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歌被害那天,刘和陈聊了些什么?不仅刘鑫撒谎了,陈也在撒谎,刀到底是谁的?刘鑫律师在扮演什么角色?蹭热度?蹭知名度?

2017年12月14日 加拿大留学移民网


“江歌被害案”已进入了庭审第三天,按计划刘鑫也将于今天出庭,可就在开庭前夕,那个,2天前还在微博声称刘鑫无罪,1天前还在微博控诉江歌妈妈利用舆论的刘鑫代理律师却在几个小时前突然单方面提出辞职不干了!不过刘鑫出庭了,结果却说了这些话。。。今天的信息量有点大,我们收集还原了所有的案发原因和过程,并首次曝光了刘鑫和陈的聊天记录,原原本本的呈现给大家,剩下的请各位自己想吧




“刀是陈世峰带来的!”


这是刘鑫今天第一次出庭时做的陈述


“我没锁门!”


这也是刘鑫的陈述


但她的陈述,依旧让人无法接受


歌案庭审进行到第三天,迎来了宣判前最关键的环节:控辩双方证人出庭作证。


刘鑫将作为控方证人,通过视频作证的方式还原案发现场,陈世峰方唯一的证人也将出庭。


但今日,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庭审就宣告结束,原因是——陈的证人临时决定不能出庭。(据凤凰网从现场传回的报道)


陈方证人是位日本女士,与陈私交甚好,陈曾教其汉语,传言她为陈垫付学费。


据庭审消息,就在陈世峰杀害江歌2天后,曾向她交代后事,称自己犯了严重的事情,让帮忙退掉房子,并留下了父母的联系方式。


但陈世峰没告诉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追问,“万万没想到是杀了人。”



谁知,证人不来了,所有人蒙了。


陈疑似提前知道这件事,表情阴暗。


刘鑫这边也是一团糟。



看点

01

刘鑫即将出庭,律师却辞职不干了!


在过去的两天,“江歌案”爆出了许多关于案情的新细节,“刀是刘鑫递的”、“陈世峰否认谋杀指控”、“刘鑫的确锁了门”、“陈世峰涉嫌伪造伤口”等等.....



这一系列让人来不及消化的案情进展,让广大网友在惋惜江歌、心疼江歌妈妈的同时,对刘鑫和陈世峰的行为用“愤怒”一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就在大家终于将盼来刘鑫即将出庭的时候,她的代理律师于洋却在她的微博账号“律师一姐”上发声明表示:“我辞职不干了!”




随博文还晒出了刘鑫的授权委托书...



随后还在微博发文称,自己被刘鑫套路了!



面对刘鑫代理律师突如其来的加戏,不少吃瓜群众根本摸不着头脑



推广



因为就在2天前,这位“律师一姐”还在微博替刘鑫含冤表示:“江歌被害刘鑫无罪!”



可为何突然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这个“律师一姐”究竟是何方神圣...


看点

02

开网络直播、手撕江歌妈,这个律师黑料多


其实,自从“律师一姐”接了刘鑫的案子起,就有不少网友注意到了这位律师,而“辞职门”更让不少网友对她的身份被感兴趣,随之而来的黑料也数不胜数。


这位“律师一姐”不但是微博大V,还被冠以“专注于诉讼的知名法律人”的头衔。



但在她的微博认证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位律师毕业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分院,就职于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



在简介一栏中,“律师一姐”还这样写到:律师颜值担当,诉讼一姐,教你用法律“搞事情”。


对于颜值今日哥不做评论,但“律师一姐”胸前的大纹身的确很引人注目。



没看清的话,今日哥再放一张近照,大家自己来感受一下。



除了胸前的大牡丹,“律师一姐”的右臂上也纹了个大花臂,看来这张照片中对她的部分定位还是很精准的。



“律师一姐”路子有多野?她不像一般的律师,在开庭前通常低调的忙于为当事人准备资料,而是热衷于网络直播蹭热度。



当天的直播热度就达到了992.3万之多,人气直逼当红明星。



在面对“刘鑫锁门”的新证据面前,“律师一姐”仍旧视若无睹的在微博“手撕”江歌妈妈,称其“利用舆论让刘鑫的话可信度为零....为了纵容罪犯!”



随后,江歌妈妈也在“律师一姐”的该条博文下留言回复:“作为律师,作为刘鑫的法律顾问,请你拿出我利用舆论,纵容罪犯的证据!”



