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娱乐】加拿大离婚率为何居高不下?竟是警察们的功劳...

2016年03月31日 加拿大房产投资


中国人五千年来常常认为 “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吵架不过夜”,甚或认为中国人,亚裔人“打老婆孩子不犯罪”。现代中国人仍视劝和以致“破镜重圆”为社会美德公理。 但是西方,加拿大人,不这么看。

近30年来, 西方实行了一些“强制逮捕法律 (Mandatory Arrest Laws)”,此乃西方“女儿国”法律之经典作。


这些法律以减少家庭一方严重受伤为由,赋予警察一旦如有家暴报告,立即当场捕人入狱加以监禁的权力。 警察捕人唯一标准是只要有家暴报告,警方捕人无需调查情节真伪!


甚至你的邻居在听到你房间的疑似“尖叫”声,也可报警即捕人不怠! 这不等同警察与法西斯匪徒吗?笔者向来虔诚地崇拜西方文明,也难以相信这是来自满口“民主” “人权”神圣无加的西方执法者之笔!

加拿大这“女儿国”天天都有“怨夫”案!加拿大没有那么多“家暴”!大部分“家暴”是加拿大制度与加拿大警方侵犯人权制造出来的!如果加拿大立法夫妻“宽容”,立法(已有)严格执行人人以夫妻劝和为社会公德与义务,报警“家暴”即会年年减少!


警方与法院专门设立一个神秘的权力至高无上的“受害者保护委员会”,连法庭也要通过他们了解受害人意愿,法庭一切裁判都视女方态度多么严厉而定。一年法定隔离,是常规的!刑事庭已经事实上行使了家庭婚姻法庭职责,因为在加拿大分居一年就可合法地自动结束婚姻关系了!


法院的“西方绅士”风度使法院形同虚设,未加审判就可先行强制男方扫地出门,无家可归,所有人权都被剥夺!在这“女儿国”如果你没有钱,你是一输百输,catch 22,因为你一切要求,警方法庭都要由你的律师来说话。你至少被要求付两个律师的钱,刑事和家庭法律师。 法庭是律师挣钱的专属工厂,因为只有律师才有资格在法庭上说话。 这种执法结构必将冲击“法律援助”,因为它与律师高报酬相悖!


警方要逮捕这么大量的非刑事犯罪的良民,负重不堪! 唯一的后果,就是放任其他真正的刑事犯罪报案! 请读者试试报案警方偷盗,网络欺骗,信用卡失窃与盗用,几千到几万,警方别说立案侦破,甚至连报案记录都要你付钱!


西方“女儿国”法律的另一恶果就是家庭破裂,高离婚率!读者要注意你作为纳税人天天在为此恶果买单!官方统计显示,1980年代时期美国离婚率高达50%。 美国现有人口约 3 亿,离婚率仍非常高。在上世纪50年代,90%以上的夫妇“婚龄”在10年以上。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50% 。中国的离婚率虽低于欧美,但在亚洲已属最高之列。其实,中国的离婚率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


西方对“女儿国”“休夫”“立捕,斩立决”极端的女权主义制度实行二十多年也曾进行过评估。 “统计加拿大Statistics Canada”承认这种制度多数是针对男性报案的,“家暴”犯例多年来并没有减少。很明显,有负作用,抵抗力是在增加!各种施暴者的报复行为浮现出来使受害者更危险!(来源加拿大家园)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