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澄清: 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购房非新政

2017年01月03日 KHE京涵英国地产


 

元旦小长假,一则“个人购汇不得再用于境外购房及投资”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人民金融澄清表示,个人购汇用于海外购房并非新政策,个人海外购房及投资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一直以来都不能做”。

 

2016年12月31日晚间,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表明个人年度购汇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同时重申了个人购汇不得用于海外购房及投资等未开放的资本项下交易。这则重申内容被众多媒体误读为今年颁发的“新政”。

 

外汇局指出,“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事实上,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此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并未缩减个人购汇的用途或调整购汇额度,而是对前期政策的落实进行更为细化、精确的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据多家银行柜台、网银挂出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显示,个人购汇加强了对用汇时间和用途的申报。

 

《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警示,对于存在六大违规行为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个人列入名单后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六大违规行为包括: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境内个人经常项目下真实的购汇需求,如旅游、留学等,外汇局表示,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汇;5万美元以外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




KHE京涵总结:


年末消息一出,我们收到不少客户的咨询,也被不少业内人士发表的“换汇不得用于海外物业投资”刷屏。 其实购汇一年5万美金基本原则并没产生变化,这个也不是新规定。 可以说这个新规出台是国家妥妥的给大家普及了一下原有知识,另外体现出政府对外汇管控执行的力度是加大了, 对刚萌生了海外配置的中产阶级确实起了一定阻吓作用, 但是否能因此堵住了?还是加速了大家海外资产配置的想法,我们就不做讨论了。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上帝关了一扇门, 也开了另外一扇窗。英国银行在2008年后贷款程序的繁琐和严谨是众所周知, 但目前也有不少国际银行为伦敦的物业市场打开了大门, 为国内高净值人士提供了另一种投资英国物业的方式。 


伦敦物业价格是否会受此影响? 答案是不会。 先有多年不得解决的内需, 外有不仅仅来自中国的国际买家。 美国俄罗斯的大戏还没有唱罢, 英国却在退欧公投后保持经济的增长, 房价也未受影响而妥妥的赢了一大片国际买家的欢心。 伦敦的物业持续短缺是事实, 在英国对海外买家还是一视同仁的时候 (既没有限制海外买家购买物业的类型, 也没有增加海外买家的税收), 大家且买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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