看点

03

律师事务所查无此人律师身份遭受质疑


“律师一姐”除了以上这些反常的行为,她的律师身份也遭受了质疑,有网友爆出,她可能是个假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


网上针对于洋身份五个疑点


疑点一:北京司法局查无此人


“律师一姐”真名于洋,可是在北京司法局网站律师查询中查询“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并查不到此律师。


疑点二:法务身份疑曝光


在一份网上流出的裁决书中,于洋的身份也白纸黑字的写着“该公司法务”。


疑点三:于洋和中律邦咨询之间的关系


除了“律师一姐”声称在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就职外,另一个名为“中律邦咨询”的公司似乎与于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网友的留言来看,于洋似乎也在这家律所任职。



然而,今日哥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发现,中律邦咨询服务公司只是一家经营范围在“经济贸易咨询”的公司。




而于洋在这家公司的身份为监事和自然人股东。



疑点四:法务身份疑曝光


如果于洋真的只是法务的话,那么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如何做到让一个“非律师”执业?



疑点二:刘鑫戴利合同疑点


与刘鑫合同中盖了律所的章,却写了法定代表人,网友称:“业内人士都知道律所是没有法定代表人。”



看点

04

网友并不买账:“这人想红想疯了,比刘鑫更恶心!”


在案件审理的节骨眼上,这件事情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


不少网友纷纷前往“律师一姐”的微博下方留言,却发现对方的微博设置了“需要关注后才可以评论”



而刘鑫的案子也给“律师一姐”带来了33万的粉丝关注度。


有人表示支持和理解:


“明智!”


“是被刘鑫花言巧语了吧?”


“是不是刘鑫在背后又捅了你一刀,说出你的故事!”


“yeah,没有律师会帮她打官司,报应来了。”


“我觉得这件事不该怪罪律师,这个职业本身的工作性质就是接受委托然后再为委托人工作,就这点来说是真的没毛病,人家也是吃这一碗饭的。"


也有人认为“律师一姐”是真戏精:


“律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红了出来洗白自己!好一手!真高!”


“推荐你参加演员的诞生。”


“真是一个戏精,就是利用刘鑫博关注的,这人想红想疯了,比刘鑫更恶心!”


“先不说别的,你这种职业操守与刘鑫关门有何区别?都是小人!”


“什么狗屁律师,明明知道是非对错的事,为了蹭热度接案子,最后关头来一招明哲保身,一副伟光正的德行,早干嘛去了?!”


“刘鑫固然不对,但是律师起码的职业素养都没有,敢问,一个正常的律师,会直播?不是蹭热度是什么??”


“这个律师现在不帮刘鑫炒辩护,其实最有利的是凶手啊!!!天啊,太不负责了!”


“先为你自己隐射江妈妈道歉,然后删了支持刘鑫的微博,改了自己的微博认证,我们再考虑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可以吗,著名“一姐”?我刚看完你正义凌然的直播,本年度神反转,谢谢你带来的单口相声!”


“现在这个案子变成了一堆贱人的表演舞台,陈世峰、刘鑫、陈的昧良心律师、刘的野鸡律师,还有几个给刘洗地的营销号,真是无法无天,让人恶心!”


一个忙撒谎,一个忙脱罪


下午1点15分,刘鑫,这个处在风口浪尖的女孩,将以隔离出庭的方式为江歌案作证。


隔离出庭即在法庭隔壁的房间,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庭,据据微博上一位自称刘鑫律师的人表示,刘鑫的精神不是很稳定,有抑郁症的征兆,所以才采用这样的方式。


刘鑫身上的标签很多,极度自私、虚伪小人、假闺蜜、年度戏精……网友们甚至为她创了个词叫“馨风作浪”。


比起刘鑫引起的舆论风波,嫌犯陈世峰反而要低调得多。


根据刘鑫和陈世峰导师的证词,形容他是一个“家里穷,其实很要强有很自卑的人”,“一个斯斯文文的男友,一个想努力改变命运的人”。


而在网友们忙着指责刘鑫的时候,陈世峰在做什么呢?


在忙着脱罪。


刘鑫到底是不是个可靠的证人呢?

