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知识】加拿大卖房增值税须知!

2015年11月26日 加拿大新家园


在加拿大卖房,如果是满足条件的自住房,可以免交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衡量是否满足条件,需要知道:该房何时购入?房主在加拿大的身份是什么?该房是否全部或部分出租?该房如果出租,出租比例是多少?该房如果出租,出租时间是多久?该房是否为房主的主要居所?


满足以下条件的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在销售时才可以免交增值税:

  1. 必须为房子:独立屋、半独立屋、排屋、link房、公寓等;

  2. 必须完全自住,不能用于出租,不能空置;

  3. 房主必须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4. 物业所占的土地面积不超过0.5公顷或1.25英亩;

  5. 持有物业时间超过1年。

满足以上条件,房屋销售的增值部分免交增值税。如一个独立屋为自住房, 两年前80万加币买入,100万加币售出,则增值的20万加币部分免交增值税。注意,一个家庭(夫妻+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只能拥有一个主要居所享受免增值税。
如果有部分条件不满,则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您的物业为您的唯一住房,但您将房子的一部分用于出租(如地下室用于出租),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出租比例和物业持有时间。如果您的物业为您的唯一物业,持有期间,一部分时间自住,一部分时间出租,则您也有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资产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为:(卖房价-买房价-相关费用)* 25%,此税由加拿大税局收取。

自住房免交增值税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房主必须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售房需要缴纳增值税。非税务居民售房时,卖方律师或公证人会通知税局并申请一份完税证明(Clearing Certificate),以增值税已经缴清。该证明会同时发给买卖双方,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在拿到完税证明前,买方律师或公证人会将卖价的25%或更高扣留在其信托账户之中,作为保证金。如果卖方在成交后 30 天内仍未拿到完税证明或未与税局结清应交增值税项,买方律师会将此保证金交往税局,卖方报税时再与税局结算。

以上观点不具备法律效力 具体事例请咨询相关律师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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