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纽约街头盯着姑娘的大长腿追了50年,这个永远穿着20美刀衣服的哈佛辍学生,却成了整个时尚界的灵魂

2016年07月01日 In澳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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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传奇,

他只是专一。


我们都为比尔着盛装

R.P.I


过去的50年,

纽约总有这么一个怪老头,

在街头来回蹿遛。

爱追着打扮时髦的女孩跑,



爱举着相机,拼命咔嚓咔嚓,

拍下一双双踩着高跟鞋的腿,

越凑越近,越凑越近……



可是却没人甩着包包想要擒下这个“猥琐”的老头儿,也没人抢过他的相机让他删掉拍下的照片。


因为他们都知道,被这老头拍到登上专栏,这辈子算是没白活。


因为Vogue主编说自己就是为了能被他拍到,才特意在出门前好好打扮一番的……


还说,如果那个老头再没拿相机对准自己,那人生大概就要完蛋了。

Bill拍下的Anna Wintour(《穿Prada的女魔头》原型)


而接下来的日子里,Anna的确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镜头里。


这个爱穿蓝夹克和白色裤子的老人,带着相机踩着他的第28辆自行车,去了另一个世界。


过去的27辆呢?据他自己爆料,全被偷了。50年,他迷迷糊糊弄丢了27辆自行车,自己弯腰按下的快门次数,当然也没数过。


可50年的时髦变化,全变成照片存了下来。



他叫Bill cunningham,是世界上第一个站上街头拍下普通人的摄影师。


在他眼里,时尚从来没什么贵贱之分。他拍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普通人,却绝不会拍不会衣品糟糕的明星。


巴黎人说他是这个地球上最重要的人,时尚圈甚至全世界的人,都把他叫做“街拍鼻祖”。



只不过在变成一位街拍大师前,他就是一个任性不定心的“小婊砸”,脚下换了无数根木桩子来踩,总在自己接近成功的时候又让自己跳下悬崖,然后重新开始。


因为在他看来,新鲜感才是人生唯一的动力。


19岁考进了哈佛,长得帅又会穿。仿佛再努力那么一两下,就能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任性的Bill觉得跟哈佛八字不合,退学去了百货公司当广告业务员。没多久就玩腻了,辞职开始自己设计一些时髦的帽子。


Bill在设计帽子


帽子迷倒了各种女明星,

当然也包括红极一时的玛丽莲梦露……

梦露戴着Bill设计的帽子


生意火了,Bill又不“安分”了,脱口而出说不想再给明星做帽子了。脚底一抹油,哧溜溜跑去巴黎当了15年兵。


退伍回到纽约,在《Women’s Wear Daily》做起了专栏记者。


杂志社让他拍T台上的模特,Bill偏偏要拍那些路人甲乙丙丁……一言不合,任性的Bill又辞职了……



杂志社把Bill拍的照片和大片做了几组对比:“差别巨大好嘛?”


就是这样一个任性Boy,

却被一台39美元的相机驯服了……

Bill和他的第一个相机


从拿到相机那天起,

他就安安分分拿着相机,

一拍50年。

伍迪艾伦愿意被他拍,


老佛爷也甘愿被他拍,


九十年代的街头,

他随便一抓拍,

个个都是嘻哈潮人,


贾斯汀比伯最爱的“掉裆”穿裤法,

Bill在几十年前就早已经研究过

像“裆还能掉多低”这样的问题。


能被Bill拍,

似乎早就成了时尚圈的一个暗号。


明明可以靠自己在时尚摄影界的地位,

赚到不少钱,活得轻轻松松。

可他却在15平米不到的屋子里,

住了50年……



衣服没地方挂,

就只能挂在柜子把手上。

堆满房间的柜子里,

全是他拍下的照片。


住的地方没有洗手间和厨房,“谁会需要洗手间和厨房啊?那只是让我多了些需要打扫的空间而已。”


