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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对加州一名律师提起诉讼,指控其在2013年至2016年9月间,向131名投资者,主要是中国公民,吸金7200万。(点击查看美国中文网相关报道:上百中国EB-5投资客被骗$7200万 加州律师被起诉)
涉案加州律师Emilio Francisco
这名律师承诺会将资金用来增开其本人拥有的一流咖啡馆连锁店分店,在加州、亚利桑纳州、佛罗里达州修盖疗养院,以及翻新一处用户环保型农业和清洁产品的生产设施,创造就业以满足EB-5投资移民要求。
但结果是,他只靠这些投资新开了几家咖啡馆的分店,其它所有的承诺却无一兑现。还收取了近2千万的“管理费”,其中950万被盗用于公司运营和购买私人游艇。
美国中文网记者何晰媛、付政摄
要是我是这些中国投资者,心都碎了,就算是钱可以追回来,这投资移民也还是得从头办起。但是,这还没完,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则消息,提案将EB-5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额,从现行的100万元增至180万元,即使是在符合标准的目标就业区投资,也就是高失业率和农村地区投资,最低投资金额也将由原本50万元涨至135万元,而且这个价格还会随着通货膨胀率,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目标就业区也不是由各州政府,而是由国土安全部直接定义。(点击查看:What?! EB-5投资移民门槛要涨到$135万?)
投资移民这条路算是越来越难走了,再加上H1-b的门槛也提高了,这想要移民美国怎么就那么难呢?别着急,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也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申请移民的方式很多,还有什么方法,我们也咨询了专业移民律师黄桂荣。
黄桂荣律师说,还有一条路,目前看来仍旧是一条康庄大道,那就是: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职业移民。
EB-5投资移民项目需要由移民局审批,并由专业的经理人运营,投资者只是小股东,没有对项目的控制和管理权限。要是遇上了前文中提到的那个律师,那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职业移民却没有这些限制。
申请EB-1(c)只有2个要求:
1. 申请人在“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工作至少一年;
2. 申请人从事主管或经理的工作
1
什么是“跨国公司”?
中国企业在美国,或是美国企业在中国收购或组成了新的公司,形成了“子母公司”的关系,那么这种企业就可以被称作“跨国公司”。不管你的企业规模如何,都可以派驻经理人级别的员工来美长期工作,并且申请职业移民。
收购一家小型的贸易公司,并不是要把它全部买下来,只需持有超过51%的股份即可,而且收购或者投资的金额完全由跨国企业自己决定。比起动辄100多万的大笔投入,这花的钱可就少多了。
2
风险可控
其次,EB-1c跨国企业的投资,投资者可以自己完全控制企业的运作及风险。这也就是他们需要调派管理员工的原因。但是一般通过间接投资的EB-5投资移民项目,投资者是很难控制投资运作及风险以及投资回报的。
3
不用等!
最重要的是,不用等!
通过EB-1c跨国企业申请的管理人员绿卡是真正的永久性绿卡,而通过EB-5投资移民类别的绿卡为两年期临时有条件绿卡。两年后,需申请转正,才可申请到真正的永久绿卡。
不过想要确保自己的移民申请之路万无一失,最好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比较保险。
本期节目法律支持:
黄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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