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回国探亲退税11% 北京上海广东开始实施!

2016年07月07日 加拿大留学移民网







回国探亲又有好消息,从2016年7月1日起,广东多个口岸实施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但由于需要收取2%手续费,境外游客实际境退税9%。

退税对象

广东省财政厅方面介绍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退税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其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和消费、离境日离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者随行李托运出境的商品可退税。

退税商品要在指定的退税商店购买

与此同时,企业经广东省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

目前,广州市的首批退税定点商店已完成备案,包括广州友谊商店、广百股份北京路分公司、摩登百货北京路分公司等17家商店。

退税率11% 但收2%手续费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但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收取2%手续费,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9%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退税地点

据广东省财政厅称,广东省此次实施的口岸包括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南沙港客运口岸、珠海九洲港客运口岸,今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口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和南沙客运港口岸是广州首批离境退税试点口岸。据了解,2015年,通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出境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已达220万人次。官方认为,在广州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可进一步提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沙自贸区客运港的人流聚集量。

经国家批准,2011年1月1日,海南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北京市和上海市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此后,其他部分省份陆续启动实施。

北京作为首批城市,于2015年7月1日率先面向境外旅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届时境外旅客在北京86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在90天内享受离境退税11%的政策。

北京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境外旅客在离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申报物品与申请单信息或申请人信息不符的海关不予办理。

据海关人员称,如果各种资料齐备,每人退税平均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包括海关查验需要3-5分钟,退税办理需要3-5分钟,一个人走完全部流程平均不超过15分钟。

上海早在2015年7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上海首批27家定点商店消费符合一定条件的,将可以获得11%退税率。

适用对象: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简称“境外旅客”。

退税条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退税税种、币种、税率、方式:

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为11%。

退税代理机构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时,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本市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超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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