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耳科普】人工耳蜗适应症的选择

2015年07月08日 澳大利亚人工耳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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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选择标准


人工耳蜗植入主要用于治疗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
1.语前聋患者的选择标准:

①植入年龄通常为12个月-6岁。植入年龄越小效果越佳,但要特别预防麻醉意外、失血过多、颞骨内外面神经损伤等并发症。目前不建议为6个月以下的患儿植人人工耳蜗,但脑膜炎导致的耳聋因面临耳蜗骨化的风险,建议在手术条件完备的情况下尽早手术。6岁以上的儿童或青少年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言语基础,自幼有助听器配戴史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史。

②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经综合听力学评估,重度聋患儿配戴助听器3 -6个月无效或者效果不理想,应行人工耳蜗植入;极重度聋患儿可考虑直接行人工耳蜗植入。

③无手术禁忌证。

④监护人和/或植入者本人对人工耳蜗植入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⑤具备听觉言语康复教育的条件。

2.语后聋患者的选择标准:

①各年龄段的语后聋患者。

②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依靠助听器不能进行正常听觉言语交流。

③无手术禁忌证。

④植入者本人和/或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植入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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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内耳严重畸形,例如Michel畸形;听神经缺如或中断;中耳乳突急性化脓性炎症。
2.相对禁忌证:癫痫频繁发作不能控制;严重精神、智力、行为及心理障碍,无法配合听觉言语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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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指导性建议
1.脑白质病变:又称脑白质营养不良,是一组主要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白质的病变,其特点为中枢白质的髓鞘发育异常或弥漫性损害。
如果MRI发现有脑白质病变,需进行智力、神经系统体征及MRI复查。如果智力、运动发育无倒退,除听力、言语外其他系统功能基本正常,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锥体束征或者体征无变化,MRI脑白质病变区无高信号(DWI像);动态观察(间隔大于6个月)病变无扩大,可考虑人工耳蜗植入。
2.听神经病(听神经病谱系障碍):是一种特殊的神经性耳聋,为内毛细胞、听神经突触和/或听神经本身功能不良所导致的听力障碍。听力学检测有其典型特征,表现为耳声发射( OAE)和/或耳蜗微音电位(CM)正常而听性脑干反应(ABR)缺失或严重异常。
目前,人工耳蜗植入对多数听神经病患者改善听觉有效,但部分患者可能无效或者效果较差,因此术前必须告知患者和/或监护人相关风险。
3.双侧人工耳蜗植入:双侧植入可以改善声源定位功能、安静和背景噪声下的言语理解能力,有助于获得更自然的声音感受,促进听觉言语和音乐欣赏能力的发展。可以选择双侧同时植入或顺序植入,顺序植入两次手术间隔越短,越有利于术后言语康复。
4.具有残余听力者的人工耳蜗植入:具有残余听力者,尤其是高频陡降型听力损失者适合采取保留残余听力的电极植入方式,术后可以选择声电联合刺激模式,但术前须告知患者和/或监护人术后残余听力有下降或丧失的风险。
5.内耳结构异常者的人工耳蜗植入:与人工耳蜗植入相关的内耳结构异常包括共同腔畸形、耳蜗发育不良、耳蜗骨化、内听道狭窄等,多数患者可施行人工耳蜗植入,但术前应组织病例讨论,术中谨慎处理,推荐使用面神经监测。术后效果个体差异较大。
6.慢性中耳炎伴有鼓膜穿孔者的人工耳蜗植入:慢性中耳炎伴有鼓膜穿孔者如果炎性反应得到控制,可选择一期或分期手术。一期手术是指在根治中耳乳突病灶、鼓膜修补(或乳突腔自体组织填塞和外耳道封闭)的同时行人工耳蜗植入;分期手术是指先行病灶清除、修复鼓膜穿孔或封闭外耳道,3 -6个月后再行人工耳蜗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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