之前的采访中,甚至在面对江歌妈妈的时候,刘鑫一再强调自己没有锁门。


但在庭审中放出来的报警童话记录中,刘鑫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点是由辩方律师提出来的,很显然他极力想要证明刘鑫并不是一个诚实的证人,来达到使其证词失效的目的。

幸好,刘鑫出庭了。


刘鑫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既是凶案现场的证人,又是受害者的关系人,还是被告曾经的亲密关系人。


在庭上,刘鑫不停地抽泣,“三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想再见她一面。我们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


对陈世峰,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人这件事会发生在我身边,他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很可怕。”


刘鑫三大否认





1、没锁门。




检方再三询问刘鑫是否曾经锁过门,刘鑫都是态度很果断的说自己没有锁门,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以为是有人在闹着玩。


庭上播放录音后,检方询问这个声音是不是她,她说是的。但由于报警电话接通时,她正返回门口,前半句并没有被录到,据刘鑫称,这句原话为“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刘鑫认为门是从外面被锁上的,自己肯定没有锁门。


随后,检方让刘鑫用普通话分别发音“闹”和“骂”,刘鑫很确定地当庭宣称自己说的肯定是“闹”。



2、没听见惨叫。



之前提到过的报警电话中“江歌多次用手肘按响门铃”和“发出惨叫”这些证言,刘鑫表示,报警的时候自己脑子太多信息,非常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也没有听到惨叫。



3、没递刀。



案件中对判决影响最大的因素:凶器归属问题的真相,也终于有了答案。


这把刀,也是确定陈世峰蓄意杀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证据之一。



这把刀到底属于谁?


是陈世峰自己带的?


还是刘鑫给江歌用来防身的?



刘鑫开口了——


“刀不是我递的,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在家里见过水果刀”。


(图片来源:凤凰网)


这也侧面证实了江妈妈昨天在法庭说,没在江歌家里见过那把刀的证言,是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陈世峰案发前还借过放刀的房间钥匙。


警方问话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教授,教授说有一把在百元店买的刀,一直放在一个有茶柜的房间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把刀不见了,案发前一天上午,学校有记录陈世峰借过存放这把刀的房间钥匙。


如果刘鑫证词准确,这把杀人的刀很大可能就是陈世峰带来的!




然而他们一个是想方设法脱罪的凶手,一个是多次回避一再撒谎的失信证人。到底事实是怎样?我们会继续跟踪报道!

庭审现场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江歌案庭审进入第三天。



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共计7天:12月11号至15号,18号加审,20号将对案件审理结果进行宣判。


而在第一天,日本警方、法医与陈世锋律师的对证公堂中,我们可以得知:事发当天情况与刘鑫之前供述的并不吻合。



庭审第一天信息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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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检方


1.指控陈世锋犯“恐吓罪”与“故意杀人罪”。 而故意杀人表现在:陈世锋的作案凶器水果刀来自其就读大学的研究室,并在事前预备好了衣物替换,说明其在犯罪前就有预谋要杀人。


2.杀人动机:想与刘鑫复合,但江歌碍事,遂起杀意。


3.刘鑫在案发当时报警,根据警方的的电话录音,电话中第一句是刘鑫用中文说:“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证明刘鑫清楚门外是陈世峰,也证明门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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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锋方面


对于日本检方的控诉,陈世锋方面称:


1.承认恐吓罪,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刀是刘鑫递给江歌自保用的。他是在和江歌搏斗过程中,抢过了刀,并误伤了江歌,且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之后的几刀,是因为不想给家里增加医疗费用的负担,所以选择继续伤害江歌。


2.衣物是下午要拿去洗的。因为日语不好,没找到干洗店,所以一直放在包里。


3.杀人动机:无蓄意谋杀。本来是带着酒,想跟江歌好好聊聊如何能与刘鑫复合的,但在搏斗过程中,误伤了江歌。


4.刘鑫锁门,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刘鑫没有给江歌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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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供述


下午,江歌尸体解剖人出席庭审,对尸体表面和贴身衣物的痕迹和刀痕进行了说明。


江歌被刺颈部11-12次,在致命伤之前已有5-6刀防御伤。致命伤口为颈部左侧动脉的刺切伤,颈部伤口深6.5到8厘米,被凶手反复刺两次。江歌左颈部动脉被刺切后,瞬时大量出血,无法发声,很快失去意识。另外,江歌遇害时,所穿衣物有22处刀口。


而陈世锋律师所提及的“陈世峰脸上的疤痕有可能是江歌持刀所伤”,被法医明确否定了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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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


11号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志愿者翻译的陪同下入场。审理过程中,她一直吸气强忍着情绪,死死盯住陈世峰,直到检方陈述到江歌身上的伤口时,她才满脸涨红,抬起头拼命喘了口气,然后哭得俯下身去。


陈世锋在叙述过程中,神情淡定,语气平稳。但始终不敢与江歌母亲对视,目光也不曾扫向观众。


12号上午,江母作为证人出庭,关于事发当天的微信聊天记录,回答多方提问。同时警方会继续提供证据和陈述,涉及当天陈世峰事发前后24小时的行进路线、公交路线、电话路线和作案工具等。


