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然而流畅地运用中英文夹杂的说话方式?

2015年12月18日 加拿大留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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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英文夹杂表达的问题,其实在国外学习和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同学都深有体会,大部分的同学也习惯了这种表达方式,当然也包括笔者在内,总会不经意间在中文中夹杂着英文。


究其原因,一方面,很多在大学学习的专业术语不知道如何用中文表达,例如笔者本科的时候在加拿大读会计专业,在学习专业术语的时候,只知道英文的表达方式,也不清楚中文如何表达,因此在聊到相关问题的时候只能很无奈的夹杂着英文。


另外一方面,毕竟在国外生活,习惯了一些词汇的英文表达,有些词汇在留学生圈子里用中文表达反而显得很别扭,例如有温哥华的同学告诉朋友要去richmond auto mall看车,总不能跟朋友说,准备去列治文汽贸城看看车,因此很多中英文夹杂的表达更多的是因为生活和学习环境所致。




作为在国外生活的华人应该非常适应这样的表达方式,但是笔者在有一次回国的时候,跟一位高中同学聊天也习惯性地中英文夹杂起来,聊了一段时间,笔者的同学非常怨恨地酸了一句:“才出国多久啊,都把中文给忘了,是欺负我英文不好吗?都是一个地方的人,装什么蒜。”这位同学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让我百口莫辩,最后草草地结束了短暂的相聚,心里非常不舒服。


中英文夹杂需要正确的环境


对于中英文夹杂的表达方式,在好几年前网络上已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人表示对它深恶痛绝,有人表示无所谓,也有人为它辩护,认为这是一个多文化共存的必然现象。


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些看似彼此针锋相对的意见之后,我觉得众家所论的中英文夹杂的说话方式好像不是一码事啊。


试想,一个在美国长期工作的华人A君跟生活背景相似的朋友说他“下个星期有个business trip得从Bay Area开车到LA跟对方公司的sales manager negotiate一个新的contract”,是否听起来很正常?



但是如果有一个一直在国内事业单位工作从未出过国的小李跟他同事说“今年summer要travel到北京去visit他的姨妈和她的husband,还要take很多pictures”,又是不是觉得很刺耳?


对于笔者而言,A君的表达作为海外的华人之间的对话非常自然,而小李就有点儿太装。


为什么不同?那是因为中英夹杂的说话方式虽然相似,但是因为语言环境、说话者背景以及说话对象的不同,给大家的印象会造成小A的中英夹是顺其自然的,而小李的中英夹杂是硬装出来的。


中英文夹杂应该效率优先


所谓效率优先,就是一个词,或者一句话,使用什么来表达,能够最快速、最高效地让听者明白、理解,不产生歧义,无需大脑进行额外的运算。

任何影响沟通效率的表达,都是装 13。这既包括中文夹杂大量英文,也包括为了追求中文纯净度,刻意地将英文都转换成中文,不管是否听者容易明白。



什么时候英文表达比中文效率高呢?


1、听者的中文词汇量低于英文。


2、中译名不统一,比如说 Android,比说安致、安卓更容易让听者明白。但如果听者一辈子说的都是安卓,那对他来说,这个词就是统一的,无歧义的,那就对他说安卓。


3、很难用一个简短的中文词来准确表述的英文词,比如 campaign、offer、flow( Hip Hop 里的一个术语)。




4、没有中译名、并且很难取中译名的英文词,这个常见于品牌名或产品名,比如 iPhone、Kindle、Basic 语言、Quora、Facebook、PhotoShop、Gala(一支很出色的国内摇滚乐队)。




5、中译名太长,非要用中文名表达反而降低了对整句话的表达和接收效率,比如不说 NBA,非说美国职业篮球联合会(或美职篮),不说 IBM,非说国际商用机器公司。


6、大家都习以为常的说法,比如一帮互联网从业者在一起,不说 Web,非说万维网。


中英文夹杂时要应景


举个网友的例子


当年我们学校校花工作以后第一年回学校替公司做宣讲,她当时在台上说,她在公司里面考虑的是“如何把我们的team build的更加strong一点”,台下哄笑。那个段子后来传了很久。


这个就是一个不太好的例子,因为首先这个句子完全可以用中文表达,或者用英文,build a stronger team也比"更加strong一点"要好。当然校花出场,很多台下的人是抱着复杂的心态去看她的,也容易笑场,你们在男女极端不平衡的理工科大学混过的,都懂的。




另外一个例子,我工作一年的时候,也和我的女同学+女同事被老板拖到学校去宣讲,事先还让我们人事经理和我们定稿子。我的女同学先上场,说到“怎么给我们的team增加value”,台下也是哄笑。


我当时腿就软了,因为那个300多人的招聘会其实是我和系里老师联系组织的,旁边7,8个帮忙拉横幅端茶倒水的师弟,还有系里当年管分配的老师,都笑微微的等着看我笑话呢。再看另外一边,我们麻省理工毕业的老板,脸色都是青的。

我当时来了一点急智,胆子很大的放弃人事经理和我们事先敲定的稿子,决定先上台和观众套近乎,讲述过程中专注于技术,除非专有名称,否则尽量用中文。后来效果不错,因为我用的英文就是这几个:intel, CPU, Windows, Pentium, Itanium, binary translator。




尽量把自己表现为一个离开学校不久,回来和师兄弟拉家常,谈技术的同学的样子,而不是一个自命不凡的“白领”。这样台下的同学就对我比较认同。事后我们人事经理也对我们老板说,他讲的真不错。并没有追究我临场换稿的事情。

总结一下,我想第一是要应景,不能激起对方的反感,毕竟讲话是为了传递思想,而不是去恶心人的;第二,实在不可避免的,用英文也可以,重要是让双方舒服。比如我如果硬要在演讲的时候,每次提到Windows,都说成“视窗操作系统”,估计现在也在流传着呢。


上文举了很多反面教材的例子,大家应该也知道如何正确中英文夹杂,其实归根到底除了硬要装13的中英夹杂很让人讨厌,顺其自然的中英夹杂的说话方式在特定的语境或环境中是正常的,作为长期呆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华人,说话中英夹杂已经成为习惯,平时自然不是问题,但也需要有判断的能力,需要考虑说话对象的感受是最重要的标准,比如回国的时候,对着自己城市都没有出过的长辈说着中英文夹杂的表达,是不是很残忍?


网友回答


A:嘿,昨天有没有看美国职业篮球联赛??

B:没,但我看了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的一场比赛


I 服了 U。简言之,幽默的。


恩恩好啊byebye〜多自然的夹杂啊


說話者是個老外或ABC(American born Chinese),中文的表達能力比英文差,中英夾雜自然是可以接受,甚至是很自然的。


听人偶尔吐槽一句fuck!!…顿时觉得神清气爽,这个算吗?


A:这个地址在哪里?

B:我也不知道,你自己google一下。

A:OK


海归教授很自然,还碰到过第一语言是英语,第二语言是国语的台湾老师,感觉他们不说英语的话憋的慌。那个monopoly啦,gentlemen啦。总之思维是英语思维的流露英文太自然了,其他的出于什么动机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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