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新版I-829申请表有哪些新变化

2017年07月21日 佛山侨外公司


美国移民局正在用行动证明其加强EB-5监管的决心。继6月9日正式启用新版I-526申请表格,加强对投资人和区域中心重要信息采集之后,移民局再次发布新版的I-829表格,要求申请人从7月24日,即下周一起开始使用。


侨外移民专家表示,与旧版相比,新版的I-829表格仍为11页,但在信息收集的组合和内容方面有了一些变化,并增加了对新商业企业(NCE),尤其是就业创造企业(JCE)更多、更详细的信息采集。


以下为新版I-829申请表的几大主要变化:


1、要求提供区域中心是否被关停的信息。




2、不再要求披露新商业企业的净收入;但要求提供在投资之后,新商业企业是否发生变化,包括出售资产或出售任何收益等信息。



3、要求提供创造就业企业的名称和实际地址(可填写多个)。



4、要求回答 “自最初投资之日起,就业创造企业是否出现以下情况:申请破产,停止经营,企业性质有重大变更,组织结构或所有权有任何变更,或创造就业企业的业主、董事、普通合伙人、经理或有类似权益或类似身份者因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而被发起刑事或民事诉讼?”如果回答是YES,那么需要在I-829申请表的最后附上详细的解释。



5、要求提供在做出EB-5投资时,以及递交I-829申请时,全职直接就业的数量。



6、要求提供从新商业企业转入创造就业企业的EB-5资金数额。


7、要求提供:如果投资是投入困难企业,维持和创造了多少就业?



8、要求回答就业是否按照I-526申请中的商业计划书所述创造出来了?如果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NO,那么需要在I-829申请表的最后附上详细的解释。


侨外移民专家表示,新版I-829申请表格加大了对新商业企业和就业创造企业的信息采集,尤其是就业创造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审核,这将有助于移民审理官员更直接清晰了解项目重点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EB-5移民法规,同时也有助于移民局正在进行的I-829面试和项目现场考察等工作的开展,意味着移民局未来对EB-5项目的监管的趋严。也建议申请人未来在填写该新表格时,须在移民顾问、项目方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耐心填写,并得到仔细审核,再提交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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