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落地生即公民,免费教育不能享受?

2016年04月05日 环球移民加拿大团聚移民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近期对中国来的‘双非孕妇’加强防范,不少‘双非’孕妇来加产子,目的是让已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子女享受免费公立教育,但根据BC省的《学校法》(School Act),公立教育只对已有居民身分的父母提供,不是子女有加拿大国籍即能就读。有学务委员透露,之前有校区误让委托亲戚监管的‘双非子女’免费就读,教育厅还曾从严解释‘双非‘学费政策,要求各教育局遵守,‘双非子女’除非被本地人领养,否则一律得缴交国际学生学费。

    

目前本那比校区国际学生学费一年为12,850元,列治文为13,850元,如果‘双非’子女从幼稚园即在大温就读至高中12年级,约需支付学费16.7 至18万元左右。许多海外中介宣传在加拿大产子的好处时声称,可以省下十多万学费,有的宣传还说,若‘双非’子女在本地升大学,还可以适用本地人学费,读得愈久,省得愈多。
    

事实上,‘双非’孕妇宁花几万元费用来加拿大生子,除了孩子马上拿护照,省下移民申请费之外,无非即是想省子女学费。不过,翻开卑诗省的《学校法》,却没有一条提到“有加国护照的学生即能享受免费教育”。

省教育厅发言人Scott Sutherland指出,2011年修订的《学校法》已对哪些人可接受本省免费教育有明确规范。他说:“免费教育是为那些有居民身份的父母而设,看的是父母有无居民身份(residency status),并不是看子女有无公民身份(citizenship)。”

他解释,适用免学费的父母,可以是永久居民、【通常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即通常于本省居住的人士,这类居民包括父母当中有人持国际学生签证、持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工作签证,以及每周工作至少20小时以上,如此才算符合【通常居民】身份。
    

他表示,凡是家长不是永久居民或【通常居民】,他们的子女,不管是否有加拿大国籍,均必须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



教育厅严限监护权关系
    

列治文教育局学务委员翁善恒指出,省民对居民提供免学费的基础在于,居民在本地报税、缴税,税款用在兴办公立教育上,所以才对居民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他认为,如果学生的父母不是本地居民,即应该以国际学生的身份入读,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
    

他提到,之前有学生的父母由于本人无法在本省居住并照顾子女,于是委托住在列治文的亲友就近监管,并在家长栏上填写了亲友的资料,由于这些亲友具有永久居民身分,所以这些可能是‘双非’或是回流的学生,因此得免学费。但不同校区之间,又存在标准不同的情况。


他透露,针对不同校区对‘双非’学费政策的不同,去年省教育厅对‘双非’或回流子女的学费政策从严解释,并通知教育局,不再认可无法律效力的监护权关系,必须是符合《领养法》(Adoption Act)的正式领养关系,或是符合《家庭法》的监护权关系(例如父母离婚,当中一人取得监护权)才会被认可,监护人若有居民身份,他们监护的子女才能接受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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