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谋杀案】 被告谢连斌要求无罪辩护 其律师庭中抗辩

2016年07月02日 澳洲广角镜




周四,新州最高法庭继续审理悉尼北艾坪(North Epping)林家五口被杀案。被告律师在开庭致辞中反驳了检控方认为此案只有一名“独狼”凶手的说法。


据天空新闻报道,在周三的审判中,控方指称,林家五口人的头部都被一个类似铁锤的钝器勐击,三名成年人在床上被杀,两个男孩在临死前曾与凶手进行过激烈的搏斗;现场发现的血鞋印和谢连斌的运动鞋有关联;谢连斌车库发现的血迹溷合了至少4位被害者的血液;凶手对作案现场十分熟悉;证据表明,凶手只有一人,行凶动机是嫉妒。



被告谢连斌要求做无罪辩护,被告的辩护律师Robert Webb对这些指控进行了抗辩。


被告辩词

Webb表示,在凶杀现场发现的血鞋印可能还属于另外三种不同品牌的鞋子,指控谢连斌所穿的Asics运动鞋制造了那些血鞋印的疑点甚多。
Webb认为谢连斌车库的血迹是案发一年后才发现的,辩方不接受它是可以呈堂的有效证据。

检控方指控

女检控官Tanya Smith指称,凶手在作案时切断了房子的电源,这说明凶手对房子的布局非常熟悉,在黑暗中借助一个小手电筒就能在各个房间穿行自如。

凶犯并没有强行闯入这栋房子,现场的贵重物品也没有被盗。

被告辩词

Webb反驳说,凶手根本不需要对林宅的布局很熟悉。“任何个人或团伙仅靠(在黑暗中)举着一个手电筒就可以入宅作案。”
对于杀人动机是妒嫉的指控,Webb则认为,谢连斌定期参加林家的家宴,说明控方对于嫉妒的指控站不住脚。


检控方还指控情杀也是犯罪动机,但出于法律原因不能说出相关人的身份。


Webb也否认此说法。他认为这起谋杀案是高度有组织的,不像是一名家庭成员所为。


庭审还将继续。


案件回顾

检控方指控谢连斌出于妒恨,于2009年7月18日凌晨潜入林暋位于悉尼北艾坪的住宅,用铁锤一类的钝器杀害了他的大舅子林暋、林暋的妻子林云丽(Lily)、他们的两个儿子12岁的亨利(Henry)和9岁的特里(Terry),以及林云丽的妹妹林云彬(Irene)一家五口人。谢连斌一直否认五项谋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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