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澳投资房地产的新规生效 买房需缴申请费

2015年12月01日 悉尼赢响力



非法拥有澳洲房产的外国人自首宽限期已过。


2015年5月,政府宣布宣布了对违反澳大利亚条例拥有本地住房的买家的大赦条件。当时政府给那些非法拥有澳洲房产的外国人7个月的自首时间期限,也就是12月1日以前。

如果自首,这些外国人可以得到额外的12个月时间用来出售他们非法拥有的房产,否则将面对刑事指控。


但是,就在今天,外国人在澳投资房地产的新规生效,那些不守规则的人将面对严厉惩罚。


澳大利亚税务局现在负责监控外国人在住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有50名监察官员负责调查潜在的违法行为。


巨额罚款和关监狱

联邦政府财长Scott Morrison今天说,需要严密监控外国房地产投资行为,更严厉的法规将对那些没有获得批准就买房的外国投资者进行严惩。


总的来说,非居民外国人(取得批准后)只能在澳大利亚买新房,如果他们没有取得批准就买房,那他们将面对巨额罚款。


“现在的刑事惩罚已经上升到13.5万澳元或者3年监狱,或者两者并罚。”财长Morrison说。


以前,规避了规则的个人的最大罚款是9万澳元。违反规则的公司将面对67.5万的罚款。


这一罚款的关监狱规则同样适用于临时居民,比如外国留学生,如果他们没有取得批准就买了二手房。


通常而言,临时居民可以购买一栋住宅用作居所,但他们需要先取得批准。


外国投资者需要交申请费

从今天开始,希望买住宅房地产的外国申请者需要缴纳申请费。


对100万澳元及以下的房产,申请费是5000澳元。房价超过100万澳元的,申请费是1万澳元。


房产价格每超出100万,就需要额外缴纳1万澳元申请费。如果一个住房估值300万,那申请费就是3万。


缴纳了申请费并不保证申请者可以买到房。


第三方也将面对新惩罚

开发商和第三方也会因为违反外国人投资规则而受罚。


帮助外国买家违反规则买房的买家代理和房地产代理,个人将面对4.5万罚款,公司将面对22.5万罚款。


不在澳大利亚进行商业推广的公寓开发商面对13.5万的罚款,或者3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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