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承认双重国籍?

2015年09月28日 澳大利亚无锡商会



承认双重国籍概念是:指一个人通过程序取得A国的国籍,又在B国再一次取得B国国籍。而A国依然承认这个人是本国公民。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近70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而中国不在其列。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关于双重国籍的问题,也一直是中国移民、留学生的关注重点。


单一国籍制在越来越国际化的生活中渐渐成为了障碍,有九成的新移民也并不愿意放弃中国国籍。近几年,多有商界、文化节、知识界高层人士通过与中央高层见面的渠道呼吁实施双重国籍,这一问题也数次被高层讨论。与中国情况相近的印度为吸引人才、资本回流,已经开始默认双重国籍,中国还要等多久?




中国为何不承认双重国籍?


1954年之前,中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

中国在清朝以前不存在国籍的概念。辛丑条约后,中国成立外务部,后改为外交部,才开始对外籍人有管理,才有国籍和护照的概念。民国时,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和无国籍,因此当时犹太人可以自由来上海。当时中国和日本等许多国家都订了自由来往条约,中日是互免签证的,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还同时拥有美国籍。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出入境也是宽松的。1953年以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



受冷战影响,为保护华侨,中国开始不承认双重国籍


进入上世纪50年代后,中国跟印尼等东南亚国家打交道,这些国家害怕共产党的第五纵队,中国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宣布废除双重国籍,一直延续至今。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使当地华人不再因意识形态受到干扰,这在当时起到了积极作用。留在中国的外国人,原来出入中国境十分自由。后来就需要签证了。1956年6月4日,时任中国总理周恩来还就国籍问题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对当地华侨进行了演讲。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国籍法》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现在看来,这条规定过于严厉,等于开除了海外中国人的国籍。




不承认双重国籍,主要是因为“身份认同”


世界上明确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要远比明确反对的国家多,剩下的国家多是默认状态。反对双重国籍的原因主要是在“身份认同”上:一是两个国家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的状态,双重国籍拥有者“该如何效忠”?冷战时期的中国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所以对双重国籍采取了不承认;二是出于国家安全问题考虑,限制这一群体参政议政;三是如何对这一群体公民进行管理,从法律上讲,双重国籍有可能为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或获得从轻处罚提供机会。




国家间交流愈发频繁,反对双重国籍已不适应现实发展

92%中国留学博士滞留美国,国籍问题已影响中国人才引进

按照美国《华尔街日报》2010年1月援引美国政府有关研究机构的最新统计数据,毕业5年以上仍然留在美国的外国理工科博士生,中国高达92%,滞留美国人数最多,绝大多数亚洲国家博士毕业生在美滞留比例国家都在百分之三四十以下,泰国甚至只有7%。而中国目前每年就有超过20万人选择出国留学,规模只会越来越大。由此看来,反对双重国籍并不能阻止人才流失,因为如果一个人才具备移民欧美的条件和主观意愿,即使剥夺本国籍还是会选择移民,同时,反而因为失去了祖籍国的国籍,往往还把本可能想部分保留在祖籍国的产业干脆全部转移到海外。



30年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华裔占67%,承认双重国籍将增强国家认同



从1978年到2005年,中国政府累计引入外资约6224亿美元,其中华裔占主导约67%,批准成立的55万多家外资企业中约70%是华裔建立。改革开放后移民海外的华人也超过700万人,滞留或流失在海外的留学生超过百万,他们拥有巨大的资金、技术和智力资源。如果这些华人缺失了祖籍国原有的身份,中国对海外华人的向心力和吸引力,特别对这些华人后代的感召力可能会大大减弱,国家认同感也将被大大削弱。




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承认双重国籍



目前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都是发达或新兴的国家和地区,这也说明双重国籍、国家开放、人才流动、经济繁荣是可以划某种等号的。因此,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越来越多,韩国(2008年)、印度(2000年)、巴西(1995年)、越南(2009年)、墨西哥(1998年)、菲律宾(2001年)等新兴国家过去都反对双重国籍,特别是中国周边的国家,现在都学习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开始承认或变相承认双重国籍。据2006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指出,至2005年,全世界大约30个国家制定了便利高技能人才入境的政策或计划,其中有些就是双重国籍的政策。




中国承认双重国籍是大势所趋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案,现在是修改《国籍法》最好时机


冷战早已经结束,中国与全球大部分国家已经建交。同时,中国实施改革开放,对内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对外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这些都需要人才跨越国界、地域的流动作为支持。所以说,《国籍法》是到了可以改革的地步。每一年的“两会”,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交过建议承认双重国籍的提案。而且,据我所知,欧美发达国家的华人一直非常关注这一问题,并也多次呼吁国家进行国籍法改革,这涉及方方面面,政府需要谨慎从事,需要一定的时间。



中国试行绿卡制度,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2004年8月15日中国正式出台绿卡制度,给绿卡以基本“等国民待遇”,并加大对原籍中国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外国人才两大对象群体的适用范围。但是,目前中国绿卡制度并没有发挥这样的作用。例如从2004年8月15日正式出台绿卡制度到2007年8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1460人,批准686人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到目前,也只批准了几千人而已。相比之下,2006年入出境中国的外国人达到了4424万人次。



如果讨论横向,美国一年批准职业移民绿卡名额是14万,如果加上这些人才的亲属以及亲属的绿卡申请,一年总数超过百万。中国批准和申请的人都少,这是因为门槛太高,手续复杂,且高门槛低服务——没有任何“等国民待遇”的规定,只相当于一张长期或永久免签证的证件,并且还制度性忽略了原籍中国的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群体的诉求。



承认双重国籍,可以适用对等原则


中国应该承认双重国籍,可以适用对等原则。比如: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对美国也承认;印尼不承认双重国籍,那中国对印尼也不承认。现在的问题是,已经加入了外国籍的高级人才,很难吸引他们回到中国。尽管有一些特殊政策,安家费、解决子女教育……但没有国民待遇,还是十分不方便,大量的人是想保留外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对国家是不利的。这么多人为什么舍不得放弃外国国籍?对于科技人才的来说,美国有些尖端实验室是不会收非美国籍的人的。钱学森是加入了美国籍,并且进入了军队,才进入美国的核心,否则不会有机会研究导弹。而大多数国家承认双重国籍,也是从国家利益出发的。


借鉴已有经验 完善双重国籍制度


目前,中国台湾地区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只是限制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担任政府公职,公务员一定等级以上的人必须是单一中国籍。李远哲要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就必须放弃美国籍;台湾“立委”李庆安,被发现拥有美国籍后辞职。不仅国籍,连绿卡也不能拿。马英九曾被揭发有美国绿卡,后来查证,他曾经拿过,后来放弃了。但中国大陆对于这点还没有法律规定。比如宗庆厚,当了人大代表后,才发现他有美国绿卡。


香港地区也采取默认双重国籍的方式,全国人大对此曾有解释:“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目前,在香港和台湾,实际上是允许双重国籍的,香港居民,不管在海外有任何国籍,都可以申请中国人民共和国香港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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