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也是有个性的 解密澳洲选举的偏好投票制

2016年03月30日 澳洲中文台



大家都是民主国家,但是澳洲的选举制度却有其独特之处,因为澳洲的选举制度很少有国家会采用,而且比较复杂。


一般人都对澳洲的选举制度了解甚少,如果你也认为澳洲选举是跟美国一样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澳洲的选举制是“偏好投票制”(Preferential Voting)。选民在投票时,根据偏好排列候选人的顺序︰1是第一偏好,2是第二偏好,如此类推。之后,选民将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标在选票上。



开票时,候选人如果得到50%以上的“第一偏好”,那就算胜出。如果没有一个人得50%的选票。就将“第一偏好”得票最少的那个人删了,并把这些票数按照票面上的第二偏好,加到剩下的候选人票数里。以此类推,直至有候选人得到超过过半数的选票为止。


除了澳洲之外,只有爱尔兰、印度和巴布亚新几内亚采用这种选举制度。




偏好投票制的优点是选民比较自由,喜欢谁就投谁,明知道那些小党派不太可能赢,但还是可以投,投票不会浪费。


为什么这么说呢,试想一下绝对多数票,就是大伙一块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个人赢。


如果小编得3票,小编的前任得2票,小编的情敌得2票,那么小编就赢了对不对。


但是对于客官们,可能你们觉得小编的情敌比小编好,明知道小编的前任赢不了,所以你们可能会弃投小编的前任,改选小编的情敌,这样小编就输了,这就是所谓的策略性投票。


偏好投票制可以很好地避免这一点发生,该投谁投谁,你喜欢小编的前任还是可以投,反正最后“还是在下输了”。


换句话说,这种投票制度可以保证获选人是最让人喜欢的,或者是最不让人讨厌的那个。




如果要说这种选举制度有什么弊端,那就是它挺麻烦的,不好数,尤其是澳洲人这个数学,不敢恭维,我买个肯德基原味鸡都经常少给一块的。


另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选民被迫一定要给不喜欢的候选人投票,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喜欢小编,但是在这种制度下,你可以把我排在小编的情敌后面,但是你得选,你不能把小编当成空票,么么哒~~




总的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尽善尽美的。选举制度也是一样,各有优缺点,一个选举制度是否合理要根据当地的历史及政情决定。


如果运行得当,能使政治稳定,执政党容易施政。如果不得当,则会陷入政治僵局及不稳定的恶性循环之中。既然澳洲人已经用了这么久了,那就说明也这个选举制度挺好的吧。


知乎上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偏好投票制适用的场合:一小群闲着没事的人进行的比较重要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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