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裔女学生挥霍银行2340万判无罪?ATM 错误17万人民币,被判无期?(组图)

2017年12月08日 In澳洲在线



 喜欢我的朋友们右上角  把我分享给大家


一年半前在澳大利亚轰动一时的马来西亚女留学生李佳欣(音译,Christine Jiaxin Lee)日前被无罪释放,律师称对其的所有犯罪指控均被撤销!


报道称,李佳欣因为发现澳大利亚一家银行的漏洞,于是在2014年到2015年的11个月时间内,无限透支自己的银行账户,消费超465万澳元(约2340万元人民币),不过疯狂透支一事最终败露。2016年5月李佳欣被警方逮捕,被指控不诚实获取经济利益、欺诈等罪。


李佳欣资料图


对于该案,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专访了澳大利亚最大的华人律师行AHL法律首席律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出庭律师沈寒冰,对该案的关键要点进行一一解读。沈寒冰在澳居住长达30年,他告诉记者,这类案件肯定不是普遍的案件。在他的印象中澳大利亚发生此类案件可能也就只有一次到两次。而案件刑事起诉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未来等待李佳欣的是民事诉讼,而在这场官司中,她赢得诉讼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天降横财


挥霍400多万澳元 另有百万分储在多个私人账户


21岁的李佳欣本是在澳留学的一名普通马来西亚女生,但她疯狂透支银行账户消费一事曾轰动全澳。事情起因源于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在2012年时无意中给李佳欣开了一个无限透支的账户,但银行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


直到2015年4月8日,银行才注意到李佳欣账户过度消费的情况,而当发现这个错误时,她已经消费了超过465万澳元,另外还有上百万澳元分散储存在她众多的私人账户里。



据悉,李佳欣在发现银行漏洞后疯狂消费,购买各种奢侈品和珠宝,包括爱马仕、迪奥、香奈儿、卡地亚等。


据《每日邮报》报道称,她甚至在一天之内消费了30万澳元(约150万元人民币),而她平时与男友住在悉尼西区的豪华公寓里,月租超过1.5万元人民币。


撤销指控


本人宣布破产 回马来西亚与家人团聚


直到2016年5月4日,李佳欣发现事情败露,准备逃回马来西亚,结果在悉尼机场被警方逮捕。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李佳欣首次出庭受审时法官就对该案表示质疑,指出她可能并没有违法。她的律师也表示,尽管李佳欣存在不诚实的行为,但是并没有任何诈骗行为,因为错误来自银行。


李佳欣被捕后曾表示,以为银行账户里用不完的巨资是父母转给自己的。



时隔一年半后,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澳大利亚检方证实,已经撤销了对李佳欣的所有指控,但是检方并未对为何撤销该指控给出理由。报道还指出,李佳欣已经在澳大利亚居住了五年,目前她已经宣布破产。


此外,李佳欣的律师雨果·阿斯顿也表示,她现在很高兴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终于能回马来西亚与家人团聚了。阿斯顿还表示该案揭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银行需要更仔细认真地对待账户管理系统。


银行回应


将采取“一切手段”追回资金


损失惨重的西太平洋银行发表声明称,尊重警方和检方的决定,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追回这些资金,包括采取民事诉讼。目前,因为李佳欣还将面临民事指控,她当年购买的大量奢侈品现在保存在警方手里。而由于目前案件已经被撤销,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奢侈品是否已经返还给她。


律师解读


以刑事案件起诉是荒谬的案件不具备代表性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怎么看待这起案件?为何检方会撤诉?


沈寒冰:从刑事案件的起诉来讲,检察官对其的起诉可以说是荒谬的。第一,证明一个人有刑事犯罪,在英美法系里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证明其有动机,第二要有犯罪行为。从本案来分析,被告人的动机并没有。是银行主动把钱给她,她本人并不知道。第二,是银行主动把钱放到她的账户中,她并没有过错。从专业的法律角度来讲,这个案件的刑事起诉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没有办法打赢的。检方如果认真地看这一案件,而到法庭法官又给他提示的话,是一定会撤诉的。如果是辩诉方的话,会很早告诉检察官要求现在撤诉,而如果不撤诉案件一旦起诉,检方就需要支付顾客的律师费。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认为该案是否具有代表性?


