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投资移民的误解太深了!

2015年09月29日 走遍美国




作者/Shaney

文章已获作者授权

美国前移民局长被查,又引爆一轮对投资移民美国的网上争论。有人说上万人的绿卡将不保了,移民律师则称之为造谣。真相也好,造谣也罢,透过这一事件,说明众人越来越关心一个问题:投资移民风险大么?



投资移民,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投资获得绿卡。这样的解释本来并没什么错,但由此产生的误会也太多了。在美国买房子也是投资行为,于是有人以为买个房子就能移民;另外对投资者而言,投资当然是要获利的,而且获利越大越快越好,于是到处找高回报的项目,可是,即便挨个查遍几百个区域中心,也看不出哪个投资项目眼下有回报。若按选择股票的条件和要求来选择移民项目,你一定会大大地失望。

你不禁要问:好项目都去什么地方了?为什么区域中心的项目几乎都是一堆在建工程?当你发出这种疑问的时候,说明你还没弄明白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怎么回事。别怪我泼冷水,我只想实话实说,想移民的话,就别煞费苦心寻找心目中的好项目了。因为说白了,投资移民就是投资人与美国政府之间的一种交易,投资人要先为美国经济做出贡献,才能换取绿卡身份。这样的贡献,并不单指投入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个金钱还必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至于投资人有无经济效益,则完全无关紧要。


让我们来看看投资移民最重要的三个条件吧:



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100万美元,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门槛则为50万美元。若选择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项目,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就上述投资额而言,众人并没什么误会或理解歧义。


公司成立后两年内新增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所谓全职,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而且这个职位,不能将你雇用的本人、配偶或其他尚无身份的家人计算在内。在人工费昂贵的美国,这个条件其实是相当苛刻的,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都尽量少地聘人,美国有多如牛毛的小公司只有一、两个或三、五个雇员,能配置十个雇员的公司,都不算小公司了。雇员人数往往是与投资量相匹配的,也就是说,你投100万美元的项目,可能实际只需要两三个雇员,否则就无法获利,要雇10人且又想获利的话,那就得相应增大投资量。所以,100万美元只是个看起来很容易的门槛而已,若想要绿卡又要投资回报,100万美元可能远远不够。


投资必须投入一个全新的企业,什么是全新企业?就是说公司是新成立的,没有经营也没有业绩。你可能会想,我可以注册一个新公司,然后全资收购一个赢利的老企业,再把老企业注销,再以这家新公司去申请移民,不就成了么?你很聪明,可美国政府也不笨,想收购企业吗?可以啊,但条件是严重亏损的企业(具体严重到何种程度,去查查移民局的网站就清楚了),赢利企业是不行的!说来说去,你还是得白手起家,一切从零开始。


区域中心正是为了满足美国政府的各种苛刻条件而设计的。看来不能怪移民中介或移民律师不给你好项目,制度就是这样了,只能由投资者去妥协。前面说到直接投资100万美元恐也难以新增10个就业机会,那么区域中心的门槛只有50万美元,想要新增10个就业职位的同时还想赢利的话,岂不是更难了么?况且成立和申报区域中心,需要一大笔钱来支付律师费、专家论证费等等,向投资人推销和维持区域中心也得发生许多费用,这类管理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是由投资人共同买单,在这样情况下想要好回报就更难了。当然区域中心项目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因为唯有区域中心项目,间接增加的工作机会,也可以计算在新增就业的人数内,而不必象直接投资那样,必须实打实地雇满10人。

当然这些区域中心项目,短期内没有回报,并不代表将来也无法获利。未来也许前景很好,但就具体项目而言,是好是坏,由于过程漫长,其间变数太多,很难作出准确的估计。投资人一定很纠结吧,是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说,投资后,若能顺利拿到临时绿卡,再顺利转为正式绿卡,就心满意足吧,如果几年后真能拿回投资成本甚至赢利,真的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了。

这样看来,投资移民美国其实是一个历时好几年的冒险过程,任何人只想掏钱轻轻松松地买个绿卡,真的不可能。无论是这个国家的文化传统,还是法律的宗旨,从来都只鼓励和欢迎那些敢于冒险的人们。如果大家换个心态,不是单为移民而投资,不要只顾眼前利益,不要拿国内赚快钱的标准来衡量,而是抱着继续开拓和创造的念头来到美国,可能会豁然开朗,原来美国还是有这么多值得投资的好项目。美国没有捷径,没有暴利,成功的全是那些一开始就想着百年老店的拓荒者们。


来源:仙妮的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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