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死亡相伴的工作 荷兰「死亡医生」的自白

2018年01月12日 东西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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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时总要面对两种恐惧:如果成功了,那么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死人;如果中途出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死意已决,可是却死不去的活人。」 Bert Keizer是位满头白发、态度亲切且幽默的老人。单从外表看来,实在很难想像Keizer的工作是与死亡有关。



今年70岁的Keizer,在荷兰一间安乐死机构工作,为绝望的病人执行安乐死或辅助自杀。过去两年里,Keizer为20多名病人执行安乐死。这并非一个细数目,不过即使像Keizer这样「经验丰富」,每一次为病人施加药物时,还是会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恐惧。


  一半请求被否决 「你不是无路可走」


他称去年收到22至25个安乐死或辅助自杀的请求,当中约12人获批。Keizer告诉我,其中一个被否决的病人是一名年轻男子,但后来我才发现这名男子已经60多岁了。Keizer打趣地说:「我是个70岁的老头子了,在我眼中,很多人都是年轻人。」


他续说,这位病人因为长年烟不离手,患上了慢性阻塞性肺病。碰巧当时他正值人生低谷,与伴侣刚分手,又找不到工作,诸事不顺,于是萌生去意。这位病人曾向其胸肺科医生提出安乐死的请求,可是遭到拒绝,于是他到Keizer任职的临终诊所(End of Life Clinic,荷兰文是Levenseindekliniek),希望那里的医生能「赐他一死」 。



Keizer接收个案后,约这位「年轻人」见面,然后告诉他:「你可能觉得现在的日子很苦、很难捱,看不见出路,但我的想法不同,我看到你有路可走,因为医生可以医好你的病,你的状况并不如你所描述的那般绝望。」这位病人低头沉思一会:「或者你说得对。」


   尴尬下话别 畏惧中执行


另一个被Keizer否决的病人是一位67岁、患有认知障碍症的女士。「她的丈夫请我来他们家里看诊,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法跟我沟通,也没法表达自己求死的意愿。最后我告诉她的丈夫:『很对不起!这个情况我们什么都做不到。』」


抉择有时可以很困难的,尤其为死亡「开绿灯」时,Keizer忆述一个令他最挣扎的个案:「一名48岁、罹患乳癌的女士,不幸地癌细胞已经扩散至肺部、脑部和骨头。我知道癌症折磨得她不似人形,但见到她还是这么年轻,女儿又只有20出头,仍然很需要母亲。我批准她执行安乐死时,内心非常痛苦、挣扎。」



对于Keizer来说,这些病人并非只是冷冰冰的个案,而是有血有肉,会哭会笑的人,因此即使没有病人记录在手,Keizer仍然能够仔细说出每位病人的年龄、病历、背景以及他们会面时的情景。


认识一个人,听他诉苦,感同身受,然后批出「死亡执照」,再为他用药,亲手送他离开,这种感受是复杂的。我问Keizer,最后一句跟病人说的话通常是什么?他说:「那是个很尴尬的时刻,我总是感到不知所措,不知说什么才好。通常我会说『我很荣幸可以认识你,但很遗憾,你需要我所提供的服务』,类似是这样吧。」


  安乐死不可逆转无犯错空间


Keizer的病人通常是在自己的家里安详离世的,不过他也有遇过一次比较戏剧性的个案。那是1994年的事,躺在睡床的是一位42岁的爱滋病人。就在Keizer准备打针之际,病人忽然改变主意。Keizer说:「我感到很罪疚,因为我犯错了,我错误判断一个人的求死意愿,那刻的感觉实在糟糕极了。」


掌控一位病人的生死,对医生来说绝对是一个重担。「一旦执行了,就没有出错的空间,你不能说:『噢!我判断错误了』,因为病人已经死亡。安乐死是不可逆转的,没有一次执行时,我不感到畏惧。」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继续下去?况且根据荷兰法例,医生是没有义务为病人执行安乐死的,只要觉得过不到自己那关,就可以拒绝执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Keizer回应说,自己加入临终诊所前,在疗养院工作了34年,看尽不少「生不如死」的病人,于是他问自己:如果角色换转,我希望别人如何帮助自己?


  不喜欢死亡但人必须一死


Keizer在2015年12月退休后,随即加入了临终诊所。「我已经70岁了,我有的是时间、经验和医学知识,我很希望自己可以帮助到别人,对另一个生命发挥影响力。」


不过,原来这位经常目睹死亡的医生,心底里也怕死。「我怕死得不好看,担心医生不懂得如何在我生命中的最后几小时,纾缓我的痛楚,这是我最担忧的事。」 Keizer澄清,自己说的是宁养护理,不是指安乐死。这也很理所当然,没有人在无病无痛的情况下,假设自己日后会进行安乐死。


Keizer续说:「除了怕死得不好看,我也很不喜欢死亡,可是理性一点看,人如果不会死,那就麻烦了。几年后,地球就只剩下『企位』,所以人必须一死,DNA已经决定了人必须死亡,人类就像一部自动毁灭的机器。」



近年荷兰进一步讨论是否应扩大范围,让「生无可恋」的健康老人也可合法寻求安乐死。对此,Keizer的态度是坚决反对:「如果你寻死的原因只是因为年纪大、心灵空虚,作为医生,我不能帮助他们。我相信他们有自杀的权利,但我不认为他们应该寻求安乐死。我充其量只能给予他们专业意见,告诉他们什么药物可以令人走得安详一点。」



安乐死的条件


荷兰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将安乐死合法化,成为全球第一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根据当地法例,执行安乐死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病人自愿要求安乐死并经过充分考虑的,而且这个想法是一贯坚持和明确的。


二、病人承受的痛苦是难以忍受的,而且没有改善的希望。


三、医生与病人讨论过除安乐死以外的可行办法。


四、医生与病人有足够的沟通,病人必须清楚地告知其身心状况和意愿


五、经两名医生核准方可实施 


病人若果遭到医生拒绝,还有一个申诉机会,就是向临终诊所这类安乐死机构求助。病人必须交出完整医疗记录,以及约见医生数次,以评估是否合资格进行安乐死或辅助自杀。而这些机构只开放予当地人。每次实施安乐死或辅助自杀后,当局会调查医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例,违例执行辅助自杀的医生将被判监3年,违例执行安乐死则会面临12年监禁。


虽然不时有报道称,荷兰实施安乐死合法化后产生滑坡效应,安乐死人数逐年飙升。不过事实是,2016年的安乐死和辅助自杀人数,占死亡人口的4%,并呈下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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