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朋友们请注意!在加拿大,这样对待孩子是不行的,可能会被逮捕哦!!

2015年09月24日 加拿大投资移民


因将8岁孩子独自留在家 母亲被告上法庭

这是一桩2014年1月的案件,8岁小男孩可能由于母亲工作原因,每天在放学之后,下午3点--5点之间没有人照看。加拿大一位社会工作者探访这个家庭并建议母亲不能把10岁以下的小孩子自己留在家里,但是这位母亲拒绝了这位社工的建议。这件事情闹上法庭,法官判定警告这位母亲必须保证自己的儿子随时有人看管,但是母亲对于这个判决却表示不服气,继续申请上诉。


社会工作者在法庭上论证,10岁以下的小孩子对于社会缺乏足够的认知能力,对于危险缺少识别能力,在面临新鲜事物的时候会保持强烈的好奇心,比如火、电等等,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小孩子是不能自救的。


但是母亲的反驳却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到底多大的孩子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孩子需要需要保护。


不过在上周,加拿大温哥华当地对法院是否能将小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坚持做出了原判,并宣布坚持原判,认为8岁的小孩子太小,不能独自留在家里没有人照看。


加拿大的法律虽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几岁以下的小孩子不能单独在家,但是加拿大是个联邦国家,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法律,在曼尼托巴省和新不伦瑞克省的法律有规定明确的最低年龄,是12岁以下的儿童家长不可以把他们独自留在家里,并且必须要有人监督。魁省要求不能把7岁以下的儿童单独留在车里。违反了这些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新移民家长刚来到加拿大步入了新生活和人生新阶段,可能每天忙于工作,但是千万不要疏忽对于孩子的监管,否则定会追悔莫及。


在加拿大,打孩子也是有讲究的,不注意也会违法!


不少华人家长都知道,在中国有句老话,孩子不打不成材;而在加拿大,打孩子可是不得了的事,可能触犯法律,闹不好还会被警察逮捕。那么,在加拿大真的不能打孩子吗?答案是可以打,但是有条件,关键是看你打谁?怎么打?




防止虐待儿童宣传大使苌岚说,在加拿大不能打孩子的说法比较片面,为了惩戒孩子,达到教育的目的,家长可以用打屁股的办法。但是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能打;超过12岁的儿童也不能打,也就是说只有2到12岁的儿童可以打屁股,而且对打法有明确要求:


1、不可以打孩子的颈部或头部;


2、不能使用像皮带、鞋子或衣架等任何物件抽打儿童的屁股、腿、手臂等身体各部位;


3、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有角度,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



防止虐待儿童


大家都知道,在加拿大打孩子属于虐待儿童的行为,是违法的。其实虐待儿童不仅仅是打孩子这么简单,在加拿大虐待儿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身体虐待:像我们常说的打孩子就属于身体虐待,此外诸如晃动、咬、踢、烧烫或毒害孩子等都属于身体虐待。


疏忽照顾:在所有已发生儿童虐待案中,疏忽照顾占比例高达62%,是最常见的儿童虐待。包括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如食物、服装、医疗、教育和是否尽到责任保护、监督儿童免受伤害等。孩子是否能吃饱饭,衣服是不是合身等等问题看似小问题,但稍有不慎,这些都可能构成儿童虐待。比如关于12岁以下的孩子是否可以单独留在家里的问题,法律规定,9岁以下的孩子绝不可以单独留在家里;10-12岁在父母有安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呆1-2小时,13-14岁可以呆5-6小时,15岁以上才可以真正意义上的独自在家。


性虐待:不要以为只有对儿童实施性侵害才算性虐待,实际上,父母或监护人如果允许儿童观看色情杂志或录像带,也属于性虐待。比如触及到性的不恰当的触摸、爱抚孩子或邀请孩子触摸,不恰当的亲吻、拥抱等。非接触的性虐待包括:色情视频、口头评论(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等以及让孩子们见证性活动、不恰当的手势等。记住性虐待是很严重的行为,将被控刑事罪。


情感虐待:主要是指对孩子自我意识的伤害,诸如不断对孩子大唿小叫,骂孩子愚蠢、笨蛋等,使用贬低孩子的言论,排斥、忽视或恐吓孩子。





惊人的数字

我们都知道,在加拿大儿童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相对于世界上很多国家来说,加拿大做得还是很不错的,但这并不等于加拿大的防止儿童虐待工作就可以松懈下来了。


据统计,在加拿大每星期有一名儿童死于照顾者手中。导致这些孩子无辜死去的50%是家长或家庭成员,30%是学校的老师,其他如公共汽车司机、教练等等。


70%的儿童凶杀案的受害者是不满5岁孩子。


80%的吸毒者的孩子是受害者。


在成年之前,每3名女性儿童和每6名男性儿童中有一人会遇到不必要的性行为。残疾儿童受到性虐待的比例是非残疾儿童的4至10倍。


更为惊人的是在加拿大有90%以上的虐儿个案没有被发现。



文化差异导致华裔父母虐待儿童!


