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业主需抓紧申报房屋状况 否则将被收空屋税 截止日期2月2日

2018年01月11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温哥华去年引入新的空屋税(Empty Homes Tax)政策,所有业主需在2018年2月2日前完成申报。现在距离截止日期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温市府表示,截至目前,只有55%的业主完成申报,仍有45%业主尚未申报。市府提醒未申报的业主尽快办理,过期不报将被视为房屋空置并被征收空屋税及另加250元罚款


 

45%业主尚未申报

温市府表示,目前已经收到10.3万名业主的申报,占整体业主数量的55%,其中93%的业主通过网上申报,4%致电3-1-1热线,另外3%的业主则亲自前往市政府大楼办理。市府表示,本周开始将向未申报的业主寄送通知书提醒。

 

为了方便业主办理申报,从明日(1月11日)起至2月1日,温市政府大楼周四和周六的办公时间将会延长,周四的时间为早上8时半至晚上8时,周六由早上10时至下午3时

 

温市府还会在社区中心举办说明会,解答有关空置税的问题,详情可浏览市府网站,而仍未申报的业主则可到市府网站vancouver.ca/eht-declare办理。

 

网上申报方便快捷

在申报前,您会收到一份物业税通知,上面有物业编号和访问代码。你需要用这些号码登录进入。然后填写您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物业状态。


 

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如被发现虚假申报,这样的违规行为存续期间,虚报业者每天将收到高达一万元的告票。

 

一般而言,五分钟内即可在网页上完成网上申报(有中文表格)。希望亲自申报的居民,可以在开放时间到市政府,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申报。


 

需要翻译服务的业主可致电3-1-1,并使用市政府电话中心的翻译服务,通过电话完成申报,或以委托某人代表他们提交申报

 

需要提供额外讯息

有下面几种情形者,需要提供额外的讯息和资料:

-      此房屋在该年租出至少六个月,每个租期为至少连续的30天

-      此房屋在该年由您的一位朋友或家庭成员用作主要居住地至少六个月

-      此房屋不是您的主要居住地,但是您由于在温哥华市的全职工作而在该年居住于此房屋至少180天

-      此房屋经历了获得许可的重大开发或大修,或土地空置,为历史建筑屋或为申请处于审查中的分期开发的一部分

-      此房屋超过180天无人居住,原因是居住者、租客或转租后的租客在接受医疗护理或居住于医院、长期或支持性护理机构。

-      此房屋须遵从禁止居住的法庭命令、法院程序或政府命令

 

接受物业审核

另外,温市府表示上周已启动房屋空置税审核,会以风险分析和随机抽样形式向业主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收到审核通知书的业主将需要进一步向市府提供资料或证据,确保申报资料无误

 

业主需要的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卑诗省保险公司(ICBC)车辆保险和登记、政府签发的个人证件,包括驾照、卑诗省身份证(BCID)、卑诗省服务卡、医疗服务计划发票、所得税申报表和估价通知,包括租金证明、劳动合同、工作单或聘用记录、物业保险、租赁协议和银行账单等。

 

根据温市府规定,业主需要在2月2日前申报物业是否空置,如没有在限期前完成,物业将被视为空置并遭征收房屋空置税,该税会以2017年的物业估价的1%计算,另外还需缴交2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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