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小交通事故警察不到场,以下10点可以保障你的利益!

2016年03月26日 加拿大蒙特利尔蒙城汇网





下周起,轻微交通意外中若损失低于2,000元,警察将不到场调查,改由意外双方自行到撞车报案中心(Collision Reporting Centre),自行报告。有律师指出,不少华人客户因不懂英语,往往「做漏」工夫,令自己即使是交通意外的受害人,亦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呼吁华裔市民在新安排下更要做足保护自己的措施。



专门处理个人受伤案件律师辛格(Darryl Singer)认为,警方的新安排无疑会增加违法者因没有警察报告而否认是自己引致意外的事实。

他指很多交通意外的原因都是因为其中一方违反交通条例而造成,如没有在让路牌前让路、危险转弯及转线等,而警察到现场时所写的报告,过去往往是有力的证据。相反,在新安排下,警察不到场,违法者将更容易扭曲事实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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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受伤时,你不能入禀控告一个没有错的人。辛格指在缺乏警察报告的情况下,对方的保险公司会更容易为自己的客户辩护。更危险的是,由轻微意外所造成的创伤,痛楚未必会即时浮现,于意外现场,受害人的身体及精神上大多处于紧张状态,若非骨折,痛楚可能会在数周甚至数月后才浮现。

他指,颈部及脊椎的受损往往是轻微但隐密,令受害人可能要在在数周后才发现,从而对意外提出诉讼。

辛格指,自己有不少华人客户因不懂英语,往往在意外中「做漏」工夫,令自己即使受害,亦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在新例下,交通意外受害人要做足10点事项,保障自己的利益:


1.不论以纸笔或拍照的形式,都要向对方拿取其驾照及保险资料。

2. 记录涉事车辆的车牌、车种、型号及颜色。

3.拍下双方车辆的受损位置,包括被撞至脱离车身的部分。

4.如有独立证人,尽量索取其名字及联络方式。

5.记录与对方司机在现场的对话。

6.收集好资料后,到撞车报案中心留下纪录。

7. 联络保险公司,形容意外经过,记录是次意外。

8.如感到有任何痛楚,尽快安排到家庭医生诊所求医,并提及意外的发生及形容受伤过程。

9. 回家时趁记忆犹新,详细记录意外的环境及经过,如时间、地点、天气、有没有佩带安全带等。

10.若痛楚持续,每日详细记录痛楚如何影响生活,亦可写下痛的程度是介乎1到10的哪个位置。


纵然做足准备,辛格指亦难确保能百分百胜诉。在缺乏警方到场的情况下,若两方各执一词,受害者亦只能尽力而为,将能准备的都准备好。

现时大多区(GTA)共有8个撞车报案中心。安省警方指,不派员到轻微交通意外现场不单能节省警队的资源,更能加快处理现场,缩短因意外而导致挤塞的情况。

新例实施后,警方会考虑增设撞车报案中心的数目。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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