沈寒冰:这一案件的层次较低,是在澳大利亚的地方法院审理。通常低等法院判例所具有的说服性和法律效力不是那么高。而且地方法院的案件判例涉及的法院审理和判定书并不能成为书面文字(record court)。


此次受理此案的是澳大利亚最低层面的法院,检察官公诉失败后,检察官可以选择到地区法院上诉,但是中级法院的判决其说服力和法律效力仍然不高。而且这一案件在法律上来说可以说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因为这一案件没有行为,没有法律的“犯意”,绝对不是刑事犯罪。检察官起诉这一案件是荒唐可笑的。


李佳欣疯狂透支购买的奢侈品


更大的麻烦还在后头 民事诉讼赢的可能性为零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那么挥霍了400多万澳元的李佳欣就可以免责了?


沈寒冰:撤销案件意味着女孩完全无罪这是肯定的。但是这一案件很重要的一点媒体并没有报道出来。而这一点才是事件真正的真相。刑事没有罪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女孩还面临民事指控。民事诉讼才是这个案件最大的关键。例如,以前美国著名的案件中辛普森案件,在刑事中他并没有定罪,但是在民事中他却破产了。


所以女孩以后面对的麻烦其实不少。第一点,这笔钱的所有权从来没有归属于李佳欣。银行在把钱给到她的时候,银行确实是由于错误。银行方面说这个钱是错误的给到她,她对这些钱没有任何的所有权。在这方面银行肯定有错,错的结果只是说不小心把钱给了你。


银行要求把钱返还,这是一个民事诉讼。可以说,在民事诉讼中,女孩在案件中是没有赢的可能性的。举个例子,这个女孩子在过去两年中假如把部分钱送给她的男朋友,但是钱的所有权不是女孩的,而是银行的。因此,这个钱还是要返还。再比如,女孩买了3辆跑车,但是这个钱是用没有所有权的钱买来的,因此钱仍然可以追缴。


申请破产将严重影响其信用记录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这一案件您觉得将如何发展?


沈寒冰:如果因为她现在钱都花完了身无分文了,需要进行破产申请。破产法院会清查其过去两年的财产走向。举个例子,银行可能误给了500万,女孩挥霍了300万,最后还有200万,银行会问你还得了吗,如果还不了就破产。破产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她所欠的200万的钱可以这辈子永远不用归还了。


但是在破产以后,她在三年内不能有高于最低生活收入的收入。比如她去打工,打了一份很好的工,一年年薪可能100万,而一般的打工年薪在3万。法律规定处于破产期间,这里面的97万就要归国家所有。再比如,女孩去买了乐透彩票中了2000万,法官会说不好意思请你留下3万,剩下的要收走。


最糟糕的是,还会影响她的信用记录。因为破产,她本人三年内不能申请信用卡,买房子,不能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三年破产完毕之后,她还将逐渐建立自己的信用。每次到银行去都会受到银行的刁难。


类似案件  


一男子账户为零仍可继续取钱 法官撤销控诉


去年12月,澳大利亚出现了一起类似的案例。新州一个名叫卢克·摩尔的男子在银行开了一个新的账户,但是因为银行系统失误,当这个账户余额为零时,仍然可以继续取钱。


于是摩尔分50多次,从ATM机上一共取出了210万澳元,并大肆挥霍。后来,警方指控他通过诈欺手段非法从银行账户获利。2016年,他被判诈骗罪而入狱5个月,9月获得保释。


但就在今年7月份,新州刑事上诉法庭认为他被错判了,因为虽然他明知自己不可能把这笔钱还回银行,但他的行为并不涉及欺诈,因此法庭推翻了此前的判决。法官认为,他并没有欺骗银行,他的取款都是光明正大而且有记录的,所以撤销了控诉,无罪释放。


案件一:大学生因ATM故障盗取42万

2001年,云南公安专科学校的一名大二学生在ATM机上从余额只有10块钱的农行卡中取出了42.97万元。之后,该名学生以盗窃罪被判无期。2009年11月底,云南省高院将刑期骤减为8年零6个月。


案件二: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有媒体介绍,2004429日上海《新闻晨报》报道称英国诺森伯兰郡伍勒村村民因当地取款机出现故障,可以提取屏幕显示的双倍现金,村民蜂拥取款,最后取款机前排起了长龙,约合6.5万美元的现金被提空。最终银行负责人表示因工作失误,不打算追究多拿了钱的村民

