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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
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来源:界面
这画面太惨,不敢想象......
而面对这件事儿交警与原告律师对此事各执己见。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网友通过以上神总结道:
@江大大:划重点:1偷车在先 2逆向行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就在男孩出事前3天,上海市质监局官网正式发布《共享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两个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规定,用户年龄必须在12岁以上。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也明确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而在小黄车APP—我的客服—用户协议里则明确说明了:
“用户应为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2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
既然免责声明说得这么清楚了,那索赔还有望吗?
C.原告律师:这更是一个公益诉讼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ofo当时普遍使用的机械锁存在安全漏洞,用户还车时并不需要上锁,只需在App上点击“结束行程”即可;其次,即使还车上锁,也会有不少用户未将密码打乱,一按即开;即使密码被打乱,网络上也流传共享单车听声解锁秘诀,给未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留下安全隐患。此次诉讼,我们不仅是为受害人的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个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在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厘清平台责任,推动政府监管,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当出现了小黄人大眼车、肌肉车等外在夺人眼球的ofo共享单车时,在人们遵守交通规则正常骑行的前提下,那内在的售后服务(安全隐患、车体质量......)有提高吗?
D.ofo 回应
事实上,事发后的3月28日凌晨,ofo就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后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对于车锁易打开的问题,ofo表示已推出带有动态密码的全新智能锁,杜绝非法使用。
而曾经引起热议的索赔事件之前也发生过,那他们最后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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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下文的理赔
A.被老虎咬伤 向动物园索赔200万未果
来源:央视新闻
据京华时报介绍,去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故致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追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死亡。而伤者赵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则说自己是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
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伤者赵女士,家属一方提出定损150余万,己方承担20%至30%的责任,动物园承担70%至80%的责任;但动物园只认可74.5万,不同意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后期治疗费用赔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宣传的曹先生称,动物园园方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问题,如果有赔偿的话,也仅仅是出于道义上的。
关于赔偿的金额,更是激起一片“碰瓷”的骂声。
@我是一个小Pc 讽刺道:
“开玩笑,这要是赔了以后不想活的去动物园就好了,一个人为全家拼出个未来!”
知乎网友@爱碎觉君 不禁感慨:
“不知道是从哪里开的头,现在孩子在学校自杀了去学校闹,在医院死了去医院闹,自己不守规矩被老虎吃了找动物园闹,好像发生了什么意外不闹一点钱出来或者闹的前太少了就是傻、缺心眼一样。我只想说民风淳朴,契约精神,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些,似乎离现实越来越远了……”
这件事情中止在去年10月份,目前没有最新进展,似乎烂尾了。
而同样作为共享单车的摩拜,也发生过类似因骑车受伤索赔的事件。
B.向摩拜索赔未果 自行医疗报销3000元
来源:百度百科
今年3月5日下午5点多,长沙市雨花区天华小区附近,10岁的女孩金金发现一台未锁好的共享单车,便和同学一起比赛骑车。
金金接受采访时说:
“开始比赛后,我们都拼命踩单车,感觉自己快飞起来了。在飞速行驶时,她曾回头与旁人说话,就在那一瞬间,她撞到了水泥墩,“轰隆”一声人就飞出去了,然后腾空重重地摔在地上。”
经医院诊断,金金肝部、肺部、腹部挫伤严重。
金金妈妈称,她受伤后在ICU病房待了4天,之后转到普通病房待了14天,共花费5万多元。其间,有涉事的共享单车企业人员提着水果来看金金,表示公司有理赔机制,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向共享单车企业索赔未果后,她拿着医院发票通过益阳老家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3000元,目前款项还没有发下来。(新浪新闻)
相比以上这两个案例,有人说,曼谷家长所做的事真是明事理!
C.曼谷少女自拍身亡 家长未要索赔
据一网友爆料,泰国曼谷1名16岁少女在7月16日凌晨和朋友骑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中途把车子停路边并拿出手机自拍,结果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撞倒,当场身亡。家属虽然悲痛欲绝,但他们知道主要责任在少女身上,因此他们没有向车主索要赔偿,仅仅是要求对方来参加葬礼。
而面对这次“家长向ofo索赔878万元”的事件,事发后的责任到底归谁?网友们似乎炸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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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出事儿责任归谁?
家长是碰瓷吗?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知道如何使用工具,共享单车也罢,其他工具也好。只要能够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使用,那么安全就会多一些,危险少一些。
而对于这件事,多数网友都表态认为:监护人没有起到作用。
@淘无门槛折扣卷:你偷别人的车然后被撞了,你起诉别人的车?偷了别人的菜吃了中毒,怪别人家的菜有问题?我的天,都是什么神逻辑,完全不能理解
@Glege:孩子去世确实很痛心,但是痛定思痛,在这件事中恐怕最大的责任是父母吧?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且也没有教育到位啊,这么小就动手去想开锁免费骑车,跟家教也有关系吧
@憨厚的面朝大海-618:事实错在监护人……不能因为怜悯失去公正……不能谁可怜谁就是对的……至少凭什么去要这么一大笔赔偿金……他们有资格拿得起这笔赔偿金么
脑动大开的网友们认为家长在诡辩,如果盗骑小黄车索赔成功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
“在路上死的,是不是要告修路的人为什么修这条路???”
“小黄车撞坏了吧,可以找家长索赔吗?”
“难道小偷去别人家偷东西被花瓶砸死了还要找房间主人赔钱?”
“那抽烟得癌症,肺病是不是要告烟厂啊?”
还有网友持中立态度:每一方都应担负不同的责任。
在有法可依的国度里,我们相信这次事件会有个公正的结果。
目前共享单车也在朝着良性的发展走去,而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应该担当起监管的责任,不是平日里说“注意安全”这句话而已,而是言传身教,让他们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有人说,不要在人死后通过巨额索赔达到抚慰自己和亡灵的效果。
愿类似的事情尽可能少发生。
Ref.
https://m.jiemian.com/article/1489305_yidian.html?&yidian_docid=0GtGsHmp&yidian_s=
http://www.zhicheng.com/n/20160802/84462.html
http://www.china.com.cn/txt/2016-10/13/content_39477202.htm
http://minsheng.youth.cn/mszxgch/201611/t20161122_8873620.htm
http://news.sina.com.cn/o/2017-05-03/doc-ifyetstt4280278.shtml
来源 北美留学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