时候,西警长还是挺定心的,起码没出人命,慢慢想办法把那个砍人的混蛋逮住就行了。


但是这个的姐偏偏不安分,怎么也不肯让他消停。


她过了一会就来到警所,递给了西警长一张纸条,纸条上是一个女孩的名字。这个女孩名叫阿丽森·刘易斯,是那两个受伤女孩的表妹,本来约好跟她们在游泳场见面的。


她们的担心是,在她们受伤逃离时,阿丽森还没出现,如果她如约而至,会不会也碰到那个凶手?


听到这里,只要你脑子正常,脑海里肯定会浮现这样一幅场景:黑夜中,一个身材窈窕的泳装美女在泳池里欢快地游泳;而某个角落里,一个神情猥琐的男人正在冷冷地看着她,手里摆弄着一把尖刀。


然后可能就是饿虎扑食、惊声尖叫、血光四溅……


但如果英勇的警察能够及时赶到,就算不能一枪击毙,也应当能够施展空手入白刃的绝技,制服歹徒不在话下。


但是,现实不是电影,往往不按套路来。


因为这时候我们的西警长陷入了无限的纠结之中。


纠结什么呢?


根据他理解的巡警条例,出于安全考虑,两个警察是不允许分开行动的;而他手下唯一的警员正在审讯酒驾司机,不能放之不管。


赶去救人就违反条例,遵守条例就救不到人。


这样的法律和道德困境让西警官头痛万分。


我可以想象当时西警长会怎样手握一朵鲜花,一边拔花瓣一边说:“去,不去,去,不去……”


但是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正是由于没能当机立断,让西警长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直到凌晨418分,利斯戈的警员才被派到医院;425分,才赶到游泳场搜查。这时候离的姐第一次报案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正是这一个小时,要了阿丽森·玛丽·刘易斯的命。


这天下午,她的尸体就在游泳场附近的沙坑里被发现了,年仅19岁。

 


崩溃的警长


案发后,记者的采访自然像苍蝇一样盯上了尸体。


糟糕的是,西警官在采访中像中了邪一样,语无伦次、含糊其辞。被问到的姐来的时候利斯戈的警员还在不在警所,他居然脑子里一片茫然,说记不清了。


不过第二天,他又跳出来向调查员辩解,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那时两个女孩都已经安全啦,罪犯也已经逃走啦,而且这两个女孩也根本不能确定阿丽森·刘易斯会不会来赴约啦。那时候她们一副凄凄惨惨、语无伦次的样子,我甚至还觉得她们鬼鬼祟祟地在隐瞒什么。”


说什么都没用了,媒体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他们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阿丽森是一个“选美皇后”。



“选美皇后”谋杀案,这可更不得了了。


影子内阁的警察部长安德鲁·廷克要求警局接受新州巡视员的调查。


《时事》也全面报导了此事。


杀人犯最终被抓住了,判了20年徒刑,他到底是怎样的猥琐男,也并不重要了。


但是,西警官那天晚上的表现仍然是舆论焦点。


新州巡视员给出的结论是:“任何警察在那种情况下都应该采取紧急行动。”


言下之意,应该行动而没有行动,这等于给了西警官一记耳光。


案发后几周,警司彼得·瑞恩曾一本正经地辩解说:“根据当时的情况,我们警局已经尽了全力。”


但在巡视员的报告出来以后,他又一副捶胸顿足的样子:“我为我们警局感到羞愧,我们本应该做得更好,我为此表示歉意。”


接受巡视员的调查是怎样一种体验?普通澳洲民众恐怕是无福消受的,就像普通中国民众无福消受“双规”一样。


但是,按照西警长同事的说法就是:“协助调查?你还不如上吊自杀呢!”


所以,西警长很快就精神崩溃了。


他接受了一次又一次的精神诊断,医生一致认为,他患有焦虑和抑郁症。


2000年,一个精神病医生直截了当地说他已经病入膏肓。

 


奇葩的法官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封电子邮件。


由于长期患病,西警长要求警局补准他943小时的病假和578小时的年假,相当于189个工作日。


估计他对此是抱有很大的期待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


但是,200948日上午948分,他的律师发邮件告诉他,他的补假申请没被批准,建议他申请因病退休。


这封邮件对西警官来说犹如五雷轰顶,他马上倒地不起,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


但是,这算不算工伤?


你没听错,西警官被一封电子邮件吓得住院,他的律师认为这是工伤,应该由警局赔偿。


你可能会说,我因为在办公室上班得了颈椎病、肩周炎、鼠标手,那我能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这个问题你不妨问问尼尔森法官,因为西警官的案子就在他的手里做出裁决的。


但是,他花了两年才判完这个案子。


听到这里,可能你不禁要擦一把冷汗:这个故事里的人物怎么尽是些做事拖拉的角色?


其实,尼尔森法官倒没有拖拉,他是因为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自己屁股后面也是麻烦事一堆。


因为这一件奇葩的工伤案,正好碰到的是一个奇葩的法官。


2014年,奇葩的尼尔森法官在法庭上发表了这样一个奇葩的观点:兄妹之间的性关系可能有一天将不会再是禁忌。


在这个哥哥强暴妹妹的案子上,尼尔森法官认为,如果妹妹已经性成熟并且已经其他男人发生过性关系,而现在没有性伴侣的话,哥哥对妹妹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妥的。


听上去有点绕,但这样的言论已经足够惊世骇俗,很快成为了头条新闻,他也被点名到司法委员会报到。


司法委员会是干什么的?我只能告诉你,它有权向议会提议解聘法官。


尼尔森法官自然是悔得肠子都青了,他对自己的言论表示羞愧万分,说自己“只是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而已”。


他还说:“我断案一向从历史上发生过的案件中寻找依据。”


对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辩解,司法委员会也听不下去了,后来就不许他再接性骚扰的案件,但还是让他保留了法官的饭碗。


尼尔森法官花了两年才算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因此,2015年的那场西警官的听证会,一直拖到上周,尼尔森才做出了裁决。


他这次真的找到了“史实依据”。


1884年,德国总理奥托·冯·俾斯麦推出了世界上首个工伤法案,他对工伤的定义中有这样的表述:


职工真正的忧虑是一种对存在的不安全感——他不确定自己是否一直会有工作,他不确定自己是否一直会健康,他预见到有一天自己变老、干不动活。


如果他陷入贫穷,即便只是因为长期患病,也是极度无助的。


西警长患病20年了,你敢说不是长期?医生早就诊断他患有创伤后心理压力紧张症(难道听上去不严重吗?)和抑郁症,但是警局就是拒不负责。


尼尔森法官认为,西警长的确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他的伤害不是因为1997年那晚阿丽森·刘易斯的死,而是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包括上级的调查、媒体的攻击、警局的冷漠。


200948日那天,西警长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分流的护士记录道:“病人说他有焦虑症病史,今天他听到的坏消息引发了焦虑症。”


尼尔森法官认为,这足以证明西警官受的是工伤,应该合法享受退休待遇。


按照他的说法,西警官受到的是持续的精神打击,200948日那次只是最后一次。这是一个慢性恶化的过程,最终导致了他的现在的严重病情。


20年,西警官终于赢得了官司。但是,这场持久战中,其实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每一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当然,新州警方还是表示要寻求复议。

 

不过,故事也到了该散场的时候了。


咦,我们是不是把谁忘记了?


拨开时间迷雾,走出辩论迷宫,你会发现美丽的鬼魂阿丽森·刘易斯还在那里哭泣:“那我怎么办呢?”




荞爸



(本文编译自news.com.au的报道,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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