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性骚扰/强奸,究竟是不是我活该?

2016年06月29日 英国留学中心



上周,主页君与朋友打了一场口水大战,场面激烈、血肉横飞,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然而,整场口水战始于对一句话:“女生在酒吧被强撩难道也算性骚扰吗?这很常见啊,属于大概率事件,去酒吧就是想要被撩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究竟什么算性骚扰?遭到性骚扰,究竟是不是我活该。



1.究竟什么是性骚扰?


目前,国际主流社会对性骚扰的界定主要参考1980年EEOC(工作机会均等委员会)提出的《性骚扰指南》




不受欢迎(unwelcome)的性进攻、性要求和其他言语、或躯体带有性色彩的行为可能构成性骚扰:


1. 涉及个人就业的直接或暗含的协议和条件;

2. 顺从或拒绝这种机会将对个人的就业、教育产生影响;

3. 这种行为将干扰个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绩,或对个人的就业、教育、居住环境等带来恐吓、敌意或使人反感。




这些指南是针对学术、就业环境而言的,它常出现在上司对下级、导师对学生的性骚扰中,也适用于存在任何权力差异的环境除了上述这些明显带有威胁性的性骚扰以外,生活中还有很多“看不见”的性骚扰。


生活中的性骚扰,更多的是指他人持续、不恰当的言行使环境变得敌意、刻薄、令人难以忍受,属于性侵犯的一种。“令人难以忍受”这样主观的认知又是如何判定的呢?


在美国,大多数州立法院在裁决性骚扰案件时,会假定一个中立人,将ta放在同样或类似的环境中,根据中立人是否觉得不舒服来判定裁决是否属于性骚扰案件。


尽管如此,大量的性骚扰案件也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2.强行撩妹算不算性骚扰?


回到文章开头的那场口水战:


去酒吧喝酒强行被撩/摸,这究竟算不算性骚扰?


敲黑板看定义,什么叫强行?是不是一厢情愿一方的强制行为不受欢迎的意思?是不是unwelcome?请问这为什么不是性骚扰?


在酒吧喝酒被强撩,为什么就是我活该了?什么时候酒吧成了性骚扰的合法场所?没错,我们去酒吧有些时候是为了撩与被撩,但那只建立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只要有一方感到有压迫感、不舒服、难以忍受,这,就是赤果果的性骚扰。


想吸引一个人,绝不是靠破坏她的安全感、让对方感到不舒适而达成的,而应该通过散发自身魅力来吸引对方,并完全尊重对方的选择。强行硬来并让对方感觉不适的,就是性骚扰。



3.性骚扰罪犯该不该因为“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而从轻处置?


最近,斯坦福性侵事件在美国社会掀起轩然大波。2015年1月18号,一名22岁的女子在参加斯坦福大学的聚会时喝醉了,在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她遭到了斯坦福大学游泳明星Brock Turner的性侵。



▲20岁的Brock Turner曾三度入选全美高中游泳健将,并加入斯坦福大学校队


根据媒体的报道,受害人当时一丝不挂地躺在了一个垃圾桶后的地上,被两位骑自行车经过的斯坦福研究生撞见,他们看到Brock正在对受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事发后,Brock Turner立即被警察逮捕,被斯坦福大学逐令退学。



今年3月,陪审团裁定,Brock Turner犯下3项攻击罪,最高可获14年徒刑,检方建议判刑六年。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法官 Aaron Persky最后的宣判结果是6个月徒刑,缓期3年执行,在狱中表现好3个月后即可释放。而法官的判决理由居然是Brock 还很年轻、未来有无限可能,没有前科且当时醉酒,并担心严厉的处罚会对他的人生产生不良影响。



更可恶的是,罪犯的父亲居然在法庭上公开声称:“我儿子并不是暴力分子,不应该为他20分钟的行为坐牢。”罪犯也同时表示自己是酒精作用下才犯下的错误。



Brock Turner的支持者居然在Facebook上宣称他才是此案“真正的受害者”





在你们看来,一个罪犯居然比受害人更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


仅仅因为他外表光鲜、获奖无数就应该“从轻处置”?


