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创业者福利 | EB-6创业工卡等你拿

2017年01月19日 美国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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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修改,关于EB-6创业工卡的“国际创业家条例(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最终议案从1月17日起正式在联邦公报网上开始公示,并在180天后,即2017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执行。


联邦公报网站公示


EB-6创业工卡是奥巴马总统2014年开始的移民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为在美国建立创业公司的外国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工作许可。从去年8月底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的初步提议,到第一版条例的出台,再到如今的正式公示,修改后的EB-6创业工卡在各种要求和标准上人性化了许多,而这个申请门槛的降低无疑是鼓舞人心的福利政策。


申请EB-6创业工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申请人的公司必须是近五年内成立的初创商业实体,并且从成立之初就合法经营。同时,该初创企业还需展现出在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的极大潜力。

2

申请人对公司拥有至少10%的所有权,必须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必须凭借TA的技能、知识、经验参与到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中来,必须是实际意义上的创业者,不能仅是单纯的投资人。

3

最重要的是,申请人所拥有初创公司的投资资金必须符合要求。这一点也是整个政策中实现起来相对困难的一条,申请人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即可:

拥有来自美国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至少$250,000的投资资金;


被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因创新等原因授予过重要奖项,并总共被授予至少$100,000的奖励;


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了贡献。


EB-6创业工卡具有哪些亮点?


▶  首次申请EB-6创业工卡,申请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30个月(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一次为期30个月的延期,所以EB-6创业工卡最长有效期可达到5年


▶  按照规定,一家创业公司最多能为3位创业者申请EB-6创业工卡。


▶  申请人配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工卡。


▶  首次签证两年半之内创造5个就业岗位,并至少持有公司5%的所有权即可申请延期。(是EB-5投资移民所要求的10个就业岗位的一半)


美国中文网记者也就此采访了纽约移民律师黄唯。

黄唯律师

Margaret W. Wong


黄律师表示,对部分华人来说,要满足美国公民或机构投资或政府奖励的条件比较困难。她说,Entrepreneur就是自己喜欢做自己生意的人来做,很多读书的年轻人咨询是否可以申请EB-6创业工卡,他们有25万可以投资。但问题是成立的公司一定要有美国人来投资,需要美国绿卡或者美国公民。


黄律师更进一步阐释了公众利益这一个条件: “public interest”就是要国家有理由让你留在这里,比如餐馆、干洗店,要看它有没有public interest。举个例子,如果万一经济不好,开一家餐馆可以雇佣十几个人,东西也卖得很便宜,也可以算作是有公众利益的。


EB-6是拿绿卡的途径吗?

尽管这项政策对于来美创业、需要合法身份的人员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黄律师也表示,EB-6创业工卡并不是一个可以直接通向绿卡的移民方式。


如果申请人的目的是要拿绿卡,那么需要在创业过程中调整身份,进一步考虑EB-1、EB-2/3等方式来申请。





本文采访记者:朱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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