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拾金可昧可不昧

2015年12月21日 走遍美国




来源/时尚茱莉和混血双胞胎的博客 授权发布

最近总是捡到东西。不久前我捡到一个三星手机,因为手机已锁定我没法给手机主人打电话,只能等着失主打电话来。到晚上还没电话,格兰拿手机去摆弄了一会儿弄出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妈咪的电话,一个是爹哋的电话。他说一定是个小孩的手机,打电话过去果然是小孩的父母接的电话。第二天小孩的妈妈带着孩子来我家取走了电话。


★ 我的经历


最近一次是在超市停车场,我们购物出来正在装车,艾米看见地上个钱包。里面有为数不多的现金和几张信用卡,还有驾照,最方便的是里面还有一张有手机号的名片,名字与驾照相符。回家往那个手机打电话,果然是丢钱包的人。钱包的主人当即开车上门来取钱包,千恩万谢,告诉他是艾米捡到的,他从钱包里拿出二十美元给艾米做奖励。凯伦当晚掉了一颗牙,我们以牙仙的名义在她枕头底下放了二十美元,这样她们可以每人收入二十美元。


看来这个经验要借鉴,钱包里装上自己的电话,这样万一丢钱包,碰上好心人会给你打电话。美国并没有大力提倡学雷锋做好事拾金不昧,相反美国人有个说法叫Finders, Keepers. (谁捡谁得,拾金可昧)。甚至还有相关的法律来肯定民众拾金可昧的权利,俗称“Finders keepers law 即拾金可昧法”,各州法律措辞大同小异,大概的意思都说捡到的财物如果没有失主认领,该财物的所有权将归给捡到财物的人。虽然在美国“拾金可昧”有法可依,但实际上怎么做要看个人的道德观念素质良心,还要视捡到财物的具体情况而定。


捡到现金

当捡到现金,没有失主信息,你可以据为己有。如果是大量现金,你可以交给警察,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须”。由警察发出信息寻找失主,如果在警察规定的日期内没有失主认领,那么这些钱就归你所有。警察没有权利把你捡到的钱充公做经费或上缴国库,因为这钱是私人财产,“公家”无权使用。通过警察把无主的钱归给你,这样你不会因为私吞别人的钱而心里有负罪感。如果限期内有失主出现证明钱是他丢的,警察会把钱还给他,按惯例他会分一部分给你做酬金。


捡到的财物有失主信息

当捡到的财物有失主信息,比如捡到钱包里面既有现金,也有信用卡和身份证。最大公无私的是找到失主把钱包原封不动地交还失主。按惯例失主会把钱包里的钱全部或部分给你做酬劳。另一种做法是把钱包里的现金留下,把其余的东西寄回给失主,或交给警察,或者把钱包仍进邮筒,美国邮局有这种惯例会帮人把钱包寄回去。你虽然贪了点小利,但你也帮失主找回钱包里最重要的东西信用卡和驾照身份证。也有损人利己的把现金据为己有,把钱包里其他的东西扔掉。还有更贪婪的不仅把现金据为己有,还冒用失主的信用卡和身份证,当然这就触犯了法律,被逮着要进监狱的。


★ 那个华裔小伙子


几年前看到一个电视节目。有个电视台想看看现在的人捡到财物以后的行为,他们把一千元现金和一张两千元的支票,附上一张填写好的存款单,一大叠子一起扔在一家银行门口。支票和存款单写明失主的姓名。一般人看到存款单以后都明白失主打算要把钱和支票存进眼前这家银行,于是电视台躲在银行里拍摄路人拾到这叠“意向明了”钱财的反应。结果多数捡到的人都把钱和支票送进银行去帮失主存钱和支票。有一部分捡到的人把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把支票和存款单放进银行的存款箱,这样做至少失主没有损失支票。有个胖大妈比较损,她把现金据为己有,然后把支票和存款单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最引人注意的是一个骑自行车送外卖的华裔小伙子,他拾到钱以后站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似乎在等待失主回来。


等不来失主,小伙子把手里的存款单翻来覆去研究了半天,对比存单和银行名称,最后断定是这家银行。他走进银行,找到客户服务台,把钱,支票和存单统统交给银行职员,比比划划地说明原因,请工作人员帮失主存钱。这时候电视台记者现身采访他,记者问小伙子说这些钱你要送上百次外卖才赚得来,你为什么不把钱留给自己?小伙子用很中国的英文回答说:“不是我的钱我不能要”。电视节目播出后,有许多观众在电视台网站留言说那个中餐馆送外卖的小伙子令人感动。记得当时有一家北美华文报纸评论说,“这一个华裔外卖郎的行为,对于树立中国人的良好形象,其效果远远超过花费千万元的中国名人看板”。那年正好是“中国名人榜”在纽约时代广场大作广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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