每天一大早起床,收拾打扮好,穿上自己最招牌的衣服裤。BIll就去把藏在楼道壁里面的自行车给搬出来准备出门。


以前都是停在家楼下的,但毕竟已经被偷掉27辆了……


拍照拍了50年,

自行车也骑了50年,

年轻时还会经常不小心撞上出租车,


老了终于记得在夜里骑车的时候,

套上荧光服。


站在街上,超爱

盯着女孩子的鞋和腿不放,


晴天背着相机追人,




雨天又披着雨衣堵人,


掀起雨衣一口咬住,

“我要开始放大招了。”



一场秀结束,

别的摄影师早都走了,

剩下Bill屁颠颠地踩着小碎步。

“还没完,等等我等等我。”



饿了他就会去吃最便宜的三明治,

大咬一口还强调自己对吃的没啥要求。



拍完一天的照片,

他会回到工作室挑选底片,

再拿到投影下边慢慢挑,

咬着指甲皱着眉头思考,

然后坚决地在底片上打叉。


排版的时候,

每次都要坐在编辑旁边亲自监督,

“这张放上面去”“那张和这张换一下位置”

几张照片排个版,

可能比拍照片的时间还长,

so……内心崩溃的编辑

最终爆发了体内的洪荒之力。


常有很多人会邀请Bill去各种宴会,

可老头儿从来不会坐下吃喝,

只是在人群里晃来晃去,

看看谁的领带颜色不一样,

谁的高跟鞋更美丽,

然后笑着举起闪光灯和照相机,

咔嚓——拍到你啦!



咔嚓——也拍下你啦!


那件蓝色夹克,总是能在一片漆黑的正装群里脱颖而出。


被问到为什么要老穿这个,Bill再一次无比耿直地说:“相机挂脖子上,会把衣服磨坏,贵的坏了肯定心疼,所以我干嘛要穿贵的呢,不想浪费。”



2010年,Bill终于准备要在6月搬出那个15平的小屋。


公司所有人都穿上了蓝夹克,举着印了Bill头像的牌子,给他庆祝生日,顺带祝个搬家快乐。


满屋子成片的蓝,

加上重复的魔性笑脸,

Bill扶额惊喜到不能自已,


值得纪念的一刻,

当然不能就这么让他溜走,

所以顺手就举起了相机拍下了面前的

几十个自己。



大家唱起了生日歌,

蛋糕也送到了面前。



一口气吹灭了所有的蜡烛,

Bill像个孩子似的攥起拳头跳了起来。

耶!!!


这家公司,就是世界著名的《纽约时报》。


Bill在这家报纸上有两个专栏:《On the Street》和《Evening Hours》,持续整整38年,中间从未间断。


你瞧Bill这一辈子,就是个拿着相机的老顽童啊。即使是孤单度过了这一生,依旧笑着跳着记录这个世界。


他拍那些路边爱美的普通人,



拍红毯上闪闪发光的明星,



拍盛夏街头顶着怪发型的男生,



拍秀场上一脸冷漠从来不笑飒飒而过的模特,



他拍着数不清的,小小的,闪亮的美,


拍下了纽约这座城市

整整50年的时尚史。






直到被问起

“这辈子有爱过什么人”的时候,

他才沉默着低下了头,

“没有,我从没有爱过谁。”


从没有爱过谁。


不是没有爱过,只是他爱的,不是某个人,而是手里的相机,是身上的蓝色夹克,也是街边每个路人一瞬的闪光。


那一年在汹涌人潮里,皱着眉头寻找时髦新鲜的Bill,迅速举起了他的相机,似乎只是轻轻按下了快门,就把人生快进了50年。


一样的纽约,一样的第五大道,一样的人潮汹涌和车水马龙,他抬手整了整头上的灰帽子,棉袄没变,挎包没变,脚步开始蹒跚,笑脸却无比童真。


图片来自google,视频来自youtube


阳光从第五大道的高楼之间洒下,

我们应该看到的,

不是他拍下了什么,

而是相机里延续五十年的热爱。


文章来源:开始吧

 文章都看完了,还不点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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