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脱衣舞男到迷倒6000万少女,他却只想和老婆去乡间喂马劈柴,一起慢慢变胖

2016年07月24日 澳洲中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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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吗?从贫穷到富贵,依旧不会变的爱情。一个男人获得无数追随与爱慕,依旧守着最初要爱一生的承诺?


有个男人用行动证明,无论贫穷或富贵,年轻貌美或者年岁渐长,爱情和承诺,可以信。


钱宁,全名钱宁·塔图姆,一个腹肌人鱼线俱全,贴着“性感”标签的男人。就是这个人,用肉体迷晕了全美国的少女和老少女。


就是这个人!



脱衣有肉,穿衣显瘦说得就是他


美国媒体对他的形容是:拯救电影票房低迷的动(美)作(好)巨(肉)星(体)。


钱宁演过口碑烂到爆的电影

但诡异的是,票房就是辣么好


就是不管专业影评人怎么说这部电影,多烂多烂,劝大家别傻乎乎去花钱,依旧有人为了钱宁走进影院。看完之后说,“请把所有分数都给钱宁”。


还被千万迷妹们票选为最性感男人。


偷偷说,封面图差评!


帅成这样也就罢了,竟然还有才华有钱,人还超nice!


电影中的一幕,让人怎么不热血沸腾


还记得《魔力麦克》这部电影吗?


电影讲得是脱衣舞男的励志日常。一边卖肉,一边煽情。结果票房大卖,口碑爆棚。这部电影的编剧兼制作人,就是钱宁。依靠这部电影,他成为好莱坞一线小生,并且加入片酬仅次于影帝小李子的巨星梯队。福布斯排行也是榜上有名。


虽然形象是行走的荷尔蒙,但是内心却善良可爱。少女们大概都对这样的反差萌没办法吧。



明明可以做花瓶,却偏偏要做才子。明明站在那里就是票房保证,偏偏要那么努力。再加上如此可爱,能成为女人的理想型一点也不奇怪。



他让全美女人疯狂,却又不得不让她们伤心了。


因为他早就结婚了!


他和妻子珍娜,2006年相识,如今过去十年,他们依旧相爱。

十年什么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两人的眼神


应该很多人对《舞出我人生》这部电影有印象吧。钱宁就是在这部电影中和珍娜相遇,然后就一口气爱到了现在。

两个人电影中的互动就情意绵绵

当时电影口碑和人气双双飘红

全凭两位主演的魅力


其实男才女貌,相爱一点也不奇怪呀。但是考虑到钱宁的“黑历史”,就没那么简单了。和《舞出我人生》电影的人设想同,钱宁就是一个混迹街头的穷小子。


在成为好莱坞炙手可热的男星之前,钱宁的过去,简直可以用“不忍直视”形容。


自小就有学习障碍,天生学渣,现在依旧不太会说话,不太会写字。凭借体育保送了大学,却没能读完就辍学了。


他还有多动症。本身也不是什么乖宝宝,老实本分更是谈不上。做过很多零工之后,他开始不耐烦那样普普通通的人生,然后他选择了一份刺激的职业——脱衣舞男。


这就是他年轻时的日常


当时活得纸醉金迷,不是一般的堕落。好在老天赏饭吃,凭借高颜值和好肉体,他进了娱乐圈。


但年纪大把还混迹在青春片里当花瓶,钱宁当时是好莱坞食物链末端,前途未卜的小演员一个。敢嫁给一个这样具备“混乱”前科的男人,珍娜也是勇气可嘉。


不过好在,两人当时同为“不太知名”的演员,事业上还算势均力敌,珍娜也青春貌美,hold住钱宁也不成问题。但谁知道,结婚后,钱宁事业一路走高,反倒是珍娜,事业一直停滞不前。


钱宁红了,有些人开始说,“钱老板,你老婆真的越长越丑了。”言下之意,你配得上更好的。明明珍娜就很美了……但迷妹们就是觉得谁都配不上他。


钱宁懒得开口辩解,而是直接用幸福,打破所有人的质疑。

他永远和珍娜一起出席重要场合。镜头明明都冲着他去的,他却总把珍娜摆在第一位。

看好老婆才是他唯一的目的


时时刻刻都谨记自己要做一个老婆奴的理想。


去参加对嘴唱大赛,自己扮女人形象都没了,节目组为了让他赢都请来了碧昂斯助阵,不赢说得过去吗?


结果他就真的没赢,因为对手是珍娜……


自己还上台一脸痴汉的配合老婆演出


观众都看不过去了,说他这明摆着在让老婆吧。求节目组心理阴影面积好吗?


其实当了爸爸后,他就变女儿奴一枚。

跟他在一起,女儿基本像没长腿



陪女儿的时候根本没有在意巨星形象

女儿说什么都满足


但是这样一个女儿奴,经常觉得自己需要和老婆过一下二人世界。

吃个烛光晚餐



一起看个球赛



眼神里都是爱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自己偷偷出去玩这事,你家女儿知道吗?


更夸张的是,全世界女人都为他疯狂,梦想嫁(shui)他,他却自己开着车带着老婆女儿跑到荒无人烟地方玩去了,并表示考虑息影,因为要生二胎。


夫妻俩牵着女儿,就是在海边走走都幸福

不是明星和他的家人们,这是只属于这个家庭的时光


跑到乡下住了下来,遛狗骑马,给女儿讲故事,和珍娜秀恩爱,这变成他每天津津乐道的日常。



他开着辆房车,带着家人。这里没有人为他尖叫鼓掌,他却觉得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光。


给女儿讲睡前故事,带着好奇心满满的小孩子看看那些城市里难得一见的动物。让妻子放轻松。



一起喂喂马,遛遛狗。


在城市里,到处都是追着他拍的记者狗仔,在这里,他变成了拍照的那个人。他写很长很长的文字说,自己不会拍照,什么都搞不定,但是只要拍得是珍娜,他就确定他拍得不错。


他偷拍过珍娜抱着孩子睡着时的样子。说她太累了,但你们知道她多么聪明,美丽吗,她是我的光。好肉麻,但拍下这张照片时,他肯定很爱很爱照片中的人吧。



他拍过很多珍娜的背影。她凝视远方的样子,在洒满阳光的小路上跳舞的样子,无论何时,他都守在身后,充满爱意地看着自己的爱人吧。


他说,珍娜是唯一能让焦躁的他安静下来的人,一个发起火来男人都退避三舍的壮汉,却永远只被这个娇小的小女人驯服。



把珍娜拍得这么美,却说自己不会拍照,是不是他眼中的老婆比自己相片中的她,美很多很多呢?


别人爱他的美好的肌肉,他却只想在爱人身边做一个快乐的胖子。


就像这样


他从前途未卜的穷小子,到好莱坞炙手可热的吸金王,从美好的小鲜肉变肥又变瘦,十年时间变化多得不得了。但有一件事,一直没有变。


初识时,浓情蜜意



结婚时



5年后有了第一个孩子时



直到现在


唯一不变的,是他看她的眼神,永远专注和宠爱。


不论你成为谁,曾经是谁,不过都是俗世里平凡相爱的男男女女。所有人都说我会变,只有你知道我,信任我。




婚姻的最好状态是什么?大概是,我潦倒时爱你,身无分文也因为你有勇气拼尽全力去承诺去付出;富有时爱你,即使声色犬马花花世界,依旧给爱人最平凡的陪伴。


“我承诺,无论富贵贫穷,健康亦或疾病,我都爱你。”

“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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