《都为银行ATM出错:英国银行一提款机故障,数百人排队疯狂取钱,我国小许被判无期》,天涯论坛一个帖主转载英国《每日邮报》的报道: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一部ATM20061021日发生故障——10英镑吐出的却是20英镑。于是数百人排队占银行便宜,直到ATM机里面的钱被取光。


24岁的理查德·索尼称,他排了一个半小时队,终于接近取款机,但钱已经被取光,他说:我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一些人仅仅排队40分钟,便将他们所有银行卡内的存款全部取出,并且获得了双倍资金。而我们则完全失去了这个大好机会。然而,现场的气氛非常热闹,所有人都沉浸在狂欢宴会似的气氛中。报道称银行表示要努力追回那些被多取的钱。

《每日邮报》对此事的整个报道,给人一种喜剧的感觉,在法制较健全的英国,国民把之当成一种幸运降临

帖主提出,同是ATM出错,英国银行与中国银行与储户都是服务业与客户的关系,都存在客户利用ATM失误恶意支取现金超过本金,在英国警察局没介入,而在我国,小许就成了无期徒刑的案犯呢?

有媒体介绍,记者找到了当时的英文报道,确认了帖子所提事件的真实性。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事实上由于ATM机器故障导致客户多取钱的事件在国外屡见不鲜,而且大多都会引发排队取款浪潮,不管是取款者、银行还是媒体,都没有什么道德讨论。

不过,与许霆案不同的是,这些ATM机错误大多都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放错不同面额钞票导致的,比如将20英镑钞票放进了10英镑的盒子,导致双倍取款。金额相对不大,涉案者众多,银行较难追回所有款项,司法也很少介入。

一家报纸记者发现了2003年发生在英国考文垂的一次事件,与许霆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涉案金额较大,进入司法程序,只是判罚与许霆案差别较大,只有1年半。

据英国媒体报道,20028月份,英国一家银行(考文垂建筑金融合作社)电脑故障,导致其ATM狂吐五天,不管人们输入什么密码,是否正确,取款机都会乖乖地吐出要求金额的钞票。期间有人甚至往返20次取了成千上万英镑,银行总共被取走了100多万英镑。

朱伯特一家人取走了13.441万英镑,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发现了一辆新车、一套新沙发和几张飞往牙买加的机票。47岁的朱伯特和他20岁的女儿被判15个月监禁,20岁的儿子被判12个月监禁,他45岁的妻子因为身体原因获得延期审判。

尽管承认从机器中拿了钱,但朱伯特太太还是非常愤慨,我很震惊!我的外孙才1岁半,他的妈妈居然要因为银行的错误在监狱里住15个月!”“我们全家都是普普通通勤奋工作的人,这只是额外赠予,谁不动心呢?他们的辩护律师尼尔·威廉姆斯认为,站在这样的机器面前,就像小学生站在糖果店面前,任何人都难以抗拒想多拿一点儿。另一位辩护者则称,这是一起没有受害人的犯罪,因为银行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偿 

总结一下外国的案例,有几个特点:其一,都是ATM机故障多出钱,在诱惑面前,许多人获得了额外的利益。其二,许多国民把此类案例当成是幸运降临,当成一场喜剧,认为人难抗拒诱惑,因此,责任不大。其三,多数不用刑法调整,或者量型很轻。

追踪取款定罪情节,笔者认为有十大悬疑不能误读

其一,盗窃一种恶意侵占,是一种主观故意。然而,犯案当事人首先没有主观故意。如果不是错在多按一个“0”,也许就不会发生本起案例。没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动机,盗窃这一罪名能适用吗?所谓罪名法定,是这样的法定吗?

其二,犯案当事人用自己的银行卡,用自己的密码,取自己的钱。对持卡用户来说,卡上的钱就是持卡人放在银行里属于自己的保险箱。笔者认为这一定性不会错。相信大家都这么认为。银行的相关管理疏忽,致使给了这个保险箱里放了比原有的钱更多的一部分。拿着自己的钥匙,打开了自己的保险箱,看到钱居然多出来了,知道是人家有失误,因此,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当一个人用自己的卡,打开自己的钱柜,管理人员把钱多放了也就多拿了,这是什么性质的事?