防止虐待儿童宣传大使们表演过一个小品,小品讲的是一个母亲辛苦工作养育女儿,当母亲发现女儿不写作业只顾埋头玩计算机时,气愤的母亲动手打了女儿,结果被邻居报警,最后CAS儿童保护协会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当CAS工作人员询问母亲是否有虐待女儿时,母亲满腹委屈,说自己就一个宝贝女儿,疼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虐待呢?母亲振振有词:打是亲骂是爱,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教育孩子的,难道打自己的孩子也犯法吗?



其实,这个小品虽然有些夸张,但是确实有很多华裔父母因为不懂加拿大的法律,导致无意中对儿童造成伤害。特别是在情感虐待方面,比如拿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做比较,骂孩子笨等等,这些行为无意中对孩子的自我意识构成伤害,都属于情感虐待的范畴。


防止虐待儿童宣传大使苌岚多年从事儿童工作,她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朋友问她,她看见自己朋友的丈夫当着别人的面用手来回抚摸自己16岁女儿的后背,她看了很不舒服,问苌岚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朋友还说自己的孩子刚刚两岁,她有时喜欢用手抚摸孩子肉乎乎的小屁股,觉得很享受,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苌岚告诉朋友,其实这两种行为都是不合适的。




媒体曾报导过网友魏先生一怒之下打了13岁的儿子结果被警察逮捕的事。据魏先生介绍,他休假在家,为了儿子上学带的午餐问题和13岁的大儿子发生争执,话不投机一怒之下说了“爱吃不吃,爱带不带”,没想到一向听话的儿子脖子一梗,说了句“不吃就不吃”,扭头走人了。魏先生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结果正在楼上照顾小儿子的太太冲下楼来,看到老公动手打了儿子,噼头盖脸就数落了老公一顿。魏先生又把火撒向老婆,一通乱喊。


冷静下来,魏先生觉得自己过火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大儿子也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惹爸爸生气了,走过来给爸爸道了歉,老婆送小儿子去了学校,以为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老婆送小儿子去学校后碰见大儿子的老师,把一肚子的委屈朝老师倾诉了一通,把老公如何朝儿子发火、动手的事和盘托出,老师当时就告诉她要报警。魏先生的老婆知道报警不是闹着玩的,马上说,不要,他们已经没事了,千万不能报警。结果当她离开学校后老师还是报了警。很快3个警察来到家里,核实了魏先生的身份,二话不说,将魏先生逮捕了。


魏先生被关进去后,老婆马上找人把他保了出来,但是是有条件的,保释令禁止魏先生回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家人接触或联系,通过第三者联系也不行。儿童保护协会介入此案。魏先生说,他和老婆孩子的感情都很好,那一天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就做了这样的傻事,后悔不已。



父母虐待儿童后果严重


据儿童保护律师介绍,以目前安省的情况而言,实际上有两套法律来执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儿童及家庭法”,父母打骂小孩可能同时受到两方面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伤害罪名,儿童保护机构以“儿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儿童罪名。




目前的法律日趋严厉,现在的儿童保护法律在修改后,新增范围更广。身体的虐待、伤害,这较易分辨,也与刑法伤人罪方面的界定没有很大区别;情绪上的虐待,这是儿童保护法较为特别的地方,比如经常辱骂子女,孩子功课不好,就骂他“没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产生失望情绪,甚至产生抑郁病,都属违法的行为。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实际行为,但存在潜在危险,一样可能独犯法律,比如言语之中一直对子女危胁恐吓,或是父亲毒打母亲,家庭无人照理等等情况,保护儿童部门都可能介入。过往已经有许多案例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惨痛的回忆。


不久前发生的方舟杀父案、万锦涉嫌纠党串谋杀害母亲的越裔女子Jennifer Pan都曾在儿童时期遭遇家庭暴力,他们杀人的结果与儿童期受到的虐待有必然的联系。


对于生活压力很大的移民家庭来说,在遇到管教孩子的问题而发现自己没有比打骂更好的办法时,应当向专业人士求助。一定不能将管教子女的事情看做是一件与外人无关,别人管不着的事。 如果你感到自己管教子女的方法不是很有效,或者你发现一些自己不能满意地解决的问题,你都可以向有关的机构要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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