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走出人生的“舒适区”,你才可能有所突破

2016年07月10日 美国留学那点事


文/中国教育研究

hantopedu


此演讲为2016年5月16日SOHO中国举办的潘石屹对话俞敏洪”的活动中的发言节选。


1
找到自己的节奏


坦率地说我不是学渣,也不是学霸,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高考第三年的最后三个月,我在高考补习班,每次考试总分都是全班第一。享受了三个月非常愉快的学霸生涯,后来被北大录取。

 

高晓松在晓松奇谈里也有讲到我们那个时代的男生如何有才华。那个年代才华就是几种,其中一样就是会写诗。当时进北大以后,我们全班同学都在写诗。而非常遗憾,我的写诗才华却非常糟,写到毕业时居然没有一首诗被发表过,后来很庆幸自己没有变成诗人。


当时会乐器也是很好的才艺。我有个同学,现在在澳大利亚专门做房产销售的,写了一本书《从自行车到宾利》。我那个时候根本不知道宾利是什么,但是他就有这种理想,有时候有点这种理想还是很重要。

 

当然被追求最多的还是成绩。我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在大学里整整5年,没谈过一次恋爱。说明我没有任何成绩、才华上的优势。奋斗到大三,我得了一场病,于是住在医院里想通了两件事情,发现跟人比已经毫无意义,肺结核不要命,但是在当时是几乎要命的病。

 

你应该靠自己去创造一个不同的生活,而不是说比别人更加高级的生活。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谁高级,大家觉得老潘的生活跟一个非常专注的乡村老师、把孩子教得很好的老师生命价值相比到底哪一个高?老潘有老潘的价值,乡村老师有乡村老师的价值,这些价值都没有高低之分。

 

所以这样一想以后就变得比较豁然开朗了。从此按照自己的节奏来过生活,也在寻找自己的事业。


2
做新东方出乎意料


我知道人还是要进步。你不能说我就这样了,因为人最怕待在某种舒适环境。到达一定程度以后就不太愿意动了,但人往往却会绝地反击。


在北大当第七年老师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教专业英语了。教专业英语每个礼拜只要上四个小时的课。一个礼拜,7天,礼拜一就把四个小时上完了,剩下6天可以到处去旅行,或者是睡觉,到图书馆看书。暑假两个月,寒假一个月,觉得这样混下去,就可以变成一个副教授,然后再读个硕士博士,就可以变成三级教授,然后北大也会给你低价买房子。

 

人有两条路可以走:


第一条,往广处走,也就是说一辈子哪怕个人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但是你可以走遍了全世界。
 
第二条,往深处走。可以让一生的泉水不断地冒出来,这也是生命成就。


我决定走出北大的舒适区,出来了。

 

刚开始想出国,后来没出成。《中国合伙人》里黄晓明演的角色,说美国人需要我,但我没这么贱,我没这么喊过,但最后也没出去。我一生最大的意外就是上北大,在我拿到北大录取通知书之前,北京大学四个字绝对没有在我脑子里过过一秒钟。因为我觉得自己上北大没有可能,但是就这样进了北大。

 

第二,做新东方也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本来是想出国,只不过是为了攒钱。

 

像老潘一样,老潘也是慢慢做生意才发现自己有经营房地产的能力。我也是这样,别人招七八十个学生,让我去上课。我算一下八十个学生,5个学生的钱给我,剩下的他拿了。是个人都可以算出来,所以现在新东方的老师天天在计算我。对吧?看到底怎么样才可以比俞敏洪拿得更多。这是人天生的想法,天生人要往高处爬,想扩大自己的品牌。所以我想还不如自己先开个班,先开个班这样拿的钱更多,所以新东方就是这样起来的。


我想说生命中很多惊喜、成功的事情,并不一定是你规划的结果。


3
一年读三百本书,背一万个单词


我在医院里住的一年,其实做了些事情对我影响特别大。

 

第一件,我在医院里住了365天,周围全是病友,不可能干任何别的事情。我们那是传染病医院,不允许任何人走出医院的大门,所以当时只能读书。没有手机、IPAD,也没有电视。所以我在医院一年读了300本书,大量的世界名著,包括文学、历史、地理都在医院里面读的。

 

第二件,我在医院的时候做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我背完了一万个单词,平均一天背100个。但是有一个好处非常重要,我后来回到北大,北大毕业以后开始教书,教GRE,当时美国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现在GRE这个词汇已经取消了,当时要求有2万个词汇量才可以考试。找北大的老师,词汇量超过1万的都没有几个。我最高的时候词汇量超过35000个。不断地背,不断地背,很厉害,但是后来就忘了。但你会发现这些东西会给你带来一定的好处,所以东西不是白学的。

 

我不跟同学去比,到大学毕业的时候,其实我的专注点不在每一门考到多少分数上,我定的是考到60分,这样可以保证毕业。所以我大三大四基本上在60多分,完美地实现了承诺,拿到毕业证。大三大四读了不少课外的书籍。我自己在北大毕业的时候知识工底还算不错。

 

当时北大本科生毕业要求写论文。等到我再去选论文题目的时候,这个论文是系主任的论文,所有的同学都不敢选,主要是两个原因:都知道这个老头连写文章当中出现一个俚语错误都不能原谅。他研究极为深刻。研究了莎士比亚当时的作品,以及西班牙等文学作品的比较区别。还有一个最要命的是,当时的其他老师要求是中文写论文,而这个教授要求必须百分之百地用英文写,一个字中文都不可以。

 

我用了大半月的时间开始研究。最终写出了90页左右完整的英文论文,给老师打了85分,说这是70年代以后在他带的学生里打的最高分数。这给我带来一个好处,当时北大要把学生留在北大的时候,我被选上了。原因是这个系主任的眼中,我是做事情极其认真的人。其实我是想如果我不认真的话,就毕不了业了。他的中文水平和英文水平都非常地高。


现在,我每年都要读大概1百本书,这样的话可以保证最新的思想,最新的社会发展进入到大脑中间。现在读书的话,每天其实会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专门读微信上推送的各种文章,那些文章有时候比书更加激发你大脑的思考,以及洞察的走向。有些人觉得学习是很累的事情,对我来说学习是无比快乐的事情,而且是无比满足虚荣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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