其三,诱惑导致犯罪,该怎么定罪?诱惑者是银行,银行的失误让人多拿钱,该怎么定性?算犯罪吗?我们知道,其它案例中,凡是因诱惑的案例或不予确认,或量刑极轻微。比如,为了测量某官员是否受贿,就派一个人假装因事给官员送礼,结果这个官员就收了这份礼。那么,我们能不能定该官员受贿罪成立?事实上,法律是不承认这种诱惑下的结果的,因为,诱惑方在先,没有这个诱惑,这个事实就不存在。没有A,就没有BB的出现,缘于A出现所导致。用诱惑去引导人犯,从而治,这样的做法正确吗?

其四,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性质是最重要的。法理认为,性质决定轻重。故意杀人犯就是没有一点得手,也是重罪;相互殴架,误将对方打死了,量刑也不会太重。开车过失撞伤或撞死人,罪也是轻的。犯案当事人进的是自己家的门,打开的自己家的保险箱,你银行的人把钱放错了,多放了,因此就出现多拿了。那么这个案例应当治重罪吗?

其五,一个同类命题的证伪很重要。那么,有这样一个案例,A到市场去买商品,对方营业员BA递交的10元看成100元,每成交一笔,就多找90元,结果这个人是一直用10元向对方购买商品,买了10次,营业员共多找了900元,A将其占为已有。从法律层面看是不当得利,这样的做法需要刑法来调整吗?

其六,这是一个公开的行为,还是秘密的行为?用自己的银行卡,用自己的密码,偷了自己的钱箱,在银行留下了自己的取款记录。而必然是一个秘密的行为,应当是不用自己的卡,不显示自己的身份的行为。

其七,一位取款人,假定他自己卡上有20万元,他并不知道某次取款银行其实并没有如数扣款,他的确取了款17万元,但他没有取款后就查询余额的习惯。这有真实事例,我的一个朋友卡上总有几十万元,取款后从不查询余额,只管不住地往里进,同时需要时就往外取。如果他是犯案当事人,我们能说他盗窃金融机构了?那么,一个善意的取款人竟可能犯了无期徒刑,这难道不荒唐吗?

其八,民法上有不当得利的条款,不当得利是一种违背道德的行为,需要归还,但不构成犯罪,指的是明知不是自己的,却利用要利用其错误据为已有。根据物权法,公私财产一律平等。难道因为是金融机构的钱,就要比老百姓的钱来得钱,就要重判,这符合物权法的精神吗?

其九,持有自己的银行卡,进入自己的存款箱,实施存款的管理功能。在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有额外的钱在自己的钱箱。如果银行的记录比较健全,那么,这个多取的钱最终要水落石出。持卡人在实施自己存款箱的管理功能,算利用管理职务侵占公私财物吗?到底那个罪名更象犯案人的所为?

其十,犯案人向其同事坦诚不拿白不拿,结果与同事再次去,共拿了“17万元,那么,“17万元算数额巨大吗?这种案例是偶然发生,还是常常发生?如果是偶然,那么偶然会不会导致社会的错觉,有没有不治重罪不足以恢复社会秩序,不治重罪不足震慑犯罪的结果出现?这种案例真能危害社会吗?

三、  当案例在现有法条量刑不能精准到位时,应当用公认的法理精神来解读法律,适当量刑。

法理的最高原则,是用法来惩治犯罪,恢复社会秩序。许霆涉及的ATM机案,显然是极个别的偶然事件,不存在恢复社会秩序的前提。这一案例引导千百万人学习法律条文,领会法治精神,要看到这一案例在社会法制进程上的特别意义。

法律的本职是用来教育人、规范人的行为,惩治从来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与规范的目的能不能达到。

一个案例在同时可适用于刑法,也可适用于民法时,应当用民法来解决问题。

一个案例在可以判处有罪,也可以判处无罪时,应当就无罪而远有罪。

在一个案例可以轻判,也可以重判时,适宜轻判。

在一个案例审判时,证伪制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标杆。应当努力证伪,换位思考,使其判决更有理性,更贴近立法原则。


(本文部分参考作者中国经济名家讲坛副理事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与法律研究学者)

大家看完了有什么想法?

在文章底部留言给我们!~  

推 广


澳大利亚置业投资

十年信誉保障

澳洲:(03) 9600 0027

中国:400-902-1930

墨尔本公寓价格年增长最快的

内城新生活园区,

距离CBD中央商务区仅3.9公里!


 参考价格:

一房37.74万澳币起  

 两房46.3万澳币起  

三房79.56万澳币起  

In澳洲在线

澳洲生活,我们为您解忧

[email protected]

微信ID:magazine588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