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上少了一枚纹身

2015年11月25日 英国时报



本文由公众号“FashionRadio”授权发布,作者John,香港时尚博主,健身达人,自由撰稿人。


我知道不少人对纹身(或刺青)其实有自己的见解,而且很难改变。就像很多人对同性恋也有自己固执的看法,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


对于有争议性的话题,大概不是抗拒就是喜爱,很难有一些骑墙派吧。




作为一向传统保守和正在发展中的国家的老百姓,中国人民对刺青也是基本持否定态度的。我也是一样,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意识,只要刺了青,那不是坏小子就是地痞流氓。


很不幸的是,的确大部分刺青的人就是地痞流氓。我还记得多年前有一天在北京大钟寺南边的一个胡同里,看到一个浑身肥肉的粗壮大汉,站在烤串店门口拿毛巾擦拭自己的流着油水的背,一边叫嚣着要把谁谁海扁一顿。他的手臂到背部上刺了一条硕大无比的墨色飞龙。


好吧,我们没有要扭转任何成见,因为成见之所以是成见,就已经证明其不可替代性。存在即合理。


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你还没有被洗脑,还没有被社会意识形态玷污,还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力,而且还想要刺青。那么,以下是五个你走进纹身店前应该考虑的事情。


1. 信仰


“纹在哪里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你纹了什么。”这是一位纹身师的原话。我想,他要说的是,你到底想要通过这个刺青表达什么。


谁都知道刺青是很难洗掉的,即使用激光清理,也会剩下浅浅的疤痕。所以如果纹上去的图案或者文字很难看,或者根本就是无意义的,那你的身体就真的成为了调色板和纹身师的画布。


多么愚蠢的一件事。


但是,如果扎进皮肤的文字是你所朝思暮想的和深信不疑的,相信我,那种和自己信仰朝夕相处的感觉,会非常美妙。


比如,教徒一般都会摘录圣经中的文字,最常见的就是“希望是生命之锚”,或者如小贝和维多利亚夫妻,每个人身上都用梵文刺了一句话“我属于我爱的人;我爱的人也属于我。”




当然,也有世俗的,比如扎一些美元的符号在身上。也很好啊,只要是自己的追求,没有好坏对错。


我想这样的文字和信仰,无论是青春年少还是人到中年,抑或垂垂老矣,你都不会后悔的。反而会提醒你,不要忘了自己是从哪里出发的。


反过来说,如果你连自己想要什么都搞不明白,在身上随便找块肥肉或者挑根排骨,扎一朵玫瑰花,一条鱼,甚至一条龙,还美滋滋觉得挺好看,好吧,我不得不说刺青就是被你们这些庸人给搞烂的。


2. 故事


我其实很反对把自己恋人或者爱人的姓名或者头像扎到自己身上。这基本就是对自己生命的否定。


那些最后没成的情侣,后悔死了想去洗纹身就不说了。最后成了的,或者对方喜欢改名字的,或者成了最后又每天吵架的,看见刺青的名字就是悲剧。


以上理由排除不说,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可以大到凌驾另一个人的生命。




但是我也见过失去亲人的朋友,会将亲人的姓名或头像用纹身扎到自己皮肤里。这让我感到很钦佩。比简单而敷衍的一句“他的灵魂将与我同在”,要深刻有力的多。


所以,觉得自己有故事的朋友,建议你们反省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角值得你流着鲜血,把墨水扎进皮肤里吗?不值得?OK,别恭维自己了,你那不叫故事,顶多算是小插曲。


3. 修饰


这条是说给爱美的人听的,不爱美的人可以自行跳过到下一条。


纹身是一门艺术。那些红色或黑色的墨水,会成为你裸露而单调皮肤的最好修饰。


有很多朋友喜欢饰品,金属的,皮质的,贵重的,便宜的,闪亮的,经典的。各种。


你能喜欢多久?两个月?两年?算你够长情的,二十年?二十年之后你应该都不知道这条项链在哪儿了吧?


看看下图吧,别人晒出一条大牌手链之类的装饰的时候,你一挽袖子,晒出自己的刺青。




没有人会问你这条优美的花臂打几折买,香港可不可以代购,专柜有没有货。除了哇哦一声,周围只会静悄悄一片。


什么叫气场?这就是气场。


当然,前提是,你真的非常爱自己的那枚刺青。


4. 死亡


我想大部分读者对死亡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概念,因为大家都年轻,那个概念太遥远。


是的,我们年轻,我们想要拥有更多,占有更多,体验更多,世界就是我们的。


可惜,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举个例子吧,苹果每年都会出新的iPhone,你可以去买,不过你不会拥有它,因为两年后这部手机会变慢,甚至被你送进维修店,五年后它就会变成零部件被回收,最后可能成为一些电子垃圾,深埋在你不知道的某个偏僻的山沟。


看明白了吗?你无法占有任何事物。除了你自己。




我记得有个手表的广告是这么说的“你不曾真正拥有这块手表,你只是替你的后代暂时保管它。”


多么精辟的广告,豪表的确就是世代相传的。


不过,它也很悲剧的指出了一个事实:有钱又怎样,这些东西都不是你的。


纹身却不一样,仔细考虑一下这句话的分量:纹身是唯一可以陪着你走过这一生,带进坟墓里的东西。


5. 独一无二


有点压抑,我们来聊点正面的东西。首先我想说,人和人的长相差很多,美与丑真的有分明的界限。但是皮肤,真的大家都没有什么区别,你无法根据一块皮肤去认出一个人来。


错。有些人可以。


Cara Delevingne,新生代超模一枚,在右手食指上刺了一只美洲狮,工艺非常精湛。有些批评家认为这样的刺青会毁了她的模特和代言事业,我不敢苟同。




在这个刷脸的年代,全球70亿人,单凭一只食指,就能让你认出她是谁,而且深深印在大家的脑海里,全世界独一无二。这是多么成功的自我包装和宣传。


上次这么做的人,凭借嘴唇正中间一块方形的小胡子,让全世界人民至今都忘不了。不过这人名声不好,我就不提了。


所以,每天打开衣橱不知道穿什么是吗?去商场买衣服的时候害怕撞衫吗?隔壁的同事有条一模一样的品牌手链是吗?觉得某些名牌包烂大街了是吗?觉得自己很特别很有性格跟芸芸众生凡夫俗子不一样是吗?


给自己整一枚纹身吧,如果你真的有那么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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