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赠与、遗产税:夫妻一方非美籍免税额大不同

2015年09月14日 美国华人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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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近年不遗余力追查海外账户,让不少夫妻选择一边放弃绿卡或美籍,另一边仍保留美国公民身份。然而一旦涉及赠与或遗产税时,这项做法的结果将大大不同。


美国目前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是543万元(美元,下同),凡生前提供给某人的财产或金钱叫做赠与,死后留下来的财产或金钱叫做遗产。假设某位美国人生前透过赠与送出200万元资产,且有向国税局申报。若今年逝世,只能享有343万元遗产免税额。




任何美国人每年都可以赠与多人,只要每位受赠人每年不超过14000元,就没有赠与税问题。夫妻间赠与则没有上限,但若一方不是美国公民,有公民的一方只能赠与配偶最多达147000元位于美国的资产或金钱,才没有赠与税。


如果位于美国境内的资产是放在非美国公民配偶名下,由于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只享有6万元赠与及遗产免税额,因此若生前将美国境内资产赠送配偶,最多只有6万元赠与免税。若是死后由美籍配偶继承,最多也是只有6万元遗产免税。


若配偶赠送的是海外资产,不管有无美籍身份,都不受美国税法约束,没有赠与税问题。无身份的配偶就在美国的任何赠与,也可享受每位受赠人每年14000元以内免赠与税优惠。但送的若是美国境内超过这个数额的有形资产或现金,就有赠与税问题,因此非美籍客户,与其将在美开设的银行账户资金寄给儿女,不如从国外汇钱进来,就可以撇开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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