严厉的处罚会对他的人生产生不良影响,那他禽兽般的行为对被害者的人生造成的影响谁来关心?


把错误怪罪在酒精上,有谁想过酒精的感受?是酒精侵犯了一位毫无意识的女子吗?




本周,Buzzfeed网站公开了受害人在宣判前提给法官的一封信。这篇长达7000字的信描述了整个事件的过程,非常详细地讲述了得知自己被性侵后的绝望和悲凉,赢得来自社会各界的支持。



▲在上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一位毕业生举着banner表示对受害者的支持


就连美国总统拜登也公开表示,不仅对罪犯的罪行表示谴责,更是对受害者居然需要为自己正确的价值观而辩护的事实感到心凉。


美国游泳协会正式宣布禁止Brock Turner参加任何由协会主办的游泳赛事,这位斯坦福泳将的运动生涯基本画上了句号。判决此案的法官也将面临被停职的处分。





4.被骚扰是不是我活该?


去酒吧被性骚扰的概率大所以被骚扰是活该,这样的思维跟女生被强奸是因为穿太少有什么区别?概率大难道就意味着要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一件错事难道会因为做的人多而变对吗?


让人心寒的是,每每有各种性骚扰事件发生时,“还不是你穿得骚”这种对受害者的抨击还是不绝于耳。更让人心寒的是,能说出这样话的,不仅仅是侮辱和不尊重女性的男人,更有很多女人成为物化女性的帮凶。



▼几个月前发生的一次明星婚礼“闹伴娘”事件在微博被刷屏,当素来以”性感 “闻名的女星柳岩被一群男星以“玩笑”、“游戏”的名义被性骚扰时,“为啥不闹别人去闹她,还不是她自己不自重”这样的评论实在让人心寒。




她裙子那么短,肯定很容易上!

她黑丝袜那么透,一定是个骚 B。

她那么爱穿吊带,必然是个人尽可夫的贱人。

你胸大,人家不摸你摸谁?

谁让你平时穿那么少,玩那么晚。我妈说了,这样的女人被强奸都是活该。

有什么大不了的呀,被摸一下就那么凶,今后谁敢娶你做老婆?

玻璃心,在你看来什么都是骚扰。


在以上这些思维畸形的人看来,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物甚至被玩弄的工具,受到骚扰是因为女性“不检点”,而受到骚扰后还大声张扬就是“不要脸”。拜托请你搞清楚,受到骚扰的究竟是谁?


在这个女性普遍比男性工资低、在很多家庭甚至没有实权、随时可能受到性侵犯并很难被定罪的时代,为什么还会有以上这些人跟我们过不去?在这他们看来,只要不是自己的至亲,任何其他人受到性骚扰都能成为他们饭后的谈资和笑柄。


也正是有太多这样畸形思维的存在,让很多女性在遭受性侵犯时因为“面子问题”而不敢吱声。被骚扰,成了一件很丢脸的事。




昨天下午,南方日报记者强奸女实习生的案件在微博引起轰动。大家都没有想到,一位表面上义正言辞报道强奸案的媒体人,居然利用自己“实习老师”的权威一路威逼强迫实习生与其发生性关系。





更让人震惊的是,事件曝光后,居然有相当大一群人对受害者进行讨伐


现在的实习生啦,不简单。。。不信那么简单

这个年代,一线城市大学生,还在报社实习,装闷啊。

自己和另外一个男人走进廉价旅馆,发生关系,这怎么能叫强奸?

感觉这些女的是在设套,微信聊天记录是策划好的。




请问,这个社会还能好吗?




正是舆论大众对性侵性骚扰罪犯的不断宽容和对受害者的刁难,诱使强奸案件的不断发生。“尊重女性”并不只是女权主义者们的口号,而是每个社会人都应该接受并落到实处的最基础教育。


如果我们还在忽视、纵容甚至淡化身边的性骚扰,如果物化女性、诋毁受害者的言论还不绝于耳,那么,女性将永远只能为自己的性别而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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