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这位名师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网络授课究竟算不算“有偿补课”

2017年01月17日 东莞教育




“天大地大,东西上下,任我行”。——去年11月1日,江苏名师史金霞在微博上公布了自己辞职的消息。

 

放弃事业编制,主动从公办学校辞职,告别站了23年的讲台,如今辞职的史老师却依然继续着教师的身份和工作,不同的是,她现在是一名全职网络在线授课老师。尽管史老师强调辞职是“个人选择”,但围绕此事的争议依然不断,因为就在提出辞职的三个月前,史老师因网络收费授课而被举报为“有偿补课”。

 

公办学校教师有偿网络授课被举报理由何在?收费上网课究竟算不算“有偿补课”?这些问题或许不会因为史老师的个人抉择而明晰,但此争议确实引发了更多老师的思考。

 



从公办教师到全职“网师”


 

试水网课 从公益到收费

史老师第一次尝试网络授课是在2013年。

 

当时,她应朋友邀请在网上开起公益线上课,面向中学生、大学生讲读书,也面向家长讲亲子关系。这一试水,史老师认识到线上课的优势,同时也发现自己特别适合做线上教育。凭借着多年从教经验史老师上起网课很快就摸到了门道,人气颇高。

 

2016年1月,她开始开设收费课程,所授的是人文素养方面的课程,以阅读、写作、鉴赏为主,也包括高考作文辅导内容。课程受众面比较广,中小学生、大学生、家长、中小学教师都来听课。


 

被举报 理由是“有偿补课”

在各种网络平台,史老师均使用真实头像。她个人实名微博的认证信息也注明“苏州星海实验中学高中语文教师”。正当她收获着高人气和高收入之际,有质疑者认为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她收费上网课的行为应该属于“有偿补课”。

 

8月,史老师因收到举报而被校领导约谈,希望她停止网络授课。 


 

做抉择 辞职做全职“网师”

三个月之后,史老师决定辞职,她说辞职并非是因为被举报,而是个人选择。“我辞职时跟单位交了个辞职申请,领导说你想好啦?我说想好了,领导说那我就签字啦?我说好的。因为是个人选择,所以辞职信上也写了因为个人发展的需要。”


“之所以辞职,是想专心把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做好。”


如今做全职线上教师的她坦言“事情比在学校里多出几倍”,现在的生活“自由、紧张、活泼”。

 

“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出于维持课堂纪律的考虑,很多时候反馈并不及时。但在网络上,任何学生有问题,都可以随时留言,然后我根据学生的提问进行答疑,这个过程实际上是被大大强化的。因此,我没有觉得不适应,反而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有偿补课”早有“禁令”在先



提到质疑者对史老师的举报理由“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们应该都不陌生。可以说,近年来“有偿补课”已经成为很多教师眼中的职业“高压线”。


2015年7月,教育部曾专门针对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简称《规定》),为中小学校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设下“禁令”。不过当时针对中小学生的在线教育尤其是有偿网课还没有形成可观的规模,也没有衍生出如此多的问题,因此《规定》没有特别提及有偿网课。当时的六条“禁令”是这样表述的: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特别提到,“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相关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也就是说,被认定为“有偿补课”有可能对教师的考核成绩、评奖评优和聘用产生不良影响。


“有偿补课”危害何在?


 

导致公共教育资源商品化

基础教育特别是其中的义务教育具有很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有偿补课则是将公共教育资源私人产品化、商品化。


《规定》中提及“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正是众多家长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最大担忧所在。原本可以也应该是在课堂上完成的教学内容,被个别“有偿补课”的老师拖到补习班去做,学生要么因不参加补习班而错过受教机会,要么就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补习费用。这种行为损害了学生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更违背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

 

 

影响正常教学质量和秩序

补课也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备课,由于直接与收入挂钩,有些老师甚至格外看重有偿补习班的课堂效果和学生反馈,反倒可能在补习班的备课上花费更多精力。长此以往就可能影响到日常教学质量。

 

又比如,考试本是检验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方式,很多家长也正是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认识孩子的学习水平,判断学生是否需要接受课外辅导。但“有偿补课”的存在趋势有个别违背师德的教师在考试上打起了歪心思。通过泄题的方式让学生在考试中取得“高分”。自欺欺人的做法掩盖了真实的教学效果,蒙蔽了学生对自身学业水平的认知,给整个班级乃至学校的教学成绩带来虚假的“繁荣”,危害到的不仅是个别补课学生,也包括学校。


 

