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工作失误,PhD“被非法居留”,之后还差点让他丢了工作又入籍失败!移民局的操作我看不懂……

2017年12月12日 澳大利亚通途教育移民



通途君今天要讲一个移民局雇员不靠谱,差点把别人的入籍申请搞砸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Md Sohel Rana,来自孟加拉。他在20112月申请到了学生签证赴澳就读UNSW的博士学位,并在毕业后,于2015116日获得190签证。

 

Rana博士想在他所就读的UNSW工作,但这需要他成为澳洲公民。于是Rana博士在2016年年初递交了入籍申请。

 

五个月之后,入籍申请遭拒。移民局给出的理由是:申请者曾经在澳洲非法居留,故不满足相关申请条件。


 

一个博士,怎么会和非法居留扯上关系呢?这还要从他的2014年的学生签续签开始说起。

 

在澳洲,PhD一般读3.5年,但Rana博士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他的爸爸在孟加拉病倒了,他要求UNSW将他的PhD就读时间缩短至2.5年,这样他就能空出一年照料他爸。并且当时Rana博士还要发文章。可以想象Rana博士当时面临多大的压力!

 

而就在2014522日,忙的昏头转向的Rana博士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签证要到期了!他赶紧把材料准备好并在当天递交了新的学生签证申请。在第二天,他收到了移民局给他发来的Email,证明移民局那边已经收到了申请。

 

Rana博士觉得这下应该稳了,因为他记得在澳洲境内递交签证后,会自动获得过桥签证,该过桥签证绝大多数情况下和他之前的签证权利相同。(关于过桥签的相应信息请参见第一次在澳洲续签,要怎么做才不会“黑在澳洲”?

 

然而,531Rana博士接到移民局发来的一封纸质书信




在那封纸质书信上写着:我们在524日审理了你的申请,很抱歉,你的申请无效,因为你没有随申请递交CoE

 

Rana博士表示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你不就是要证明我在UNSW读书吗?难道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信不够吗?


(通途君注:CoE是递交学生签证的重要文件!切不可向文中的Rana博士一样自作主张!)

 

3天后,拿到了CoERana博士再次递交学生签证。同年66日他再次收到移民局的Email,通知他移民局会将他的申请视为于64日递交。

 

由于信中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过桥签证的事情,Rana博士有点慌。在这之后,他打电话给移民局咨询,得到的消息是他现在正持有过桥签,并且接线员没有和Rana博士说明他是否存在非法居留。

 

直到2016年初,Rana博士才知道自己有在澳洲非法居留的记录。而他当时所持有的过桥签证其实是C类签证,而不是他以为的A类。

 

根据澳洲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入籍申请者在递交入籍申请之时起之前的四年内不得有在澳洲非法居留的记录。

 

很显然,Rana博士的入籍申请


 

Rana博士当即表示“我不服!”并递交了上诉申请。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发现移民局在判定Rana博士的申请无效上不存在任何问题。

 

但是,在发现申请无效时,移民局必须及时通知申请人!

 


关于通知的方式,在签证官操作手册上是这么写着的:

 

以下情况适用于口头通知:

 

如不及时通知可能导致申请人签证状况变化时,比如在澳洲境内的申请人的签证在一个星期内即将过期……


 

而移民局的相关政策也证明,移民局知道书信至少要7个工作日才能被收到。


 

由于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书信沟通的合理性,这就意味着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明知书信沟通会导致申请人签证过期,造成非法居留的后果,但仍然不管不顾地选择了书信沟通,进而直接导致Rana博士没有及时采取行动!

 

基于以上分析,法庭认为移民局存在操作失误!

 

移民局表示不服:Rana已经申请过一次学生签证,关于申请学生签证需要CoE这件事情他应该早知道!这应该是Rana先犯的错,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在之后的调查中,法庭宣布:由于Rana第一次申请学生签证时,是由中介递交的申请,因此移民局关于Rana知道CoE是申请学生签的必需材料的陈述不成立!

 

最终,法庭表示:

 

Rana博士学术功底扎实,品德可靠,他在研究期间为澳洲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本庭认为他并不存在主观意愿上触犯澳洲法律的意图;相反,他尽可能的递交了相关文件,并给移民局留下了充足的反应时间。如果移民局及时通知Rana博士,他也将积极配合。

 

法庭判定移民局取消Rana博士的非法居留的认定。

 

通途君认为,这件案子告诉了我们以下几点:

 

如果不打算通过中介,而是自己做,那么DIY签证的时候一定要将材料准备充分,具体材料可以参见移民局官网,切不可自作主张判断!

如果Rana博士事先登录了移民局官网,并且了解到CoE的重要性。那么只要他在第一次递交签证的时候附上了CoE,移民局也没有理由拒绝他的签证,之后也就没这么多戏了。

 

签证续签时一定要留出至少7个工作日的时间,给自己留下一定的时间,也给移民局一个反应时间。但如果Rana能够更早申请签证,那也就没之后这么多事情了。

 

如果觉得移民局作出的决定不合理,那就要坚决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因每个人的情况不同,通途没有办法承诺上文字内容适用于所有咨询者。具体情况请到澳大利亚通途教育移民服务中心进行1对1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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