在江母向法官宣誓时,陈世峰直视了江母三十秒;在江母说道“如果知道女儿会遇害,她会把电话一直打下去,减少女儿遇害的风险”时,陈世锋用手帕擦了下眼睛和脸;其余时候,陈世锋都咬着下嘴唇,偶尔将眼神扫向桌面。


而本应于13号出庭作证的刘鑫,不会直接现身法庭,而是在特定的房间用视频方式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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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一天总结


1.杀人凶器归属尚不明确。

2.陈世锋确犯恐吓罪。

3.刘鑫锁了门,且清楚门外是陈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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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二天


今天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出庭作证。她的证言包括,命案发生时她的经历、江歌与陈世峰的接触、江歌离世前关于未来的打算。



下午,检方展示了余下的20件证据。包括刘鑫的供词调查书、陈世峰威胁要发布的刘鑫照片、案中3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和水果刀等证物。


在作证环节,检察官询问江秋莲,你有听女儿说过有防身用的刀吗?她说没有。


检察官再问,有听说过刘鑫有护身用的刀吗?答案依然是没有。


检察官第三次问,来日本期间,江秋莲是否在女儿家里看到过这把水果刀。“没有。”


此时,一直低头的陈世峰,突然抬头,目光聚焦,望向证人席上的江秋莲。



首次披露的15号证据



检察官展示的第11份证据,即刘鑫的供词调查书里,她讲述了与陈世峰相识的过程。


2016年4月,陈世峰和刘鑫进入大东文化大学,成为同学。认识1个月后,陈世峰向刘鑫表白。刘鑫承认自己当时对他抱有好感,觉得这个男孩子“平时课上发言内容不错,也经常受表扬”,于是接受,两人很快同居。


陈世峰与刘鑫


7月,短暂的蜜月期结束。他们开始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比如刘鑫觉得陈世峰做的饭不好吃,两人看电影的品味不同。几次吵架,刘鑫都觉得陈世峰死死盯着他,直到她道歉才作罢。


8月末的一次争执后,陈世峰赶刘鑫出门,她便提出分手,陈世峰紧紧抓住她的手臂。她觉得害怕,逃了出来,在他们住的小区里大声用日语呼救。陈收掉了她的手机,她说自己害怕家暴,不敢去拿。


此后,刘鑫搬离陈世峰的住所,在打工的中华料理店老板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搬进了好友江歌家。


所有证据中,第15号证据尤为关键,此前也从未向外界披露。那就是陈世峰与刘鑫在最后一天(2016年11月2日)的聊天内容。刘鑫将聊天内容交给了日本警方。警方通过拍摄刘鑫的手机微信界面,留下了这份记录。


这一对情侣,2016年4月在大东文化大学相识,5月相恋,8月分手,11月发生命案,他们的关系一直是这个案件的模糊地带。二人间究竟发生过什么,陈世峰杀人的动机又是什么?他到底是冲着刘鑫还是江歌去的?这一份长长的聊天记录,也许能提供一些解释。



“你让我的心情很糟糕”


江歌已经死了,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真相曝光。


2016年11月2日,周三,是刘鑫要去东京高岛平地铁站附近的拉面馆打工的日子。据拉面馆的同事说,刘鑫每周三、周六和周日都会在此工作。


根据刘鑫同事小林的供词,大概在下午4:30,刘鑫给他发微信:“我快到店里了,前男友要跟我到店里,赶不走,想让你帮帮我。”小林回答,好的。


检方的证据显示,这时候的刘鑫已经上了地铁,陈世峰尾随。


昨日首次开庭,检方已经披露的3人行动轨迹是:正是在这一天中午,陈世峰去江歌家找过刘鑫,刘鑫没有开门,并将此事告诉了江歌。江歌不放心,回家找刘鑫,随后两人一起出门,江歌前往法政大学,刘鑫到大东文化大学附近去打工,两人搭乘不同的线路而分开。


陈世峰与刘鑫就读的大东文化大学 图 / 罗婷


下午4点48分,刘鑫收到了陈世峰发给她的3张照片。检方用日语“不衣姿”(没穿衣服)来描述这些照片。这3张照片是检方的第13号证据。其中一张照片中,刘鑫穿着内衣,没有露脸。发送完毕后,陈世峰又撤回了一张,并威胁刘鑫说,要把照片发给刘鑫父母。


刘鑫回复:“你拍吧,我不想理你。”


陈世峰又问:“还有录像,你想看吗?”刘鑫说:“不看,你的人品终于暴露了。”