异化师生关系

家长都希望跟老师搞好关系,希望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关照。如果老师补课办班,很多家长会把参加老师的补习班当成跟老师套近乎、拉关系的方法,甚至把参加“有偿补课”视作变相“送礼”。这样的心态不但使学生参加补习班变成一种被动的行为,更会使师生关系变得庸俗化。


 

损害教师形象和权威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是人们对教师的职业期待。可是,少数热衷于搞有偿补课的老师就可能使整个教师队伍为人师表的形象大受损害。

 

虽然确实有部分学生和家长心甘情愿请老师有偿补课,或者出于种种原因对“有偿补课”的教师曲意逢迎,但不能否认有偿补课可能让人误将老师一切的奉献和劳动与金钱挂钩,事实上贬低了广大老师的劳动和尊严。

 

身教不正何以为世范、教导不严何以为人师?如今的学生越来越“难管”,其中确有家长和学生看轻教师的人格和权威的原因。



有偿网络授课绝不能影响正常教学


 

观点一:当前没有明确界定

正如前文已经提到的,虽然明文规定在面前,却依然挡不住人们对此事的争议,原因就是尽管六条“红线”条条清晰,却没指明“有偿网课”也受《规定》约束。

 

为此有记者采访了江苏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对方同样表示针对基础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目前缺乏相应的认定与处理依据。“(推出整治有偿补课的规定时)因为以前也没有网上授课这种形式,新出来一种手段,关于网上的(规定)也没有。” 


 

观点二:如未影响本职工作,收取报酬无可厚非

有人认为,如果老师只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做网上授课,网课学生与学校学生并不重叠,所授课程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有偿补课”所讲的应试内容,并且没有影响到本职工作,更没有强迫自己的在校生去学习,那么即便收取了费用,也是老师的合法劳动所得。两件本无瓜葛的事,本是“凭本事赚钱”为什么要被说成是“有偿补课”呢?

 

史金霞老师本人就持这样的观点:“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上课,使用自己家里的电脑和网络,并没有占用学校任何资源,也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我得到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这不能算‘有偿补课’。”


 

 观点三:“不影响正常教学”说来容易做到难

不论争论如何,在职中小学教师网络有偿补课不应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是共识。而有些人就对“利用个人时间”和“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表示怀疑。


由于教师职业的工作特点,业余时间和工作时间通常不好明确界定,短短的几十分钟课堂时间,要想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往往背后要倾注几倍于此的时间,所以对老师而言写教案、备课也属于工作。


想要把课上好就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的课堂都是如此。时薪1.8万的在线教师王羽就坦言,自己1小时的课往往需要花30小时去准备。在职教师的正常工作压力已然很大,工作时长和工作强度也有目共睹,这也是大家都理解一线教师工作辛苦、个人时间少的原因所在。所以在职教师兼职上网课,真的能挤出足够多的业余时间备网课而不侵占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教学吗?


 

观点四:是教育方式变了,还是有偿补课方式变了?

还有人直接质疑有偿网课的性质界定。


首先,史老师使用真实身份,借用了学校和名师的光环来吸引生源,获取利益,这就不单是个人行为了。虽然目前的《教师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认定标准,但公办学校教师对有偿网络补课一般都会采取“避嫌”态度,据某在线教育工作者介绍,公开使用公立学校在职教师身份做网课的现象很少见。而名校教师身份客观上确实会为授课初期吸引到一些原始听众。

 

其次,即便是依据《规定》也无可厚非,毕竟并不是只给自己的学生补课才叫“补课”,也不是只有线下的培训机构才叫“校外培训机构”,不论线上线下,“补课”性质应无区别,为何因为是“网课”就要区别而论呢?


如何规范?听听业内人士的三点建议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督导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传统方式,网络授课尚属新鲜事物,一方面,现行规章制度中没有对网络授课进行明确界定;另一方面,其传播方式较为灵活,例如教师可以开设微信公众号讲学,不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家长和学生则可以通过“打赏”的方式选择性付费……因此,主管部门和学校检查和监督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对于规范教师网上授课,业内人士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应对教师参与在线授课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合理的教师身份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办在校教师与市场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


二是要加强对商业化在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正规发展;


三是要加强公办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体现公益性。


总之,网课确实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对成长中的学生而言,再精彩的线上教育也代替不了传统课堂和校园生活中师生的朝夕相处,教师的言传身教。无论关心教育的人如何争执,不论对有偿网上授课做出怎样的界定,公办在职教师进行有偿网络授课都不可以影响正常教学,也不可以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毕竟大家的心愿都是希望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我们的教育能剔除积弊,越来越好。




本文编辑 | 齐晓君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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