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广州市落户指南

2016年04月04日 UKEC海外区



适用范围


(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以下人员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 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办理流程

(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留学人员一项(或直接进入下列网址 http://www.hrssgz.gov.cn/gzscse/index.htm),选择【户口办理申请】一项,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二)到广州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四)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

(六)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材料准备

(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如需将户口落入公司集体户口,需提供公司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意迁入证明”,以上材料可到员工服务中心领取。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计划生育证明(可在员工服务中心办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单位工作证明(可在员工服务中心办理)一份。

(七)《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在员工服务中心办理)。

(八)《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一份(须用人单位盖章,可在员工服务中心办理)。

(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其他信息

(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对于表格填报要求较严,为避免因填报不规范导致材料不受理,以上所有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整齐。

(二)因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不提供复印,所需资料需要复印件的请提前准备好。

(三)申请者须将人事档案挂靠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四)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7层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