过了会儿,陈世峰又说:“我从没这么爱过一个人,我想到你会生气,但是没想到你想把我删了,还想报警。”刘鑫没有回复。


5点11分,陈世峰再发一条:“我很后悔,真的不想承认失去了你,我的压力很大,需要你来支持我。你又总是不回复我,造成一个恶性循环,你说我恶心,你才恶心呢。我每次都被你逼得这么惨。我要上传照片。”


刘鑫回复:“不要管我,我再也不会见你了。”


陈世峰再发:“你让我的心情很糟糕。”刘鑫再回复了一句:“不要再联系了。”


到站后,刘鑫下了地铁,两人的对话就此结束。



“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5点30分,刘鑫到了拉面店。他的同事小林后来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回忆了其后发生的细节。


小林记得,刘鑫是哭着进来的。当时小林在做饭,店长问刘鑫为什么哭,刘鑫用日语哭诉,我的前男友为什么会知道江歌家的地址啊?小林再去问,她又用中文回答了一次。


5点38分,陈世峰给刘鑫发来一条微信:“还没打工吧?咱俩谈谈吧。要不出去说?”他还问刘鑫,怎么才能复合。刘鑫回答,这是没可能的。


根据现场的第11号证据,即刘鑫的供词调查书显示,刘鑫称,陈世峰曾多次去找她,包括9月15日在学校,还有10月12日刘鑫生日时在她打工的拉面店外。陈世峰反复表达要挽回的想法,但刘鑫坚持,说自己已经没感觉了。


5点42分,刘鑫说,要不(拉面店)店口说吧。陈世峰要求去车站口。刘鑫说不想去。陈世峰妥协。


根据小林的证言,6点时,店员小林和店长准备出门,遇见了刘鑫和戴着口罩的陈世峰站在拉面店门口。刘鑫跑到小林旁边,指着小林说对陈世峰说,这是我的男朋友,是我喜欢的人。小林说,刘鑫是希望陈世峰能就此放弃,但陈世峰什么话都没说,掉头就走了。


本案嫌疑人陈世峰


没有等太久,6点10分,陈世峰再次给刘鑫发来微信:“为了把你追回来,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如果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也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刘鑫没有回复。


这时,刘鑫和小林正在一家麦当劳里聊天。小林还记得,刘鑫对他哭诉,说不想复合。安抚好刘鑫的情绪后,小林把她送回了店里。


半个小时后,陈世峰再次发来信息,要求第二天和刘鑫在学校的大礼堂见面。


7点到11点,是刘鑫在拉面店的上班时间。她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回复陈世峰的微信。到了晚上11点9分,她回复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间,你想干什么?你想谈什么?你能为我做什么?”




“你和他到哪一步了?”




回复这条微信时,刘鑫应该是刚刚从拉面店下班。


而陈世峰,这时候已经坐上了开往江歌家的地铁。据检方意见,他带了一件用来换的衣服,背了双肩包,戴了口罩,还带了一瓶威士忌。检方还指出,他带走了大学研究室里一把橘红色外壳、塑料刀鞘的水果刀。


江歌案中涉及的凶器水果刀,和这把类似 图 / 凤凰网


收到刘鑫回复后,陈世峰马上回答:“真爱要如何表达?”


刘鑫说:“我已经回不来了,你开始新的生活吧。”


陈世峰发了一条长长的语音:“我想调整自己的心理,但是做不到,我一直很痛苦,一直做梦梦到你。我想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我都这么努力了,你能拒绝吗?我很痛苦,我解脱不了。”


接着又是一条语音,很短:“你和他到哪一步了?”这个“他”,指的是帮刘鑫假扮男友的小林。


刘鑫回答:“这是我的隐私,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是2016年11月2日晚上11时37分,刘鑫与陈世峰的最后一次聊天。


监控显示,11时40分,陈世峰下了地铁,走出车站。到达江歌家所在的公寓后,他藏在了公寓3楼。随后江歌和刘鑫也到了家。


半个多小时后,命案发生。


注:以上微信聊天记录,均由日本检察官用日语念出,再由翻译帮助记者翻译成中文,措辞或有商量余地。



专家预判


1.很难引渡,回国后也难以再定罪。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到本案,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同为中国人,但根据属地原则,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2.陈世锋被判死刑几率小


日本判死刑难度大,且死刑执行期长。


因为日本司法界普遍认为:让犯罪者在监狱中接受长期的训导和教育,用时间折磨他们,使他们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进行忏悔。如此,会比直接执行死刑更具意义。


而死刑执行期长,主要是为了防止冤案出现。所以保留了死刑犯不断上诉的权利。



3.江歌母亲发动的签名请愿可能并不会起太大影响


江歌母亲发起的签名情愿会对日本的司法系统带来压力,但可能不足以影响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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